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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男童遭养父女友虐待致脑死亡,家人决定放弃治疗捐献器官

谭江华/春城晚报
2016-07-30 15: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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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后妈”虐待的小天遇经确诊脑死亡。  @春城晚报 图

春城晚报消息,7月9日下午,云南昆明五岁男童小天遇疑遭养父的女友文某虐待,昏迷不醒,入院第三天,主治医生就宣布小天遇脑死亡,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28日,经医院建议,杨师傅与家人商量后决定放弃治疗,并同意捐献小天遇的器官。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于7月22日12时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文某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绝望

选择放弃治疗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见到杨师傅,他正躲在重症监护室楼道处暗自神伤。

头一天,他刚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医院此前就告诉我,继续治疗下去,即使醒来也是植物人。”但近日医生告诉他,哪怕成为植物人的奇迹都不可能再发生,拔掉呼吸机,生命就停止了。

其实这些话,从小天遇入院第三天就听到了,他只是不甘心,“即使是植物人我也一辈子看着他,看着他我的心就是暖的。”

经过了18天的挣扎,杨师傅最终决定放弃对小天遇的治疗。

决定

愿意捐献器官

14日,春城晚报对小天遇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之后,爱心市民一直没有停止捐款。与此同时,医生也告诉杨师傅,孩子已经脑死亡,没有救治的意义,动员他们进行器官捐献。杨师傅和小天遇亲生父母商量后决定,捐出小天遇身上能用的器官,让他在别人身上能够继续“看”这个世界。

但杨师傅了解到,由于小天遇不是自己受伤造成生命垂危,而是事涉刑事案件,需要公检法三方同意,才有可能采纳。

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显达认为,如果小天遇家人没有意见,完全可以捐献人体器官,但一定要出于死者或死者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刑事案件影响不了捐献者对器官捐献的权利,监护人完全可以将身体或器官捐献给社会。

起底

“后妈”还打过她爹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一院甘美国际医院重症监护室前,见到了小天遇“后妈”文某的父亲文先生。

据悉,文先生1992年被电杆砸伤,造成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身体直不起来,妻子不堪忍受家庭重担,于1995年3月跟他离婚,留下两个女儿给他独自抚养。

令文先生遗憾的是,姐妹俩都由母亲做主嫁去了东川。大女儿文献在昆明打工期间,于2013年下夜班途中遭遇抢劫,被当场杀死,留下一个10岁的小男孩给带病的文先生抚养。二女儿文某生下两个女儿后,日子也十分艰难,一度要离婚,在文先生的建议下,她独自来昆明打工。

“她有时候脾气有点怪,说不得。有一次多说了她几句,就打了我的左腿,至今腿上都有一个疤痕。”文先生说,文某有时也会打姐姐的儿子,打完后就懊恼地说:“孩子还小,真不应该打他啊”。

对于文某没有离婚这件事,杨师傅是知道的,他说:“我们刚认识那会,她跟我诉了很多苦,看她可怜,我就想改变她的命运,没想到会搭上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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