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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再公布一批整改结果:近亲繁殖等问题都处理得怎样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08-27 16:3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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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了“超期服役”党组织基础资料,倒排工期,逐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明确行业领导干部亲属不得从事与烟草行业存在业务关联的经营活动;

明确要求不得以业务会、文体活动代替“三会一课”;对照“违规用人”“近亲繁殖”等突出问题,逐事逐人对号入座,认真整改;坚决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问题……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底至4月底,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对3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8月27日,这几家单位晒出巡视“整改清单”。我们摘取部分内容,让大家一睹为快。

中央宣传部: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处置倾向性问题,明确要求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属地媒体和网站加强管理

进一步强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研究提出具体举措,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认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一些错误思想观点加强辨析引导,帮助干部群众明辨重大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切实增强阵地意识、担当精神,督查落实有关管理规定,严格阵地管理、队伍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着力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网上与网下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引导。指导协调督促网信部门制定出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互联网监管,坚决查处网站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处置倾向性问题,明确要求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属地媒体和网站加强管理。

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统筹推动。组织力量对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建设进行深入研究。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相关学科专业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教学,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使用,精心组织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推动高校文明校园创建。协调推动教育部门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加强高校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综合解决过分强调收视率、收听率、上座率、点击率和发行量问题;坚决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问题

综合解决过分强调收视率、收听率、上座率、点击率和发行量问题。印发《恪守媒体社会责任,反对唯收视率自律公约》,指导省级以上电视台联合发布倡议,坚决拒绝签署以收视率排名定价、议价的合同条款。就加强收视率调查数据发布应用管理作出部署,严格管理收视率数据发布、使用行为,坚决查处收视率调查领域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加强电影网络销售和宣传发行管理,规范网票预售窗口期,严格实行网络票价补贴公示,及时纠正电影营销中的偏颇口径和媚俗化倾向。推进电影市场专项治理,指导各省(区、市)局、协会严格巡查抽查,严厉打击“幽灵场”、虚假排场、偷漏瞒报等扰乱市场、制造虚假上座率的行为。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点击量情况专项调研,梳理传播效果评价数据调查发布及使用情况,坚决防止片面以点击量作为衡量标准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各类推优活动。在全国实体书店发展推进会上对整改唯发行量、唯排行榜问题进行了部署,指导各省(区、市)局对排行榜加强属地管理,推动完善推荐机制、评审流程、评委队伍和评价标准;将出版单位参与发行量数据造假纳入图书出版企业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对违规单位取消相关评奖、推优资格。将社会效益指标列入全国晚报都市报综合质量评估一级评估指标,引导晚报都市报避免唯发行量倾向。年内出台新华书店社会效益考核评价办法。

坚决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问题。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就“注重影视作品思想价值和审美导向,优化影视制作成本结构”制订倡议书,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完善备案立项环节审核要求,及时制止片方盲目炒作明星、粉丝、网红的行为。即将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不得以明星大腕作为论价标准,在电视剧宣传工作中不得对明星进行过度炒作。在建党95周年有关影片创作中,一批老艺术家不计酬劳、无私奉献,带动了一批中青年创作人员自觉以社会效益为重。严格限制综艺娱乐尤其是真人秀等节目播出比重、时间、时长和频率,严控明星及子女参加真人秀节目,有力遏制了追星炒作之风。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管理,遏制拜金追星、一夜成名、炫富享乐等错误思想传播。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对行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烟草局机关处以上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从业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要求与烟草行业存在业务关联的经营活动一律终止

扎紧制度笼子,割断利益输送链条。针对巡视指出“家族式腐败突出”“利用银行存款谋利问题普遍”,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一是有效遏制防范“家族式腐败”。对行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烟草局机关处以上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从业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要求与烟草行业存在业务关联的经营活动一律终止。制定规范领导干部亲属从业行为的规定,明确行业领导干部亲属不得从事与烟草行业存在业务关联的经营活动;不得参股、入股与烟草行业存在业务关联的企业;不得从事与烟草行业经营有关的中介、代理、咨询等服务活动;不得在与烟草行业存在业务关联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任职;不得有其他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二是规范行业银行存款管理。印发《烟草行业银行账户和存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行业各单位对银行账户开立和银行存款存放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管理,防止利益输送。促进银行间公平有序竞争,实现原有账户“只减不增”。

