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研中心建议淘汰养熊业,被中药协专委会要求收回报告并道歉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16-08-05 13:35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字号

(↑点击上图查看相关新闻)

养熊业及相关的“活熊取胆”技术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此前发布了一份《我国活熊取胆的现状与养熊业战略转型的建议》调研报告,建议2020年后,通过发展替代技术、做绝育手术、发放财政补贴等方式,争取在2035年甚至更早时间淘汰养熊业。

8月5日,一封落款为中国中药协会药用动物保护与利用专业委员会(下称中药协专业委员会)的函在网上流传,这份函件称,上述报告与新一届政府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和刚刚通过的人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即将通过的《中医药法》的大背景公然相悖。

在函中,中药协专业委员会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建议,应该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以及挽回这份报告对于国家社会、中医药行业以及广大患者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中药协专业委员会还要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明确收回报告,并向社会做出声明与道歉,消除影响。

8月5日上午,中药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邱英杰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证实了这份函的真实性,称该函已于8月1日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寄出。

针对中药协专业委员会发函一事,澎湃新闻通过电话、短信,联系上述调研报告的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国研中心:仅是学术研究不代表官方立场

7月5日上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其网站上发布《我国活熊取胆的现状与养熊业战略转型的建议》调研报告。报告指出,中国黑熊养殖数量总体过剩,行业规范性欠缺,替代技术研发缓慢,加上规模庞大,转型面临巨大挑战。

报告参考域外转型经验,建议制定战略规划和近期行动计划,2020年前,宜取缔散户养殖,促进养熊场重组,控制黑熊总量;提高养殖行业标准,对熊胆粉进行来源和用途管制;加大野外栖息地保护力度,打击黑熊和熊胆粉的走私活动。2020年后,通过发展替代技术、做绝育手术、发放财政补贴等方式,争取在2035年甚至更早时间淘汰该行业。

这份报告发布不久,就从该网站撤掉,但媒体依然注意到了这份报告。

随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关于养熊取胆转型研究的声明》,称调研是中立和客观的,结论是建设性的。养熊取胆产业可否转型取决于熊胆替代产品是否成熟和有效,取决于替代药的研发与传统药的退出能否有效衔接。 即使条件成熟,转型也是一个长期过程。转型中,要给予饲养户充分的补偿,不能让他们有所损失 。

声明提别强调,该中心开展的仅是一项学术研究,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网信息显示,该中心是直属中国国务院的政策研究和咨询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中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重大政策的独立评估和客观解读,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中药协专委会:报告是对现有百余种含熊胆的中成药的否定

虽然调研报告发布不久就撤下,但中药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邱英杰还是看到了这份报告。

他向澎湃新闻表示,国家大力支持民族医药发展,刚刚新修订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动物用药予以肯定,明确了“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这一规定,为野生动物用药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邱英杰还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研报告内容以偏概全,否定养熊产业,借取缔人工养熊业取缔熊胆粉,取缔全部的动物药,这是对我国已使用上千年、现有百余种含熊胆的中成药的否定。

他还称,目前国家林业局正在研究修订关于黑熊养殖的行业标准,“新标准将会给这个行业带来更高的门槛,黑熊养殖标准将更加严格,标准出台后会淘汰部分不达标的养殖企业,使黑熊养殖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中国中药协会官网显示,药用动物保护与利用专业委员会是该协会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全国药用动物保护与利用的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宗旨是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药用动物资源,弘扬中国传统中医药文化服务。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