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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向香港移交一劫杀案嫌犯,千禧年后已移交172名通缉犯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6-07-28 19: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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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下午,在深圳皇岗口岸,内地警方向香港警方移交港籍嫌犯揭冠国。 陈路坤 图

案发4个多月后,在深圳落网的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国,被押解回港。

7月28日下午4时许,应香港警方的请求,在深圳皇岗口岸,经过更换械具、移交随身物品等手续后,内地警方正式完成了向香港警方移交嫌犯的程序。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2016年3月17日,香港警方通过粤港两地警方通报机制,向广东省公安厅通报称,3月14日9时许,香港新界大埔运头街一货币找换店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70多岁的店主被杀。香港籍居民揭冠国有重大嫌疑,已于案发当天从深圳潜逃进入内地藏匿,请求广东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

接到香港警方案情通报后,广东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回函香港警方,表示将按照粤港两地警务合作机制,全力协助缉捕嫌疑人,同时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调查工作。其后,两地警方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案件进展和线索进行交流。

6月27日,广东省公安厅向香港警方通报,揭冠国已于近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区一工厂内被抓获。经初步审讯,揭冠国对在香港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发案地在香港、受害人和作案人均为香港人、管辖地是香港,在移交现场,广东公安机关和香港警方相关负责人共同表示,此次移交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两地警方长期紧密合作打击跨境犯罪、共同维护两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典型案例。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刑侦局局长林伟雄说,案件的成功侦破和犯罪嫌疑人的移交,充分展现了两地警方合作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也再次正告心存侥幸的违法犯罪分子,内地和香港都不是违法犯罪的“避风港”。

两地警方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保持密切合作,继续推动警务合作,加强交流通报,有效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内地和香港社会治安稳定。

自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活动安保、反恐、打击跨境犯罪、业务交流及警务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

其中,粤港警方先后建立了高层定期会晤、情报交流、案件协作、联合行动、培训交流等合作机制,联手侦破了一系列重特大跨境犯罪案件。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粤港两地警务合作机制,自2000年以来,广东公安机关已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籍通缉犯共172名。

这次移交再次引起专家对现行两地警务协作机制完善的关注。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认为,随着内地和香港的沟通联系愈加紧密,跨境犯罪成为两地警方共同面临的问题。虽然内地和香港已达成不少警务合作机制,但很大程度上只是非正式性的制度安排,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两地应建立“一国两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机制。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刘诚则表示,现阶段由于时机尚未成熟,两地可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达成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可以分阶段制定刑事侦查、案犯的缉捕和移交、赃款赃物的追缴和移交、罪犯服刑和刑事管辖权等多项协议,先从最可能达成共识的方面开始进行协商,分步骤推进,直至最终达成一揽子成熟、全面的协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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