工商总局党组:严肃处理商标注册证用纸断供事件,对9名相关干部进行了问责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加强执纪问责。严肃处理商标注册证用纸断供事件,对9名相关干部进行了问责,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相关单位分别向总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及时调整了相关司局领导班子。对个别干部为违纪人员藏匿贵重物品问题,在2015年11月依纪处理的基础上,又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对其严肃批评和帮助教育,本人向总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巡视反馈的总局一家直属单位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期间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且存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问题,决定给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巡视反馈有的直属单位动用公款购买白酒的领用清单被人为销毁问题,决定给予该单位时任主要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了《工商总局机关纪委办理信访举报工作规范(试行)》,对函询和谈话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在总局网站公布了机关纪委举报电话,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力度,规范执纪行为。三是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大对总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报告及说明工作,按3%的比例抽查66人,督促工作人员持续增强廉政意识、自律意识,自觉执行党纪政纪及各项规章制度。

质检总局党组:全面摸底掌握了“超期服役”党组织的基础资料,列出单子、倒排工期,逐步推进相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委长期不换届等问题专项整治,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摸底掌握了“超期服役”党组织的基础资料,列出单子、倒排工期,逐步推进相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应换届的23个基层党组织已有19个完成了换届。修订了中检集团境外机构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办法,完善了支部设立、组织关系接转、组织生活等规定,中检集团符合有关条件的3家海外公司已建立党支部,7家欧洲区域公司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其他15家公司外派党员也均按规定参加使馆或其他中资机构党组织生活。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3名失联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司法部党组: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改革意见,全面推进中央确定的由司法部承担的关于律师、监狱、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积极推进落实律师、监狱、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改革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改革意见,全面推进中央确定的由司法部承担的关于律师、监狱、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律师方面:召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座谈会,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作出部署。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对理顺“两公”律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公”律师管理制度作出部署。研究制定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推动落实律师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监狱方面:进一步落实监狱建设标准,加强罪犯分级分类管理,研究制定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程序、罪犯危险性评估和罪犯会见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监狱管理制度体系。公证方面:制定出台《司法部关于加快解决部分地区公证员不足问题的意见》,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司法鉴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推动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已出台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对已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重点改革意见的落实情况,分赴部分省份进行实地督查。健全完善督办工作机制,部司改办对照改革任务和工作计划,按月督办检查、通报整改,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海关总署党组:先后派出8个督查检查组对16个直属海关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归纳梳理了当前在海关系统存在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结合巡视反馈的一些单位“涉企收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房屋出租出借”等问题,7月中旬,召开全国海关服务保障工作会议,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和规范要求。约谈6名涉事直属海关单位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进一步持续抓好督促落实。

——开展“四风”整治回头看。6-7月,总署党组先后派出8个督查检查组对16个直属海关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归纳梳理了当前在海关系统存在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进行调研,结合检查和调研发现的问题,对总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5+10”项措施进行评估修订,进一步抓好落实和检查。

——针对部分海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按照停发、退款、追责分类督导有关海关进行认真整改,目前所涉及的6个直属海关单位的8个问题,有5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3个问题部分整改完毕,并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处置潍坊海关报关中心封存面积闲置问题。协商潍坊市人民政府,安排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入驻办公,与海关共同使用办公楼,目前潍坊市政府已出具有关借用方案会议纪要,双方正在确定搬迁等具体事宜。部署全国海关基建项目专项清查工作,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对所有报送地方政府审批立项、未经总署批准的在建和新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

