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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城管被指凌晨三点打电话约女摊主外出,官方:正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2016-07-06 17: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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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针对城管执法队员王某执法不规范的投诉,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已展开调查。此前,该局张掖路中队城管执法队员王某被指私自接收罚款、并于凌晨三点打电话让女摊主外出。

摊主王女士的通话记录截图。

城管队员凌晨三点电话女摊主外出

7月5日,兰州城关区市民包正忠告诉澎湃新闻,他和妻子王女士从2009年起在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摆摊做夜市生意。2016年6月30日晚,王女士被同行告知,她用于拉货的三辆手推车被城管队员拉走。

随后,王女士带上雇来的导购员前往管辖该夜市的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张掖路中队了解情况。到达中队办公室后,王女士被告知手推车已被放置在扣押点,要去扣押点处理。

在扣押点,王女士向执法队员王某缴纳了1000元罚款后,取走手推车。返回夜市时,已是晚上11点多。王女士称,该名执法队员记下了她的手机号,理由是“过几天通知你去领罚款单”。

7月1日凌晨3点01分,王女士接到城管队员王某电话。对方称有事需王女士帮忙,并问她能否出来。王女士直接拒绝。

半小时后,包正忠让妻子王女士电话回复王某,问其意图何在。

包正忠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份通话记录截图显示,上述两次通话的时长均为3分14秒。不过,两次通话均无录音。

张掖路中队正式及协管人员电话及小号通讯录。

包正忠认为,即使有违规停放车辆行为,但城管执法队员不应该在事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把车带走,不仅没有出示扣押清单,也没告知当事人;此外,缴纳金额上千元的罚款,为何不是前往指定缴费地点缴纳,而是直接由执法人员收取,还未当场开具发票。“还有,为何你(执法队员王某)半夜三更给我老婆打电话?”包正忠说。

7月5日下午,包正忠前往城关区执法局信访办投诉。

7月5日下午,兰州市民包正忠前往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

城管执法局笔录与当事人说法矛盾

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附页》显示,2016年7月5日,该局执法队员巡查至城关区武都路243号时,发现王女士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摊兜售物品(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立即找到当事人,向其出示执法证,要求当事人提供占道设摊兜售手续。

经查,王女士未办理任何占道设摊兜售物品手续。执法队员立即向当事人指出该行为已违反《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并告知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辩解称也不知道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所以没有办理手续。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辩解后,执法队员当即向当事人下达了《询问调查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到城关区城管执法局接受进一步询问调查。

张掖路中队执法人员所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附页。

包正忠表示,笔录反映情况与事实完全不符,其手推车是在6月30日晚被扣押的,并非7月5日,且执法队员并没有履行上述程序。

另据包正忠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份“张掖路中队正式及协管人员电话及小号”通讯录显示,7月1日凌晨3点01分,联系王女士的手机号正是城管队员王某的。澎湃新闻多次联系王某,其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针对包正忠投诉城管执法队员王某执法不规范的行为,7月6日,兰州市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宣教科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该局已收到包正忠的投诉材料,正在对其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通过城关区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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