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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文:火车站不能沦为个别单位或部门的“后花园”

苑广阔/检察日报
2016-08-31 09:1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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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8月31日消息,又到开学季。每年这个时候,火车站、汽车站都会出现不少大中专院校接引学生的服务点。8月29日,有学校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南昌西站设置的招生点遭遇了一些怪事,所摆放的桌椅不是被收缴,就是被要求缴纳每天上千元的费用(8月30日《江西日报》)。

前几天,湖南长沙火车站普通候车室热浪滚滚,然而需要交钱的贵宾候车室却凉爽宜人,遭受了旅客网友的强烈质疑,有人认为火车站这是为了创收而不择手段。然而同样的事情,换了一种形式又在南昌火车西站上演。每年开学季,只要当地有大中专院校,这些院校都会在城市的火车站、汽车站设立迎新点,为新生入学提供各种服务。从性质上来说,这是学校和城市提供的一种公益行为,既为新生入学提供了各种方便,同时也避免新生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而遭遇各种诈骗、意外。

既然是公益行为,又和教育息息相关,理应得到各部门、各方面的配合,然而在江西南昌西站,情况却有点特殊。一方面,对于学校摆放的迎新点,城管部门先是把桌椅进行了暂扣,直到学校工作人员向上级进行反映以后,才被归还。而对于那些交了钱的服务点,城管执法人员就没有进行干涉。另一方面,据火车站西站管理方的置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提供场地收取租金是市场行为,所以让这些院校的迎新服务点每天缴纳1200元的费用,并无不妥。

首先要弄明白的问题是,像城市火车站、汽车站这样的公共场所,不管是城管部门,还是火车站、汽车站本身,到底有没有利用其出租场地谋利赚钱的权利?像南昌西站,当地院校把迎新点设在车站出站大厅也要被收费,那么以后市民去火车站出站大厅接人,是不是也要被收费?院校在车站的迎新活动本属公益行为,不管是城管还是车站,都应该予以配合,提供方便,而不是设置门槛,趁机谋利。现实中,城管和车站利用公共场所为自身谋利,于情于理都难说通。

如果说,因为院校迎新,车站或城管部门为此增加了管理和服务成本,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也应该收取“成本价”而不应该漫天要价。院校迎新一天就要被收取1200元的费用,试问火车站或城管部门因为迎新活动而额外增加的管理成本,到底是多少?

作为城市公共场所的火车站、汽车站,不能沦为个别单位或部门的“后花园”,否则既改变了这些场所的性质,同时也对公众的利益带来了侵害。不管是车站的管理者,还是城管部门,都应该突出自己的管理和服务功能,而不是只把眼睛盯着眼前利益,唯利是图,甚至于连院校迎新活动也要“雁过拔毛”。

(本文原标题为《院校火车站迎新点也要收费,谁给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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