国家旅游局党组:对群众反映强烈、行业呼声较高的“零负团费”、“黑社”、“黑导”等欺客宰客行为,以及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创新监管方式,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一是推进综合监管体制创新。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在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1个设区市、19个县成立了旅游警察,有5个设区市和9个县成立了工商旅游分局,有5个设区市和44个县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二是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对群众反映强烈、行业呼声较高的“零负团费”、“黑社”、“黑导”等欺客宰客行为,以及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印发了《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行动方案》,与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修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12个成员单位组成17个工作组,对31个省(区、市)开展了专项督查。三是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修订完善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指数,7月25日完成今年第二季度测评。加快12301旅游服务热线全国统一接入工作,整合全国旅游行业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发挥第三方机构、中国旅游志愿者、全国质监执法人员等3支队伍作用,开展暗访暗查,及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四是加快推进修订《中国出境旅游管理办法》,5月12日修订发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办法,经专家评审,公布了3起旅游不文明行为。五是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建立工作机制。与泰国、韩国就整治出境游“零负团费”等问题开展磋商。目前已公布19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41件旅游企业、25件旅游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今年上半年,全国旅游投诉举报数量环比下降12.42%,媒体曝光及负面评价指数环比下降13.52%。

农业部党组:巡视期间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涉司局级干部13人

部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指导直属机关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大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要求件件查清、事事落实,对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好党员干部。

1.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在专项巡视期间,部党组支持驻部纪检组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办结了5起中央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对16名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司局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3人。在巡视整改期间,驻部纪检组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对3起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近日经部党组会研究,拟给予5名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党纪处分。

2.抓紧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驻部纪检组和直属机关纪委正在有序推进、抓紧办理。目前,驻部纪检组对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提出处置意见,争取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成。对需要进行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将按照驻部纪检组新修订的函询工作规范,驻部纪检组在发放函询通知的同时要对函询对象进行谈话并提出要求,函询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要送部党组书记或分管部领导审阅并签字背书。

3.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执纪。直属机关纪委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驻部纪检组协调沟通,严格执纪程序,及时办理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巡视期间,组织核查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有关具体问题,并逐个作出了处理。整改期间,组织有关单位纪检组织,严肃认真办理了驻部纪检组移交的信件和问题线索,目前已全部核查完毕,分别提出了处理建议,正在按程序逐个落实。

中国农科院党组:2013年以来全院35家预算单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3300余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

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按照“对号入座、不拖不延、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的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和验收标准,全面梳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查找问题根源,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结合,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专项治理工作。

针对挤占挪用科研经费、超范围使用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不规范和账务处理存在漏洞等问题,主要采取将违规科研经费归还原渠道、完善预算报备手续、补充报销材料、完善内部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违规发放劳务费和咨询费问题,采取坚决清退违规资金、改进发放方式、补充完善手续、完善内部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科研副产品管理失范,主要采取完善科研副产品管理制度,强化出入库管理和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等措施完成了整改。目前,2013年以来全院35家预算单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3300余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明确要求不得以业务会、文体活动代替“三会一课”

严格落实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支部工作法,严格落实《总社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明确要求不得以业务会、文体活动代替“三会一课”,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各党委、支部均按规定时间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三会一课”质量明显提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督促各部局各单位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漏洞,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二是处级以上干部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已形成报告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分管领导与各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在重要节点和节假日提前发通知、打招呼,为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四是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杭州茶叶研究院、济南果品研究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已经进行认真整改,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指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违规用人”“近亲繁殖”等突出问题,逐事逐人对号入座,认真整改

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指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违规用人”“近亲繁殖”等突出问题,逐事逐人对号入座,认真整改。

1.关于“在未履行考察、公示、征求廉洁意见等程序的情况下,违规提高个别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巡视组反馈,局机关1名退休干部的提任存在未坚持干部任用标准、未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问题。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研究决定坚决予以纠正,取消这名干部享受直属局副司级待遇,按照调研员核定其退休费标准,并深刻总结教训,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关于“有的违反回避制度,招聘直系亲属到协会工作”问题。某协会2013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时,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一招聘对象是其同父异母弟弟,并违反回避制度亲自参与了政审等招录工作。巡视期间,局党组作出决定,给予这名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由管理岗位七级职员降为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对其同父异母弟弟予以辞退。

