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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倾倒含汞危废涉案公司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法院已受理

周益帆、李凡/央广网
2016-08-25 20: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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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六月,两辆大货车从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载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废氯化汞触媒 后离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这些危险废物,要被运到贵州铜仁的一家公司回收处理。然而,在行至河南时,货物被分为两批,非法转运、倾倒在了洛阳及长葛市。危废品为何会被运到河南?又究竟何时被运走?

今年6月,贵州铜仁铜鑫汞业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78.5万吨废氯化汞触媒,从内蒙古卓资县拉到贵州进行回收处理。

然而,就在第二天,这些危险废弃物出现在了河南省境内,其中的39吨废氯化汞触媒被非法倾倒在洛阳市洛宁县境内的一家公司院内,剩余的危废物在京港澳高速长葛服务区被执法人员查获。长葛市环保局执法大队杨队长称,“俺是早上9点接到的举报,俺直接就往那赶,京港澳长葛邱庄服务区,他的车给那停着呢。它主要是没有五联单。”

有媒体梳理,按照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必须要有五联单,运输车辆也必须是带有明显危化品标志的危化车。从当时披露的联单内容来看,运输单位和运输车型存在问题。洛阳市环保局固废管理中心书记张治伟表示,实际单位是一个个体的车辆,联单上填写的是一个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违运车辆。

对于事件中近80吨的危废物的处理问题,环保部在7月27号召开了三省协调会。长葛市环保局执法大队杨队长介绍,第一他是拉往贵州的,在全国像汞触媒处理只有贵州有能力,要求是贵州环保厅过来,找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找有运输质资的车辆拉走。

在多次协调之后,危废物终于在本月20号被装载运至贵州,贵州环保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危废物已被封存,涉事的铜鑫汞业正在整改,待企业整改结束后再开始危废物的处理。

非法转运倾倒事件背后存在诸多疑点。东兴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危废物的产生方为何在转运时没有对车辆性质提出疑议?铜鑫汞业对转运过程有没有监督义务?此外,业界另外6家具备废氯化汞触媒处置资质的公司,还联名将铜鑫举报至环保部,认为这些废氯化汞触媒是被倒卖,准备用非法土法炼汞的,真相又如何?一系列疑点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

目前,贵州铜仁铜鑫汞业有限公司因为非法转运、倾倒危险废物,被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至法庭,洛阳中院已受理该案。这是河南第一起由本地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跨省涉及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今天下午,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案件受理情况。

据悉,本案受理后,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于19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先予执行申请,请求依法裁定被告铜鑫汞业公司先行采取措施,将其非法倾倒在碧水源公司院内的危险废物依法安全转移,消除其非法倾倒现场的环境污染风险,对受损环境恢复原状并裁定所有被告先行支付已发生的经济损失30万元和即将发生的安全防护、看护费等实际费用,合计暂定50万元。

收到申请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社会责任中心的部分申请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一百零七条规定,于19日作出(2016)豫03民初2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铜鑫汞业公司立即将其非法倾倒在碧水源公司院内的危险废物依法安全转移。8月2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赶赴洛宁县向正在洛宁处置相关事宜的被告铜鑫汞业公司负责人送达了起诉状、举证时限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以及先予执行裁定书,并向洛宁县环保部门进行了告知。当天中午12点30分,铜鑫汞业公司对非法倾倒在碧水源公司院内的废弃物进行装车,至当晚10点装载完毕。21日下午14点20分,装载该废弃物的车辆起运,晚21点30分驶离河南。从固体废物装车、起运到安全驶离河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全程监督执行。

本案是首例由河南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河南省首例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目前,尽管涉案废弃物已被拉走,污染环境的重大风险予以排除,但环境的修复以及防护、看护费用的追讨等诸多工作仍需进行。下一步洛阳中院会严格落实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修复制度,责令其恢复原状,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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