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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母亲沉溺吸毒被撤销监护权,由救助站担任监护人

孙莹/央广网
2016-09-02 18:0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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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4岁,本该是个在爸爸妈妈面前撒娇,备受宠爱的年龄,而小智却没有这样的福气,他的妈妈38岁,沉溺于吸毒,小智经常处于没有人管的状态。类似的情况之前媒体也报道过,南京饿死女童案当中,两个小女孩正是因为爸爸吸毒被抓,母亲吸毒又不管姐妹俩,最终饿死家中。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判决,常德市救助站正式成为4岁小智的监护人,他的生母王丽的监护权被撤销。这场事关小智健康成长的诉讼引发广泛热议。

4岁小智的亲生母亲38岁,沉溺于吸毒,孩子经常没人管。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一直关注这个孩子的命运,他说,四岁儿童长期无人照顾监管,严重侵犯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健康权以及受教育权。

常德市救助站提请法院撤销小智母亲王丽的监护权,并积极争取小智的监护权。今年8月19日,武陵区法院以不公开的方式,就市救助站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进行了审理。庭审时,王丽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宋教授进一步分析,监护人是吸毒人员,吸毒的特点是易复发,在毒瘾上来的时候会不顾及其他任何事情。监护人吸毒,又没有其他的合适人员替代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也很容易被带上吸毒道路。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已经符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法院可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同时,小智也没有其他可以做监护人的亲属,外公没有收入,长期生病接受低保,没有监护能力,表示没有办法履行监护责任。

小智从2014年7月开始,长期接受市救助站的救助和照顾,救助站也多次表示愿意担任小智的监护人。法院一审终审判决由救助站担任小智的监护人。对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英认为:本案剥夺了不称职母亲的监护权,由救助站承担,让孩子最低限度有人照顾,不至于衣食无着,让我们看到了儿童监护的国家侵权兜底性和保障性。孩子不但是父母的,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正是这样的探索和努力,一次又一次彰显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公约要求。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律师认为,各地对失责父母撤销监护权的案例越来越重视。郑律师介绍了广州最近判决的一起撤销监护权案件,白云区团委申请撤销一名性侵女儿的父亲的监护权,获得了法院支持。这些案件预示着我们国家对于儿童被侵害的态度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根据法律规定,王丽可从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之日起3个月至1年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并应当提交可恢复资格的相关证据。而检察官王英提示司法工作人员,办案过程中要注意到不留死角,“应当以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对涉案的当事人温和的问一句,你有孩子吗?他有人照顾吗? ”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分析,当孩子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政府要站出来,勇敢、坚定的维护孩子的权益。2014年底,四个部门发布的监护人侵害孩子全文的政策,恰恰就是解决这样问题。这个政策发布以来,全国至少已经有了40多起的案件,通过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来保障孩子的权益;客观上都收到了比较良好的效果,从现实的这些案件发生以来的效果来看,绝大多数还都是政府在担任监护人。从政策可行性的角度说,政府担任监护人以后,当然这个孩子并不一定就由政府来直接抚养,可能由政府的救助机构来暂时直接抚养,也可能委托其他家庭进行寄养、送养,都可能让这个孩子进入其他家庭来正常生活。

(本文原题为《常德“吸毒母亲”被撤销监护权 国家行使监护权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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