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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抱女婴作案再以“唯一抚养人”身份逃避刑罚,终被收监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2016-08-03 19:1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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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法分子带着婴幼儿作案,如何惩治这些人经常困扰着法院,依法量刑他们应该入狱服刑,但那些被抚养的婴幼儿不能跟随抚养人一同入狱。

8月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为落实“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专项活动,首次对怀抱婴幼儿作案的实刑犯王贵(化名),在妥善解决其女儿看护问题后,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对被告人顺利实施收监。

据法院介绍,80后男子王贵系外地来沪人员,因屡屡实施车扒犯罪,曾被上海多家法院判刑。他不思悔改,频频涉嫌盗窃罪,因他是怀抱女婴的唯一抚养人,于2015年11月上旬被上海警方处取保候审在案。在王贵眼里,取保候审阶段也是他继续作案的好时机,2016年1月下旬,他在上海某公交车站乘被害人上车之际,再次怀抱女婴择机盗取苹果手机一部,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在案件审理期间,虽经法院多次传唤,但王贵消极对抗拒不到庭。7月13日,王贵被抓捕归案。到案后,王贵仍声称与妻子分居,已失去联系。法院认为,王贵因多次犯罪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妥善解决其未成年子女的看护问题是对王贵收监执行的关键

为此,法院先前通过走访被告人近亲属、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及上海的相关单位,希望能解决接受实刑犯子女的暂时收养和看护,但各方均表示不愿意或称不符合收养条件,但法官仍不放弃。

终于,法官与上海一家民营性质的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取得联系,该机构系临时孤儿看护基地,表示愿意接受该婴幼儿的看护照料,遂法院与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签订了临时看护交接协议,在王贵服刑期间由该机构履行对王贵女儿承担临时看护责任,最终王贵被判收监服刑。

法官表示,司法实践中,部分犯罪人员常以自己是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为挡箭牌,逃避法律的处罚。而该判实刑的罪犯人员摸准了司法机关的“软肋”,不能将未成年子女带入监狱,成为“小萝卜头”服刑来消极对抗法律,此类现象使得司法机关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静安法院此举,借助社会民间之力保障犯罪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也趟出了精准狠地打击犯罪的先河,既保障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逃脱惩罚,彰显了人民法院人性化的判决及全社会对下一代儿童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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