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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8月实现医保“家庭共济”,个人账户结余可给近亲属使用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2016-07-07 17:1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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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浙江在全国率先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7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财政厅、卫计委、保监局和该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实行家庭共济的近亲属应为该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据了解,家庭共济的医疗保障费用包括: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实现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需进行账户绑定。《通知》规定,如参保人员与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近亲属绑定社会保障卡;不在同一统筹区,或所在统筹区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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