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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赔光”65万国家赔偿金,专家建议完善出狱救助制度

周斌/法制日报
2016-07-11 09:29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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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的牢狱生涯,给赵作海换来的是65万元的国家赔偿。如今,仅仅5年的时间,这笔钱已全部花光。视觉中国 资料

做生意失败、深陷传销骗局、遭遇投资陷阱……近日,有关赵作海65万元国家赔偿全赔光的文章引发社会关注。文章称,如果将赵作海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免费为其进行技能、法治培训,或许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司法行政机关一直在不断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江苏苏州和贵州遵义两地了解到,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创新帮扶方式和内容,助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吴宗宪教授说:“由政府出面安置帮教刑释人员,在其他国家很少见,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充分保障人权,也起到减少这类人员重新犯罪的作用。当前安置帮教工作的内容和方式还有待与时俱进,以跟上社会形势的变化。”

刑释人员难回归需帮扶

专职干了4年安置帮教工作,苏州市斜塘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伍静对刑释人员出狱后回归社会之难深有体会。

去年1月,伍静带队去监狱将服刑近20年的王某接回户籍地。面对曾经的村庄如今高楼耸立、车水马龙,王某非常不安,觉得自己50多岁、仅有小学文化,不可能再适应这个社会。伍静带领社工进行安抚开导的同时,帮助王某申请低保,找了一份社区保洁的工作,王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

吴宗宪曾就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进行调研发现,难以融入社会是重新犯罪的重要原因。由于监狱环境与现实生活严重割裂,刑释人员普遍存在融入社会难问题。尤其是在出狱后半年内,如果没有外力帮助,刑释人员自己很难应付,既有可能像赵作海一样成为受害者,也很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

不少刑释人员认为,社会比监狱要复杂;适应社会、适应城市,比适应监狱还要难得多。

吴宗宪说:“虽然我国监狱采取很多方式减轻这种割裂,如出狱前3个月至半年强化出监教育,包括最基本的交通卡的使用等,但出监教育不可能赶上社会的具体变化,因此出狱后的安置帮教必须紧跟上。”

记者采访了解到,实践中,苏州、遵义等地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与法院、监狱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与监狱合作推行衔接前置制度,开展常态化监狱延伸帮教活动等,力求无缝化衔接。去年,遵义市共安置帮教13102人,占刑释人员的97.6%。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苏州共接收刑释人员4646人,安置4557人,安置率98%,帮教4643人,帮教率99.9%。

帮扶落到实处减少犯罪

服刑8年多,张某回到遵义老家时,心灰意冷。参加了遵义司法行政与就业部门开设的创业培训班后,张某萌生办砖厂的想法,并在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帮助下办理了相关手续,申请到10万余元贷款。经过一年多努力,张某不仅还清了贷款,还准备更新设备扩大经营。

就业是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遵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邹琰介绍说,遵义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刑释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定期发布就业招聘信息等工作。

苏州则探索对吸纳刑释人员就业的企业,由财政相应补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彻底解决了少数刑释人员就业难问题。

此外,苏州、遵义等地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对刑释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等,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阎鸿泰说,苏州积极创新帮扶机制,推行精准化帮扶,根据衔接前置情况及危险性评估,将刑释人员分为A、B、C三类,对A、B类实行按需帮扶,提供临时性、阶段性、延续性3种安置帮扶服务内容,因人制宜、一人一案;对C类按需帮扶的同时加强教育管控,提供针对性心理健康服务等。

事实证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苏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以来,刑释人员当年度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以下,处于全省较低水平,2015年重新犯罪两人,重新犯罪率0.02%,创历史新低。

立法完善规范安置帮教

“他们是罪犯,为什么要对他们这么好呢?”阎鸿泰时常会被问到这样的问题。他的解释是,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初期,面临找工作、适应新环境、修复家庭社会关系等诸多现实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引导与帮助;刑释人员属于风险较高人群,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和帮扶,容易因生活所迫、情绪冲动等再犯罪,最终受害的还是整个社会。

邹琰说,不仅一些群众不理解安置帮教工作,有的基层党委政府也重视不够,认为这项工作不出成绩,且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有的政府部门认为,这是司法行政一家的事,与其无关,导致一些政策难落实。

邹琰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安置帮教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关系。建议完善立法将安置帮教的性质、对象和范围、衔接的程序、刑释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作主体、职能分工、具体安置措施等内容进行明文规定,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阎鸿泰说,目前,安置帮教工作仅有中央部委文件规定,对刑释人员的管理和帮教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造成工作协调、人员管理上的诸多不便,建议出台安置帮教工作条例,使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力量薄弱、经费短缺是目前安置帮教存在的另一个问题。邹琰举例说,遵义各乡镇、街道办司法所98%以上是一人所,不但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还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导致有的工作进度缓慢。这个问题必须解决,确保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吴宗宪注意到,开展安置帮教过程中,不少地方比较注重解决物质问题,如对刑释人员进行临时性经济救助,帮助解决低保等,但在精神方面,如心理问题、人际交往困难等的帮扶相对缺位,在工作技能培训方面缺乏创新。他提出,应培训市场需要的相关职业,建议通过合作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请职业培训机构对刑释人员进行培训。

吴宗宪说:“帮扶刑释人员预防再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仅仅依靠司法行政一家的力量不够,完全依靠政府也非长久之计,需要加大力度引入社会组织参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刑释人员,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马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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