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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文:若无标准,儿童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岂不是空话

王成艳/检察日报
2016-08-03 11:0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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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商场内一儿童游乐设施上的孩子。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检察日报8月3日消息,眼下正是闷热的三伏天,京城各大商场里的探险、游艺、竞技等儿童游乐设施也迎来客流高峰。但是,这些设施足够安全吗?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这些商场超市内外的儿童游乐设施的监管,尚是一块空白(8月2日《北京青年报》)。

1.2吨气垫蹦床连同3名小孩被狂风刮上天、摇摆机“咬”断儿童手指……接二连三的儿童伤害事故,使得小型游乐场的安全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尽管如此,小型游乐设施仍然在暴利的驱动下,活跃于商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出了安全问题拍屁股走人。这充分说明,规范小型游乐设施,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尽快摆脱无法可依的“裸奔”局面。

其一,小型游乐设施要有一个安全标准。目前,我国大型游乐设施有着完善的安全标准,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到后续的改造、修理、检测环节,全程都有安全监管。而一些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的监管,则成了法律盲区,不少设备上连厂家介绍和警示标志都没有。以最为常见的旋转木马为例,就缺乏基本的防护措施,只能依靠摊主自备的绳子将孩子捆在上面。在缺乏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没有明确的安全标准,很难界定各方责任。

其二,应该明确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主管部门。目前,要在商场或超市开一家小型游乐场,只需要购买几件游乐设施,办理相关经营执照就万事大吉。市场监管部门只看证照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在经营范围内经营,而游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则在所不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则只对运行参数为“运行线速大于或等于每秒2米”“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等于2米”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由于小型游乐设施不具备特种设备的特征,只能游离于监管之外。

其三,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小型游乐设施管理和巡查规范。大多数小型游乐场所管理并不规范。一方面,很多游乐设备陈旧,甚至十多年没有更新,游乐项目电线私拉乱扯,直接暴露在儿童可以接触的地方。另一方面,游乐场所现场几乎没有专职的安全管理员,更没有经过培训的上岗资格。管理人员既要收取门票,又要往返操控设备,很难把精力放在维护秩序上。这与大型游乐设备操作人员随身佩戴资格证,一个项目安排两人看管的规定,形成鲜明对比。

好在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曾经下发通知,各地质监部门应以中小型游乐园为重点,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但问题是,如果连基本的安全监管标准都没有,现场监督检查岂不是一句空话?当务之急,必须梳理标准、明确责任,使小型游乐场所安全监管有法可依,孩子才能玩得既欢乐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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