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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监狱管理局回应“建议减刑又撤回”:冯某属暂缓呈报对象

陈宗昊/时刻新闻
2016-08-19 16:0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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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8月19日消息,记者今天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获悉,省监狱管理局就“茶陵监狱撤销罪犯冯某提请减刑”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

说明原文如下:

关于茶陵监狱撤销罪犯冯某提请减刑的情况说明

茶陵监狱罪犯冯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4年9月23日交付执行。

罪犯冯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2016年7月,茶陵监狱根据有关法律将罪犯冯某减刑案件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报告我局刑罚执行处。我局刑罚执行处根据上级新的规定,该犯受贿罪属于暂缓呈报对象,故茶陵监狱及时撤回对罪犯冯某的减刑提请建议。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据澎湃新闻(www.thapeper.cn)此前报道,两年前,湖南交通系统窝串案宣判,28名干部被处理,其中有13人涉及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案,包括冯的妻子、妹妹和弟弟冯冠乔。

判决书显示,冯冠乔利用冯伟林职务上的便利,两人合谋受贿1775万元。2013年9月,冯冠乔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一年之后,湖南高院二审改判其有期徒刑15年。

澎湃新闻发现,2016年8月4日,湖南株洲中院作出一份刑事裁定书,准许湖南茶陵监狱撤回对冯冠乔的减刑建议。此前的7月7日,茶陵监狱向株洲中院建议对冯冠乔的减刑,4天后又提请撤回。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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