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个人求助可在公开募捐平台上发布?民政部:要做好风险提示

李楠楠/人民网
2016-09-07 13:36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救急难”上过程中主要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东方IC 资料

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今日上午,民政部举行慈善法实施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慈善法实施各项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称:“有关《慈善法》实施之后个人的一些求助信息是否还可以发展,应该怎么发布?是通过何种形式发布?刚刚我也注意到您介绍9月1日开始实施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里面有规定一些救急难的项目,一些有资格的慈善组织是可以开展的,这样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意义?就是以后的个人求助信息我们应该怎么理解,他可不可以在我们首批指定的13家互联网信息募捐平台上发布?”

对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宁回应称,个人救助是《慈善法》立法中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现在按照法律规定,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法》规制的范围,应该说个人求助信息相应的也就不属于慈善募捐的公开信息。但是对于个人求助《慈善法》也做了开放式的规定,他可以在媒体上发布这种信息,但是媒体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就是要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的提示,告诉公众这不属于慈善募捐的信息,信息的真实性要由发布的个人承担。

安宁表示,在制定《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过程中,也考虑到了一些个人的实际困难,特别是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救急难”工作,中央也提出要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办法》里面对“救急难”工作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主要为了政府的救助与慈善的救助更好的结合起来。

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救急难”上过程中主要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受益人的确定上,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产生新的不公平。第二,在救助的标准上,要有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防止救助的资金被滥用,同时也更好的监督救助。第三,要履行责任,监督受益人珍惜慈善财产,同时也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

个人求助是否可以在公开募捐的平台上发布?安宁表示:“我们想做进一步的研究,目前看来也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主要是平台要做好风险提示。”

(本文原题为《个人求助可在公开募捐平台上发布?民政部:要做好风险提示》)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