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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举办IPO违法案件研训班: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

澎湃新闻记者 唐莹莹
2016-08-19 18: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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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证监会近日举办了IPO(首次公开发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组长研训班。证监会稽查系统70余名调查骨干参加了研训,具有查办IPO环节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经验的稽查骨干和行政处罚部门、公安机关有关专家进行授课。

这是证监会为当前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在办案件提供保障的一项配套工作。

张晓军称,总体来看,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案件具有违法周期长、涉案主体多、多种违法犯罪并发的特征。近年来,随着证监会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欺诈上市的手法也日趋隐蔽。

如发行人财务造假,违规手法从设立空壳公司、通过资金循环虚构交易等传统做法开始向跨期调节收入和利润、虚假冲抵应收账款等更加隐蔽的方式演化。不同行业、不同商业模式的涉案企业,财务舞弊手法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张晓军介绍,研训班系统梳理了IPO环节违法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深入剖析了此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刑事、民事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系统分类讲解了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相关高管人员,对保荐、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等各类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欺诈发行、伪造金融票证、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各种违法犯罪手法依法追责的调查重点和取证要点,对调查工作如何切实做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具体来看,研训班以实战集训为基本定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是从实战经验丰富的市场监控、调查取证、审理处罚、刑事侦查专家中甄选安排授课老师,重点讲解应知法规和必备技能。

二是结合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精心安排课程体系,案例分析涵盖监管措施、市场禁入、行政处罚、刑事追责各个执法环节。

三是着眼于专项行动在办案件的实际需要,通过案例演示、要点讲解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剖析调查重点、难点,有效提高了调查人员对违法行为特点和规律的认识。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A股历史上第一家将因欺诈发行退市的企业,也是创业板退市第一股*欣泰(欣泰电气,300372)将于8月23日开始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其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欣泰电气于2014年1月上市。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虚增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货币资金、营业活动现金流,少计提坏账,虚构收回应收账款、收回预付账款,以此来粉饰财务报表。

今年6月1日,欣泰电气发公告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罚款和市场禁入措施。6月17日,证监会通报了对欣泰电气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指出一旦认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并作出行政处罚,将启动欣泰电气后续退市程序。

近日,欣泰电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就证监会对其相关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张晓军表示,在对欣泰电气违法行为的认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前,欣泰电气的退市进程不受影响。若收到欣泰电气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会将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此前,深交所表示,欣泰电气将“一退到底”,并且无法重新上市。张晓军8月19日强调称,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此外,欣泰电气将在退市后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证监会8月19日发布会要点】

证监会坚决查处互联网平台擅自开展公募基金销售活动

对于目前有不少互联网平台打着智能投顾、智能理财的旗号,进行证券基金产品的销售,但并未取得相应牌照的情况,张晓军8月19日回应称,根据相关规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取得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可以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擅自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证监会表示,将保持高度关注,发现互联网平台未经注册、以智能投顾等名义擅自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张晓军今日指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短线交易及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案,2宗内幕交易案。

1宗信息披露、短线交易及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案涉及新洋丰(000902)。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洋丰股份)通过4只资管产品合计持有新洋丰6.65%的股份。证监会指出,洋丰股份在承接新洋丰股份合计达到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此外,洋丰股份作为新洋丰持股5%以上的股东,卖出“新洋丰”时间与买入时间相隔不足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违法。

证监会依法对洋丰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人罚没共计819万元。

2宗内幕交易案涉及博云新材(002297)和鼎龙股份(300054)。

谢暄是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云新材)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谢暄与时任东方证券长沙市劳动西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文捷联系频繁,谢暄委托李文捷及其下属员工管理操作“金某雪”账户交易“博云新材”,获利约71.6万元;李文捷使用 “陈某祥”、“顾某蕙”两个证券账户交易“博云新材”,获利约217.1万元。

杭州旗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旗捷)副总经理吴璐是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龙股份)与杭州旗捷拟并购重组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璐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入“鼎龙股份”12万股,成交金额约277万元,没有违法所得。

证监会对上述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没11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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