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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起P2P案判决情况分析:6起定集资诈骗罪,最重判无期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周炎炎
2016-07-05 19:21
来源:澎湃新闻
金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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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的当口,如何对这些案件进行判决成了投资者和行业内关注的焦点。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对浙江银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判决结果,认定企业法人代表蔡锦聪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也是目前对P2P的审判中最重的判罚。

判决书部分内容。

工商资料显示,“银坊金融”的运营载体浙江银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10月,投资股东为蔡锦聪和徐州两名自然人,蔡锦聪为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登记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这份6月30日公开的《(2015)浙杭刑初字第200号》判决书显示,蔡锦聪早在2012年就因经营温州创威电脑公司而向多家银行贷款,欠下巨额债务。之后的2013年7月,决定开设网贷公司牟利,于是在同年10月在杭州上城区注册成立了银坊公司,并在网上开设“银坊金融”P2P网贷平台,虚构项目,并以年化21.6%的投资利息外加投资奖励(利息、奖励合计最高年化约50.4%)的高额回报等诱饵吸引被害人投资。

2013年11月至案发的2014年10月,被告人蔡锦聪以银坊公司名义共向1900余人非法集资人民币2亿余元,造成12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8800余万元。非法集资款绝大部分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归还债务、支付运营费用等。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对澎湃新闻表示,无期徒刑是集资诈骗罪现在的最高刑罚。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最重要的是数额,在此案中,近9000万元的数额且绝大多数都无法退赔,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门槛。

“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怎么认定呢?

依据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个人或单位集资诈骗数额的新规定,现阶段应按照以下标准对集资诈骗数额进行认定: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当前P2P爆雷平台来看,不少平台涉案资金都超过了500万元,一旦定性为非法集资,都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一级,企业相关人员存在与“银坊金融”案一样的判罚的可能。

在庭审中,被告的辩护人提出被告有自首情节。据悉,在2014年10月27日蔡锦聪曾经一度失联,后来在2015年1月20日投案自首。

但刘新宇认为,虽然被告人自动投案,但在庭审过程中对于大部分款项去向不进行如实供述,影响了款项追回。加之被告人在成立该平台前已负有巨额债务,且受损失人数达上千人,社会影响恶劣。因而,处以无期徒刑不算失当。

在“银坊金融”之外,其他已经庭审宣判的爆雷P2P是怎么判罚的呢?

根据网贷之家提供的《国内12家P2P网贷问题平台宣判详情》报告,12家被立案审理的研究样本中,5家被定罪集资诈骗,1家被定罪合同诈骗,6家被定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已宣判的12家P2P网贷平台基本情况汇总:

资料来源:盈灿咨询、网贷之家。

那为什么不同的P2P被定罪的程度不同呢?

刘新宇表示,只要在量刑幅度之内,不能简单说对错。如果超出或低于法定量刑幅度,则需要看个案是否具有加重或者减轻情节。

网贷之家的报告认为,12家已宣判的P2P网贷平台中,优易网、中宝投资、网赢天下、雨滴财富、家家贷5家平台实际控制人在运营过程中发布虚假借款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人投资,但平台实际控制人却将非法所吸收资金用于购置房产、购买高档车辆、偿还个人债务、其他经营投资以及个人生活挥霍等,被判集资诈骗罪;而淘金贷实际控制人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所以被判为合同诈骗罪;相比下情节较轻的东方创投、天力贷、德赛财富、乐网贷、徽州贷、铜都贷6家平台实际控制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判刑方面,因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影响较为恶劣,被判刑期较长,均在10年之上,其中家家贷、中宝投资、淘金贷实际控制人分别被判刑期为20年、15年和13.5年。而网赢天下案主犯目前仍在逃亡中,仅从犯归案并判刑5年;被判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P2P网贷平台实际控制人判刑期限均在10年之下,其中铜都贷实际控制人判刑期限为9年,徽州贷判刑期限为8年,其他平台判刑时间相对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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