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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方回应“男子被追债7天跳楼”:讨债人员涉嫌非法侵宅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2016-08-05 11: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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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人员。  中国青年网图

8月2日,河南省方城县居民李志国走上自家楼顶,跳楼身亡。家属称,“讨债公司”十几人带着棍棒住进家中,连续7天不让李志国出门,不让其闭眼睡觉。

8月5日上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方城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方城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宅对此立案侦查,3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中国青年网8月4日报道,李志国生前是方城县旺欣电子厂负责人之一,2015年4月,李志国和旺欣电子厂厂长陈从欣共同借款70万元用于工厂经营。但当年10月,陈从欣携款跑路。自7月27日起,“讨债公司”十几人带着棍棒住进了李志国家。

此后,连续7天,李志国不能出门,一帮人轮流辱骂,不让其闭眼睡觉。李志国的儿子李聪表示,7天里,李志国和家属多次报警。警察多次出警,还没收了“讨债公司”带来的棍棒,但没把人带离,而是让双方协商。

李志国留下的“遗书”。  中国青年网图

8月2日13时,李志国走上自家楼顶,并最后一次拨通110,然后跳楼身亡。家属发现李志国留下的“遗书”,最后一句话是:“我也没办法,只有死!”

8月5日上午,方城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方城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宅对此立案侦查,3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情况以警方发布的通报为准。

4日晚,方城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方城”发布通报称,2015年初,李志国分别向褚永成、褚春娟、刘士平等人借款70万元。2016年以来,褚永成、刘士玲、褚春娟等人多次向李志国催要借款,李志国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

通报称,7月27日,褚永成发现李志国在方城县龙泉路其居住处出现,遂叫上褚春娟、刘士玲、刘士平、曹某某、雷某某等人到李志国处索要欠款。李志国的家人以家中有人闹事为由于7月27日、28日、30日三次报警,方城县公安局均出警处置。在每次处置中,民警明确告知双方,经济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起诉解决。双方都表示要协商解决。在此期间,李志国及其亲属、其儿子李聪的朋友均可自由出入、居住其家。

8月2日上午,方城县公安局领导得知该警情后,指令释之派出所赶往现场依法妥善处置。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现场有木棍,当场予以收缴,并对双方进行教育警告。

针对“李志国跳楼身亡”的情形,上述通报表示,每次出警,民警均佩戴执法记录仪,对处警情况进行录相。执法记录仪显示,民警在一楼说服教育褚永成一方时,李志国的儿子李聪从楼上下来,递给李志国一瓶水后,李志国随李聪上楼。约4分钟后,民警在找李志国时,发现其站在邻居家二楼楼梯间顶上,拨打110电话后,全然不顾民警及其儿子李聪、前妻白迎春的劝解,从楼梯间顶上跳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方城县公安局在通报中表示,目前,警方以涉嫌非法侵宅对此立案侦查,褚永成、刘士玲、褚春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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