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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论证如何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律师和当事人最有发言权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曾雅青
2016-08-23 13:31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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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如期实现,最高法于2016年年初决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最高法获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承担此次评估工作,8月23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论证会在京举行。

2016年5月,最高法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要求各级法院要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在两到三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

8月23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论证会在京举行。澎湃新闻从会上获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将依据指标体系对评估对象进行量化评估,并辅助以问卷调查,客观中立地评价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现程度。

据课题组介绍,指标体系强调指标的可量化,数据来源包括案卷评查、系统提取、网站观察、电话验证和法院自报,并不排除辅以一定的问卷调查,通过办理执行案件的律师、参与过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等获取相关数据。

“是否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律师和当事人最有发言权。”课题组表示,针对办理过执行案件的律师和参与过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课题组将专门设计两套问卷,尽可能排除主观满意度调查,主要调查执行过程中执行行为的规范性以及执行部门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度等。

与此同时,课题组还在论证会上透露,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拟分设两套评估指标体系,一套针对高级人民法院,侧重于执行监督管理、联动机制、信息化以及执行保障等方面;一套适用于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侧重于对执行工作规范化、透明度的考察,评估联动机制、信息化在具体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和实施。

“评估开展过程中,将组织对评估对象执行案件的案卷进行随机抽查,用以评价执行部门在办理执行案件中是否依法尽职尽责地办案,是否充分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课题组表示,系统提取数据将依靠最高法以及各地法院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提取法院日常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客观形成的办案数据、统计数据。为了避免数据失真或者不准确,课题组还将就进一步完善法院案件系统提出需求。

课题组称,虽然第三方评估是独立于评估对象的外部评估,但是有些数据的获取还必须依靠评估对象的自报。为了保证自报数据的客观性,课题组要求自报数据必须附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评估对象在自报有某项制度或机制时必须附相应的文本,以便评估人员进行客观性和真实性筛选、甄别。

“解决执行难还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有赖于建立与协助义务单位的联动机制,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此,课题组还将通过向法院的执行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地方单位对执行工作的配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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