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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警车成驾校教练车?教练称2万元拍来的公车还没办过户

周金柱/华商报
2016-07-10 08: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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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训练场出现的涉事警车。

印着“司法”“警察”的制式警车,出现在驾校并练起了侧方停车,网友质疑“公车私练”。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是一辆拍卖车辆,在未摘下警灯、警牌和警车标志及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就移交给车主使用。

>>市民反映 “警车在驾校练侧方停车 ”

“开的就是警车,我上去拍照,他们还想动手打人。”汉中市民刘先生昨日说,7月6日下午6时,他去汉中市区石马坡附近的汉运司驾校练车时,发现一辆“司法警车”在练习侧方停车。

刘先生说,旁边没有着警服的民警,被发现有人拍照后,对方还想动手打人。从刘先生所拍摄的视频和照片看到,这辆车车牌号为陕FD095警,车身印着“司法”“警察”等字样,车上有人正在倒车,车旁站着4名男子。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汉中市汉运司驾校,一位名叫王春的教练称,这辆警车是他开到驾校的,是在试车时被学员拍下来的。

>>教练回应 买回拍卖的警车 还未过户

王春说,这辆车是他今年5月通过公车拍卖,花了两万多元买来的。在此之前,这辆警车是汉中市汉台区司法局公务用车,拍卖后一直由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保管,6月21日,拍卖公司将车交给了他,让他去办过户手续。

“驾校的教练说想看一下这车车况,我就把车开到驾校院子里,练了几把侧方停车。”王春说,7月6日下午,他刚将这辆还未过户的“警车”开到了驾校,没想到被人拍了下来。

华商报记者在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官网看到,5月19日发布的《汉中市汉台区第三批公务用车拍卖公告》显示,汉台区司法局确实有一辆车牌号为陕FD095警的警车拍卖,是一辆2011年9月购买的桑塔纳轿车。

那么,尚未拆除警灯、警牌和警车标志,也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制式警车,是如何交到了教练王春手上的呢?

“拍卖公司说让我把车开回去,他们把汉中的手续办齐,让我去西安提档办理过户。”王春说。

负责此次拍卖的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一位业务经理张超称,他们之所以将车辆交给买受人,是为了让买受人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要求买受人在办理过户前不得使用车辆,并收了一万元保证金。

>>车改办声音 拍卖车辆应过户后再移交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汉台区司法局和汉台区车改办,发现这辆警车从拍卖成交之日起基本处于监管的真空。

“这辆车我们已交给了汉台区车改办,现在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汉台区司法局一位副局长说。而汉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罗文俊说,他们和拍卖公司签有协议,所有拍卖车辆自移交之日起,车辆的安全和责任全权由拍卖公司负责。根据协议要求,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交清全部价款及办理过户手续后,再将车辆进行移交。

而拍卖公司也承认,他们在处理制式警车的过户过程中确实存在疏漏。

>>律师说法 司法局和车改办有违规之嫌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另一位参加了此次公车拍卖的买受人王先生,他说,他也是买的汉台区司法局的警车,提档过户都非常麻烦。“拍卖公司给了我司法局的介绍信和委托书,然后让我自己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提档,回汉中再过户。”王先生说,此前他还得拆除警灯、警牌和警车标志,改漆后再凭修理厂证明才能通过车辆外检。

此次拍卖中,汉台区司法局共有4辆警车拍卖,也都是通过将车交给买受人,让其自行过户。在此过程中,车辆使用基本处于监管的空白。今年1月,在神木县,就曾出现过一名吸毒人员在过户之前开着拍卖获得的警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而引起社会关注的事。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车辆未完成过户手续前,这辆车仍属汉台区司法局所有,如在驾车途中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司法局也难逃干系。

根据《警车管理规定》19条规定,警车转为民用机动车的,应当拆除警用标志灯具和警报器,清除车身警用外观制式,收回警车号牌,并办理相关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同时,根据车辆过户相关规定,车辆过户双方都应该到现场,汉台区司法局和车改办的做法有违规嫌疑。”赵小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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