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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破除“以药养医”,试点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

澎湃新闻记者 陈斯斯
2016-08-02 21:12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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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模式方面又迈开了新的一步。

8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推进本市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疗机构和徐汇区、普陀区等6个区县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组建成立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通过“团购”形式委托公益性社会第三方组织,开展药品集团采购。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负责人介绍,药品集团采购(简称GPO)是国际通行的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强调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在“阳光平台”的框架下,挤出药价水分让利给患者。同时优化药品供应链,实现医疗机构内部物流与药品企业外部物流整合,提高药品物流配送效率,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挤出药价水分让利给患者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主任付晨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2016年5月,上海被列入国家第二批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单位,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成为这一方案明确的五项重要改革之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成为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从2016年2月起,上海启动相应试点工作,各家医疗机构和各个区县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最终共同组建成“上海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这一联盟涵盖华山医院、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岳阳医院、东方医院和徐汇区、普陀区、杨浦区、闵行区、金山区、崇明县所属公立医疗机构,这一采购联盟委托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下属的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第三方组织,开展药品集团采购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彭靖表示,在近年来国家药品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药价的背景下,上海在参照周边五省市药品均价的基础上,对符合药品生产管理标准的企业,允许其进入药品招标平台,但其药价仍然存在一定的议价空间。

付晨表示,药品集团采购联盟成立后,可以将挤出的药价水分让利给患者,同时优化药品供应链,实现医疗机构内部物流与药品企业外部物流整合,提高药品物流配送效率,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实现药品集团采购,医院不再从药品收入中直接获得补偿,而是通过批量采购和供应链优化降低成本,转变了医院的补偿方式。药品采购供应成本的降低,也有利于本市加快落实国家提出的‘将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控制在30%左右’的目标,而从目前来看,全市公立医院机构药占比还维持在40%左右。”付晨表示,药品集团采购是上海市医改总体方案中‘医药分开’和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首先试点采购抗微生物类药品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透露,药品集团采购联盟成立后,首先从抗微生物类药品开始试点采购。对于为何选用这一类药物,采购联盟专家组、华山医院药剂科主任钟明康表示:“抗微生物类药品即抗菌素,这类药品临床需求大,同时国家对于这类药物的管理和采购规定相对明确透明。”

为整个采购工作的透明公开,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采购流程、专家评审流程,如评审前抽取专家库中的15名成员,这些成员来自上海各级医疗机构、具有临床药学、药品管理等背景的专家,固定一种药物只能选取4个厂家,同时确保信息公开,再相应召开药企座谈会,整个流程都由公证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减轻医院以往面对众多药企“攻关”的压力,减少利益驱动的过度用药,更加有效地遏制“以药腐医”。

采购联盟召集人、上海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透露,目前从具体采购情况来看,一是中选结果与2015年临床使用结构基本吻合。医疗机构原使用药品78%均进入中选采购目录,二是中选结果符合“1+1+1”分级诊疗药品供应需求,受到各大医疗机构欢迎,而企业的参与度也很高,总共有528家企业申报,其中89家为中外合资企业。

今后,试点采购的药物也有望推广到其他品类,更多的医疗机构都有望加入到这一采购联盟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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