3.关于人事和干部监察职能均设在人事司,对干部的监督监察力量不足问题。局党组决定,在机关党委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1名副司级领导干部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充实人员力量,明确监察职能,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监察。

4.举一反三,在局系统部署开展“近亲繁殖”问题自查。要求所属单位认真核查是否存在“近亲繁殖”情况。一单位在核查中发现,2013年该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1名招聘对象瞒报了与该单位1名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违反了我局2011年制定的《关于实行对拟调入录用及聘用人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巡视整改期间该二人主动向单位说明了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他们二人警告和记过处分。

5.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回避暂行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录用工作人员防止“近亲繁殖”的暂行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加强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严格执行退休制度的通知》等7项制度。

6.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完成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档案中存在问题较多的6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抽查核实中发现有瞒报问题的1人进行诫勉,有漏报问题的2人进行批评教育。巩固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登记备案人员的报备和因私证件集中保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报批规定,做到不漏一人一证。同时,加大问责力度,针对一单位1名工作人员多次违规因私出国,对该单位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负责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等,强调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人社部党组:关于一些直属事业单位打着人社部的招牌,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和规范

坚决纠正依托行政权力谋利问题,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部党组认识到,一些事业单位依托行政权力谋利,对重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管,是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从健全体制机制、明确制度规定、加强外部监管等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关于一些直属事业单位打着人社部的招牌,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和规范。成立工作小组,对7个事业单位(含出版集团)和3个社团开展职业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明确,按照“三定”规定,没有职业培训职能的单位,立即停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职业培训活动;不符合“考培分离”、“鉴培分离”规定的单位,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收费职业培训活动,正在开展的立即停止。对于允许开展职业培训的单位,从培训项目、举办方式、证书管理、培训收费、培训教材等5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不允许以人社部的名义办培训班,不允许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目前正在抓紧制定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职业培训的管理办法,坚决制止依托行政权力谋利问题。关于科研经费使用中管理费、劳务费、津贴支出比例过高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各类科研资金管理使用全部纳入制度规范,加强对项目的立项、预算、决算、验收全过程监管,明确规定管理费、劳务费、津贴的支出比例和人员范围。关于教培中心启动建设承德基地项目没有事先报告党组和人社部至今没有制定直属事业单位重大项目投资管理规定问题,制定出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重大项目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监管,强化对部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合作、出租、出借和担保等行为的风险控制。修订完善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务管理规定》,重点是强化部属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接受财政监管的要求,完善预算编报的内容和程序,规范项目内支出内容的调整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定。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组织开展部属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情况专题检查评估,加强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堵塞制度漏洞。

外国专家局党组:进一步压缩常规项目数量,提高高端项目比例,把主要精力放到“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上

切实解决“高精尖缺”人才引进明显不足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施工作。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审改办作出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决定(以下简称“两证整合”)。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先后赴天津、上海、云南等地实地调研“两证整合”工作,多次召集专项会议研究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2016年7月14日,局党组审议并原则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实施方案》,第三季度在部分地区启动试点,2017年初在全国施行,努力扩大长期来华工作外国高层次人才的规模和比例。2016年8月3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政策法规司增设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处,局内调剂3个人员编制,具体推进“两证整合”工作。二是推进外国人短期来华工作办理程序改革。针对3个月以下外国人才来华短期邀请函办理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办理单位规模,2016年8月2日,为57家设区市外国专家局开通了办理权限。下一步将在调研基础上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切实发挥短期邀请函便利作用,扩大短期来华工作外国高层次人才的规模和比例。三是充分发挥重点引智项目的牵引作用。大力推进“千人计划”外专项目,2016年7月29日召开第二批“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座谈会,启动第七批申报工作,积极向中组部争取增加名额。进一步压缩常规项目数量,提高高端项目比例,把主要精力放到“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上。启动实施“首席外国专家项目”,探索实施“青年外国专家项目”。强化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重点引智平台建设,面向地方高校启动实施。完善专家评审机制,提高项目资助标准,推动项目资金向“高精尖缺”人才聚焦。四是加强项目工作人员培训。6月举办全国高校引智工作研讨会、地方高校外国专家引进工作培训班,8月举办引进专家项目工作培训班,及时将巡视精神传达到全系统,推动全系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上来。

