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四川自贡一村子制定村规民约:儿女不孝高音喇叭念出来

袁伟 王英占/成都商报
2016-07-26 12:00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字号

村里出现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现象,却没有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给谁来管?怎么管?村干部工作任性、不办事,却没有构成违纪,又交给谁来管?怎么管?为了回答上述类似问题,四川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曝光的形式,试图让上述问题得到解答。

据初步统计,这份新的村规民约(以下简称"新村约")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以来,凰凤村村委会接到村民关于小偷小摸、不孝顺父母、邻里纠纷等情况反映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实施之日至今,村委会依照新村约仅处理过3起类似事件。在当地村民看来,新村约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对抵制不良行为和营造良好风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过,法律界人士对此表达观点认为:高音喇叭通报批评?这可能涉嫌暴露他人隐私。

凤凰村村约明确约定:对违反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坏的,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全村通报批评。  本文图片均为 成都商报 图

新村约印上挂历 贴进每户村民家

25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10组村民曾国兴家中,此时,他正在家中和几位村民聊家常、吃水果。走进曾家院子,堂屋大门右侧墙上张贴的一张2015年的挂历很是打眼。这是一张只有凰凤村才有的独特挂历,上面除了印有2015年12个月份的日历外,还印有凰凤村的村规民约详细内容。

对于这张印有新村约的挂历,曾国兴印象深刻。他说,以前的村规民约都是些大的条条框框,只告诉大家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但是对于违反后如何处理,却只字未提。在村民们眼力,那种村规民约的实际意义很小。但2014年12月,村里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公布了新村约的基本内容,大家阅读后发现,咦,增加了一些内容。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凰凤村的新村约,总共有约定24条,主要包括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五大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受村民们关注和热议的,是内容后面还明确约定:对违反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坏的,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全村通报批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积极遵守,为全村做出表率、贡献的,给予100—500元经济奖励,全村通报表扬。

与此同时,在印有新村约的挂历上,还印有多名村干部的联系电话,方便群众联系。

曾国兴回忆,当时公布之后,大家伙儿都觉得好,"值得提倡且可行性强",这份新村约也遂通过表决,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曾国兴称,新村约的宣传方式也有别于曾经的"发一张白纸黑字的宣传单",所有新村约的内容都被印制在了一份2015年的挂历纸上,免费分发给了全村村民;村民们也很乐意地将其张贴到了家里的显眼位置。

为何要修改村规民约?

凰凤村村支书张义平介绍,实际上,关于"村规民约"这种形式,在凰凤村已经施行10多年了,但原来的内容都是镇政府根据上级政策统一制作印发的宣传单,内容大都是"要遵守什么什么,不能做什么什么"等大框架的东西,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使得老百姓接受起来很困难。因此,他希望制订一个更符合实际、更有约束力的新村约。

2009年,张义平任职村支书,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走访调查,收集了村民们关于村规民约的很多意见和建议。2010年,张义平根据收集的材料,在原有的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增减。

"我写得很‘土’(接地气),大概罗列了二十七八条。"张义平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把个人拟定的新村约交给村委会和部分村民讨论,大家都觉得很不错,实用性很强。于是,张义平向镇上领导汇报并提交了新村约的内容。经过镇领导的把关修改后,保留了5大方面24条,新村约基本成形。

而后,再经过村委会、村支部讨论研究——党员、村干部、讨论——村民召开院坝会逐条评议——再修改等流程,最终,新村约于2014年12月29日,在凰凤村全体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并获得一致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效果:最怕被曝光 村民们都很自觉

张义平回忆,以前,个别村民有"顺手牵羊"的坏习惯,比如拿点谁家的东西,挖点谁家的蔬菜水果之类,如果被发现了,双方便是相互争吵,而且往往最后不了了之。这种情况也很普遍。但是自新村约实施以后,上述情况则越来越少。

比如不久前,一个村民挖了邻居家3根竹笋,后被发现。村干部按照新村约对其进行了处罚,即归还竹笋,然后每根罚款50元,用于补偿对方。"刚开始,挖竹笋的村民还是有些不情愿,但是村约约定了的,就必须让他落实。"张义平说,经过多番教育和开导,那位村民最后还是认识了错误并予以了补偿。

凰凤村8组有位80多岁的老汉,姓曾,他有两个儿子,常年不孝顺老人。虽然有个别邻居也指责他们的不孝顺行为,但是只是私下闲聊。村组干部得知此事后,专门到家里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专门提出新村约的新规定——如果还拒不改正,第一个途径,把两人不孝顺的行为公布到村委会的公开栏里,甚至用村里的高音喇叭宣布出来,予以曝光;第二个途径,村里帮老人申请司法援助,用法律手段帮老人维权。

待村组干部刚刚介绍完,二人当即表示愿意改正。张义平说,直到现在,老人的两个儿子都很孝顺老人,老人每次见到张义平都会提起此事并表示感谢。

张义平说,从新村约的内容来讲,几十元或几百元的经济处罚并不是关键,真正的"杀手锏"是"曝光"。因为,村里人都顾及自己的"面子"问题,一听到要被曝光到公开栏,甚至是用高音喇叭曝光,都会自觉地反思自己的错误,然后选择改正。

据不完全统计,自新村约实施以来,村委会接到群众之间的纠纷事件,已从之前的每月平均五六起降至每两月一两起。另外,自新村约实施以来至今,村委会仅处理过3起违反新约定的事件,且违反者都是自愿接受处罚;公开曝光人数为零。

张义平说,新村约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对抵制不良行为和营造良好风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村约已计划升级

张义平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正在琢磨着给新村约进行"升级","让有效的保留,过时的就换掉;村规民约也应该与时俱进"。农村自建房比较普遍,新村约中对村民自建房的要求也需要更加细化,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新村约中加入的"经济处罚"和"曝光"内容,张义平认为,第一,"经济处罚"与行政部门的"罚款"是两个概念,村约中的处罚是大家一致商量定下来的约定,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实际上是处罚的违约金,用来补偿利益受损方;第二,曝光不良行为,是在村组范围内曝光,也是大家商量决定并一致同意的办法,所以也不会构成侵犯隐私。

律师说法: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兆云认为,凰凤村制定的新村规民约中,关于"罚款"和"曝光"的约定,从法律层面来看,存在一些争议。因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只有行政机关有权作出,包括罚款的金额、罚款的方式,法律上都有严格的规定,任何公民、个人或组织无权擅自规定"罚款"。而对于"曝光"的约定也需要明确一个曝光的程度,特别是家事纠纷,如果把握不好度,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一定的侵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凰凤村的村规民约属于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他们自己一致同意,并作出一些规定。但罚款可能不能这样去做,杨立新进一步解释,罚款需要通过国家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才能作出,村规民约提出罚款,严格说来超出了村规民约的范围;至于对一些违规违约行为进行曝光让大家知道,如果仅仅是一般性事项也没问题,但如果涉及到人格尊严或涉及到名誉权等方面的问题时,可能会违反法律。

对于村规民约,杨立新建议,尽管大家都是一致通过的,但也不要规定这样的条款,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等其他方式来处理。如果实在不听劝阻,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制定村规民约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范围,而不要超越法律、触犯法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