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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审,立法目的删除“资源利用”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邢丙银
2016-06-27 11: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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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0日,云南昆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掌长臂猿被警方解救。  视觉中国 图

备受关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入三审阶段。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三审稿对此前争议较大的野生动物“利用”问题进行了修订,立法目的中删除了"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一句。

6月27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对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当天上午全体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法律委员会经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研究,建议删去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中的"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一句;将第四条中的“合理利用”改为“规范利用”。

此前,有的常委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修订草案应更加突出野生动物保护目的,规范野生动物利用也是为了保护,立法目的中可不对此作规定。

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将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条规定的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中的“合理利用”,改为“规范利用”或者“有限利用”,以体现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对野生动物利用进行严格规范和监管。

三审稿对上述内容进行了针对性修改。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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