国家公务员局党组:针对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为重要抓手,加大治理庸懒散慢的力度

针对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为重要抓手,加大治理庸懒散慢的力度。平时考核是从严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手段。我们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流程,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奖励、培训等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时提醒和纠正,不断增强公务员的履职尽责意识。为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工作在面上铺开,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初又专门召开了平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此外,还开展了完善公务员纪律惩戒体系、修订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工作。

国家粮食局党组:对全局副处级以上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51名干部辞去了社团兼职,4名干部辞去了企业兼职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返聘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清理。对全局副处级以上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51名干部辞去了社团兼职,4名干部辞去了企业兼职,依规对11名干部在社团兼职进行了审批。对返聘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依规清退15名返聘人员。有关干部违规兼职、返聘领取的报酬已全部退回。

二是严格规范。制定《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返聘的措施意见》,提出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返聘的措施意见,划清“严格禁止”的政策界限,明确“可以兼职返聘”的具体情形,严格兼职返聘审批备案以及定期报告制度,细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确保不再出现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返聘、兼职取酬问题。

全国妇联党组:把解决“四化”问题、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作为改革重点

加大改革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四化”问题。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全国妇联改革方案》,把解决“四化”问题、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作为改革重点。

一是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化”问题。制定《全国妇联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明确全国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为3个月左右,机关局级及以下干部每两个月安排1周时间直接到区县、乡镇、城乡社区,了解妇女需求、开展妇女工作。制定《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县以上每名妇联干部经常性联系一定数量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联系、引导、服务工作。

二是下大力气解决“行政化”问题。打造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两微一端和“妇联通”平台,更多运用QQ、微信等方式开展工作。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妇联工作的运行方式,组织活动请妇女群众一起设计、表彰先进请妇女群众一起评议,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妇联工作评估。改革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不拘一格从基层和各个领域选用优秀人才,建设专挂兼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提高干部运用群众组织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下大力气克服“贵族化”倾向。改进全国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提高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妇联执委会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会委员、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比例,以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更多把妇女小组长、女性网格员和楼栋长、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女性带头人、女性组织负责人等基层各类妇女骨干充分吸纳到基层妇联组织中来,广泛发动妇女群众做妇女工作。

四是下大力气克服“娱乐化”现象。把“创新开展妇女思想引导工作专题调研”作为全年重点调研课题,探索在不同妇女群体中有针对性进行思想引导的新路径,促进把正确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融入到组织动员妇女、教育引导妇女、联系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之中,增强妇联工作和活动的思想性、教育性。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严肃查办违反“九不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加强行业监管,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预防接种管理服务。举一反三,深刻吸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教训,以向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国家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组织修订《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疫苗采购供应和接种工作,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管理与指导,召开了2016年全国预防接种工作会议,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地方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情况开展督导调研,在全国部署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检查。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拟订《纠风工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十三五”规划》,完成2016年第一批5所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将于9月底前完成2016年15所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研究制订高值医用耗材编码规则。大力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

三是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要点》,要求抓好落实。印发《关于4起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落实《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工作的意见》,完善工作机构,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严肃查办违反“九不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查检验并全面公开监督抽检结果

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党组认识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安全工作越来越关注。但食品安全链条长、基础薄弱、小散乱的状况难以马上改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信心,总局加大对重点食品的专项治理力度,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查检验并全面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对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食品安全审计)。探索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制定并实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基层监管部门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职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监管行为。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下一步,制定和实施《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督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继续抓好“极草”问题后续处置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修订局机关各部门《权力明晰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风险级别确定为A、B、C三类,明确风险表现内容

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权力监管机制,修订局机关各部门《权力明晰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风险级别确定为A、B、C三类,明确风险表现内容,将权力运行流程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权力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指导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会议纪要备案制度。督促机关服务中心吸取公款借出多年才追回本金的深刻教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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