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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获批,暂与“特大城市”擦肩而过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胡初晖
2016-08-02 19:3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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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定位到底是特大城市还是中心城市?

8月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根据批复,苏州定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要求逐步把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还要求苏州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80平方公里以内。

这是在短短一个月内,国务院批复的第三个江苏城市总体规划,此前分别是南通和南京。

参与了本轮《总体规划》论证的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杨涛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苏州地处长三角城镇、人口、产业最密集的地带,不能简单以中心城区人口数量来衡量其城市体量规模,而应当以统筹协调、开放协作、整体协同的思维做好空间、土地、产业、交通等系统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批复的《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中,到2030年,江苏将有南京和苏州两座特大城市。这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何在《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并未有明确苏州特大城市的定位。

根据国务院此前的划分,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今年6月公布的《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中,仅有南京被列为特大城市,而苏州则与杭州、合肥共同列为I型大城市。

与南京的总体规划相似,苏州也提到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到2020年,苏州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80平方公里以内。和此前2007版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相比,以2005年为基准线,到2020年,苏州市城市建设用地多了80.4平方公里,增幅达到26.8%,人均建设用地则从2005年的128.6平方米下降到105平方米。

《总体规划》还提出,要在259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管理。同时指出,苏州要深化与上海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苏锡常都市圈建设,与周边城市共同加强环太湖地区、大运河沿岸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协作。

杨涛表示,包括苏州在内的长三角、珠三角的城市都面临着土地资源紧张甚至枯竭的局面。因此,这些城市的规划和发展都将由以增量为主转为存量为主。国内率先开展“以存量规划为主导”的城市总体规划正是《苏州工业园区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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