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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回应区长违规被举报:招商引资喝茅台不算什么

崔东凯、张冲/法制日报
2016-08-23 11:12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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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8月23日消息,“区长专用‘坐骑’伪造挪用车牌,全市党政机关换届期间搞领导干部‘小圈子’聚会,喝高档茅台酒”。近日,这样一则举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区长的信息在网络上流传。为了查清事件真相,《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近日,当地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给《法制日报》记者的回复称,给领导开车的司机因挪用车辆号牌已经接受交警队处罚,区委书记、区长等领导喝茅台酒是为了招商引资请客商。

网友举报区长违规违法

《法制日报》记者与发布举报信息的网友取得联系后,得到一份有关其举报内容的相关证据资料。佐证资料包括30余张照片及3段短视频。

这名网友举报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区长盖焕友长期在宝山区一基层单位借用一辆大众迈腾轿车自用,车牌照为黑JB0198。盖焕友借用该车辆后,指使其司机挪用套牌“黑JJ2955”,其目的是为了掩盖借用基层单位车辆,同时也为躲避交通违法拍照。

相关佐证的照片显示,今年7月26日下午,一辆悬挂“黑JJ2955”的大众迈腾轿车停靠在双鸭山市宝山区政府门前,车下一名光头青年男子系盖焕友的司机。临近下班时间,盖焕友走出政府大楼坐上轿车后排。随后,这辆车拉载盖焕友前往双鸭山市尖山区一名叫江城鱼馆的饭店用餐,途中该车接连出现压双实线、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于交通信号指示灯视若不见。

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7月26日18时许,盖焕友到达江城鱼馆,与区委书记、副区长等多名区领导会合,并由区长司机从车后备厢拿出一瓶贵州茅台白酒递交给一名陪同用餐的女士,随即追问“够不够?车里还有”。

举报人称,这属于当地领导干部搞“小圈子”聚会。

回应称举报因招商引资而起

为了核实举报是否真实,8月9日,《法制日报》记者赶到双鸭山市宝山区进行采访。

宝山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要向区长以及其他上级领导汇报后再做解释。

8月10日中午,宝山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对于记者采访问题进行答复。对方称,举报人提供影像资料确实属实。对于车辆挪用套牌的问题,应该属于区长司机的个人行为,目前这名司机已经被交警队行政拘留,个人支付了5000元罚款。举报人所指的领导干部搞“小圈子”聚会的问题应该不存在,当天晚上一起吃饭的有区委书记、区长、工业园区办主任和一名分管建委工作的副区长。吃饭时喝茅台酒是为了招待一名招商引资的客商,“现在招商引资这么难,我觉得喝点茅台酒应该不算什么”。

对于盖焕友使用车辆系在宝山区基层单位借用的问题,宣传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这件事确实还没有了解清楚。

宣传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还告诉记者,区政府办公室调查了解到,举报区长的幕后指使人也是一名曾经招商引资来的客商,因为投资开发一个棚改项目,有“空手套白狼”的嫌疑,区长在一些手续上没给他签字批准,让这个客商损失了几千万元。就这样,盖焕友得罪了这名招商客人而引发举报。

黑龙江省政府早有最严“禁酒令”

公安部公交管(2016)260号文件显示,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其中包括“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法制日报》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14年8月,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了公务接待的具体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

(本文原标题为《当地回应:招商引资喝点茅台酒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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