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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老虎伤人悲剧变成网络挞伐,非要在受害者身上踩踏出快感

沈彬/东方早报
2016-07-26 09:15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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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园区监控视频截图。

北京八达岭公园女游客在老虎区私自开门下车,导致自己被老虎严重咬伤,母亲被老虎咬死。这起悲剧却意外在网上吵成了一锅粥。

首先,当然是女游客有严重过错。身为成年人,应该意识到动物园的虎区有老虎出没,足以威胁人的生命安全,但她还是不理智地打开了车门,暴露在了虎区中,最终酿成了惨祸,自己受伤,母亲遇难。这是拿生命开玩笑。

但是事件在传播过程中渐渐“歪了楼”。第一天,网上在热烈讨论“老妈比老公更心疼自己”,只有老妈才会舍命去救自己,而老公只会缩在一边。第二天,有人(很有可能是医护人员)将受害人被老虎咬伤之后伤痕累累、面部肌肉撕裂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让人们津津有味地品味。

之后,又有一些人言之凿凿地称受害者不是什么正经妻子,而是情人,车上还有一个“非婚生的儿子”。再有人又在津津有味地传,受害者是北医三院著名的“医闹”,这次出了惨剧,又被送进了北医三院,堪称“现世报”……

于是,这起老虎伤人的悲剧,变成了网络上对于受害女士道德上、人格上的挞伐、羞辱,在受害者身上踩踏出了快感。

说到底,那位女士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她因为自己严重的过错也受到了惩罚——她失去了母亲,自己被老虎咬伤,生命垂危。在这起事件中,她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哪怕她就是所谓“小三”“医闹”,也与这起老虎伤人案毫无关系。很多明显是捕风捉影的事情,却在大家的集体无意识之下传得不亦乐乎,非要在受害者身上踩出快感,这又是怎样一种微妙的心态?无非是满足“这个人活该”的阴暗心理诉求。

就像一位医生所说的:“未经同意,不得把患者照片发布到网上,这是医生的基本操守。未经同意,不得把朋友圈内容截图发布到网上,这是朋友的基本操守。”一个女士被老虎咬伤了,哪怕她有万分的过错,仍然是一个受害者,即便不去主动同情,至少也不必阴暗地借着种种传言在一个受害者身上踩踏一番。

30多年前的相声《虎口脱险》里,落进老虎洞的姜昆,给自己编派过“死后的新闻报道”:“一青工游园不慎落入虎口丧生,有关部门提醒游人注意安全……”虽然新闻很“负面”,至少没将险些丧生于虎口的受害者羞辱一番,这是做人的底线。

另外,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安全管理,就真的没有问题了吗?2012年10月,该园老虎咬伤了一名老太;2014年8月,该园的老虎又咬死巡逻员。4年不到时间里发生三起老虎伤人事件,导致2人死亡,频率是不是高了点呢?

在2012年那起老虎伤人案中,当时刘老太一行人开着车,边走边找厕所,在过了几道电子感应门后,行驶到了一处空旷的路边,“当时觉得那里应该是安全的”,车上的人便下车解手,结果发生老虎伤人的事。而这次事件当中,受害方也反映:以为出了猛兽区才下车的,那么,园方的安全标志是否存在问题?而且就在前述的老虎伤人案中,法院最终判决园方承担了20%的赔偿责任,并非一些人一厢情愿以为的“受害者活该”。

被老虎伤害的这位女士,当然有严重的过错,是对自己生命的严重不负责任。但是,哪怕是从强化安全教育的角度说,也请不要这么刻薄地对待她,拿着子虚乌有且与此事毫无关系的“小三”“医闹”的脏水泼向她。她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她不亏欠其他人什么。安全教育很重要,但心态要摆正,请大家不要在受害者身上踩踏出某种存在感。

(作者系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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