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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温州17户村民行政官司胜诉但国家赔偿申请遭拒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2016-08-03 20: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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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家宅基地上原拆原建的新房“莫名”被强拆,浙江温州永嘉县桥下镇下斜村17户村民将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并胜诉,但判决生效后镇政府和县国土局却拒绝赔偿。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日从永嘉县人民法院获悉,赔偿的要求被拒后,村民们再次起诉桥下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把原告被强拆的房屋恢复原状。永嘉县人民法院7月19日已受理此案。

“政府认定我们建的房子没有手续,是违章建筑。可当初我们去审批时却屡被拒绝,被拒绝是因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政府部门的失误,自家的宅基地被误划成农保地。现在强拆给我们带来巨大损失,却没有人来负责。”8月3日,17户起诉村民之一的徐宗用向澎湃新闻表示。

据介绍,永嘉县桥下镇下斜村地处山区,改革开放后村民大多外出谋生,其中还有不少人去了欧洲。近年,一些早年外出的村民想叶落归根,不少人准备回乡盖房子居住。徐宗用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五兄弟除大哥徐宗仁外,其他4人都在西班牙经商。

“我今年46岁,在西班牙做生意,国内没有房子,也想着回来后能有个落脚点。”他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初,徐家五兄弟凑了钱,准备在村里自家宅基地上原拆原建。

“建房前我大哥徐宗仁曾到县国土局审批建房手续,可是手续办不下来,而且老宅还领不了土地证。我们想着农村里盖房都是先盖后补手续,而且镇里、村里都默认这一做法,于是我们决定先盖起来再说。”徐宗用告诉澎湃新闻。

同年,徐宗用兄弟5人共凑了240多万元,在原宅基地上盖了4层楼的新房。徐宗用告诉澎湃新闻,村民朱增林和他们兄弟一样,盖房前也是审批未果,同时盖房的还有村民徐宗唐、徐崇宽等,都没有手续。

2014年1月7日,永嘉县桥下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来到下斜村,将村里5幢新盖的楼房全部强行拆除,共涉及近20户村民。

事后徐宗用到县国土局了解情况,发现自家宅基地被登记成了农保地,也就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按照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允许建房。据统计,下斜村有50多户村民的宅基地被划成了农保地。

据《都市快报》2014年3月26日报道,时任永嘉国土局局长董群策解释称,出现这一情况是因为卫星遥感测量时,涉及宅基地的面积小,可能没被拍摄到就划进去了,这些房子体现在图纸上就针头那么大。时任桥下镇镇长周望欣也认为,在划定农保地时,图标一点就是几十、上百亩,可能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小心把房子划进去了。时任桥下镇党委书记董庆标则说“这个村的老房子草长起来,天上卫星过来拍,房子在草丛里不容易发现,就划进了农保地”。

自家宅基地原拆原建却被强拆,下斜村遭强拆的其中4幢新建房涉及的徐宗用、徐宗唐、徐崇宽、徐阿眉等17户村民,于2015年3月将永嘉县桥下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告上了法庭。

永嘉法院审理认为,原房屋占用的土地属于宅基地,2013年间原告对老屋进行拆建,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但该处土地已被调整为农用地,因而无法取得审批手续,在这一情况下原告进行老屋新建。被告方对违建行为进行行政管理,并无不当,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查明诉争建设行为是否在规划区内实施,并对诉争建筑物的性质先作出认定等。

今年1月27日,因未依法查明相关事实,未履行法定程序而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永嘉县桥下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被法院一审判决拆除行为违法。

徐宗用告诉澎湃新闻,拿到判决书后,17户村民向镇政府和永嘉县国土局申请国家赔偿,都遭到拒绝。

7月22日,永嘉县国土局出示《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认为村民的违章建筑系违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明确告知不会作出赔偿。

该局执法监察局局长朱晓东3日告诉澎湃新闻:“我们不会对村民作出赔偿,因为我们拆除的是没有手续的违章建筑,何况当初我们没有收到建房的申请。法院判决也是我们拆除程序违法,如果不服可以继续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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