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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法院判决首起“男男猥亵”案:保安队长猥亵多名男下属

马超 周炳红/法制网
2016-07-15 13:35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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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来的保安小伙子年纪轻、长相好,变态的男保安队长刘某就以喝酒聊天为由头,将男下属灌醉,而后采用抚摸生殖器、口交等方式,对多名男下属进行强制猥亵。7月13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这也是该院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的最新规定,对“男男猥亵”行为作出判决的首起案件。

被告人刘某是吴江一家公司的保安队长,手下管着五六个兵。刘某是从部队退伍的,把军事化管理的方式用到了工作中,自以为很有威信,下属们也有点怕他。

但他还别有心思,看到新来的保安年纪轻、长相好,胆子又小,就想在他们身上占点便宜,满足其变态的心理。

今年4月,公司里来了一名新保安小王,年纪刚刚十八岁,长得白白嫩嫩的,很是让他喜欢。

有一天晚上下班之后,他召集几名手下在宿舍里吃火锅喝酒,几杯酒下肚,同事们都不胜酒力,回宿舍睡觉了。

小王也感到自己喝多了,衣服也没脱,倒在自己的床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之中,感觉有人在脱他的衣服,睁眼一看,是自己的队长,也就没有过多的在意。

这正中了刘某的意,他就挤进了小王的被窝,脱光了小王的衣服,采用强行抚摸生殖器官、口交等手段,对小王实施猥亵。

第二天早晨小王酒醒之后,感觉浑身精光,身上有异味,就知道受到了猥亵。在与同事小李的聊天中,知道小李也受过两次猥亵,但惧怕队长的淫威,不敢声张,两人一商量,决定报警。

小李的遭遇与小王的可谓同出一辙。他也是今年刚到公司的保安,三月初的一个傍晚,刘某叫他一起喝酒,他酒量不大,本来不想喝,但又怕得罪了队长,不敢拒绝。

后来,小李感到有点喝大了,就直接钻到被窝里去睡觉了,刘某挤进了小李的被窝,说一起看手机里的黄片。此时的小李只想睡觉,但还是不敢拒绝,只能假装着看视频,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在看视频时,刘某的手就在小李的下身游走,小李本能地拒绝,却没有多少力气,刘某却越发来劲,不仅采用口交等方式对小李实施强制猥亵,还对着小李“打飞机”,将精液留在了他的身体和被子上。

想到自己刚来,小李选择了忍气吞声。不久后,刘某再次故伎重演,对小李又一次实施了强制猥亵。

在法庭上,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背他人意志,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2015年11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作了修改,增强了强制猥亵十四周岁以上男性的犯罪,同时增加了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或者猥亵儿童的加重处罚情形。由此可见,猥亵犯罪的对象已经不再限于妇女,对于性侵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的,适用猥亵犯罪予以惩治。在日常生活中,男性受到猥亵、性侵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法官提醒,被害人不应有惧怕、丢脸等心理而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应该及时报警,让不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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