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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偷鸡腿妈妈”到“偷超市母亲”,因为穷而偷就值得原谅吗

朴丽娜/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2016-07-12 15:12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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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今年儿童节时,给孩子偷了一个鸡腿引发关注的单亲妈妈刘燕吗?事件当时曾有人担心,刘燕的经历会不会给其他条件困难的人做出错误示范。近日,江苏南京一位盗窃超市的单亲母亲用事实告诉所有人,我们曾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

近日,江苏南京一家家乐福抓到了一个小偷,她在超市里偷了2000元左右的生活用品。经交代,这名女子是一名单亲母亲,家庭条件不好,偷东西是想补贴家用。目前,女子已被行政拘留。

这名母亲的事让许多人将她与刘燕联系了起来。不同的是,刘燕因为媒体的报道,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而她却没能得到同样的待遇。

刘燕面对记者采访时曾说:“以后你们愿意关注呢,关注我的后续吧。后期孩子的费用如果不够,我还要找你们呢,还要找你们这些媒体……”

与刘燕女儿在同一家医院的病患向记者提出请求:“求求你们把我们的事向媒体报道。”“就是我们没有偷东西,就是这个意思吗?是不是这个意思嘛?”

再加上这位超市行窃的母亲,显然,刘燕的经历让那些有同样困难的人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

其实看看近年来的新闻,因贫穷、因无奈犯罪的不在少数:2011年,一名男子为老婆治病偷电动车入狱4年;2015年,一男子为给女儿筹手术费行窃,被害者却反倒资助了他1万元;今年,一名单亲母亲因生活所迫带9岁女儿行窃,警方依法从轻处理……

每次一出现类似事件的时候,网上的声音总是能很清晰地分成两派:同情派VS法制派。单看网友对“偷鸡腿妈妈”的评论便可见一二。

同情派——这是被逼无奈,能谅解

@旭旭旭旭旭别说话:一个人因金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因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

@谢哑铃:有必要吗!对一个就偷了一个鸡腿一点杂粮一本书的人追究怎么多

@我在闹你不许笑:不要再追究了。一个母亲带着两个患病的孩子真心不易。而且被抓时她也的确手里只有一个鸡腿、一点杂粮和一本书。

法制派——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

@少女发财酱:偷就是偷,就是犯罪,管你背后有几个故事,请不要宣传犯罪。

@琉璃貂白云外:偷就是偷,不要用孩子做借口。

@jasmine的藍熊:因为她背后有故事,所以偷东西便成了情有可原、合理合法了吗?

古语有云:福祸所倚。在这些事上体现地很是淋漓尽致。

估计这些被生活“逼”到犯罪的人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事情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明明是犯罪,却反倒成了生活的转机。当然,他们同样没有以自己的苦难生活开脱责任的想法,但他们的苦难生活却俨然成了一块舆论上的“免死金牌”。

不知更多同样承受着苦难的人们,看到之后会是怎样的感受?他们会不会也有那位患者的想法:是不是只是因为我没有偷东西,就要这样艰难地撑下去?

法律之所以具有震慑作用不正是因为它的“无赦免、无特权”吗?

犯罪归犯罪,同情归同情,应当被同情的是他们的苦难,不是他们犯罪行为。希望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大家都能想到这一点。

当我们同情了第一个、放过了第二个、宽恕了第三个……若是每一个有苦衷的人都群起而效仿,那就到了我们为自己的同情心“还债”的时候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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