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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告破后徐玉玉母亲:想要追究责任,但也不知道找谁去

李铁柱、郭琳琳/北京青年报
2016-09-10 07:00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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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官网消息,近日,山东、广东等地连续发生3起学生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导致受害人猝死或自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即组织山东、江西、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四川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目前,3起案件全部告破,28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广大群众对此类犯罪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依法打击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

昨天,公安部官网发布通报称,徐玉玉等三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告破,三起案件共2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公安部公布的案情信息,徐玉玉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山东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并在网站植入木马病毒获取后台登录权限,从而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报名信息。

对话

9月9日,公安部发布通报称3起社会关注的学生遭电信网络诈骗案告破,通报中公布了3起诈骗案相关案情。其中,山东临沂高中毕业生徐玉玉、山东临沭县大学生宋振宁遭诈骗后猝死;广东惠来高中毕业生蔡淑妍遭诈骗后跳海身亡。在案情公布后,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两位学生徐玉玉和宋振宁的母亲。

徐玉玉母亲:满脑子都是孩子的影子

对具体案情还不知

记者:你们看到公安部在网上发布的消息了吗?公安部公布了玉玉诈骗案的过程。

徐母:网上发出来了?我目前还不知道。

记者:公安部的通报是,嫌疑人是通过技术手段侵入了高考报名系统,从而拿到的玉玉的个人信息。

徐母:警察之前跟我们说嫌疑人抓到了,玉玉个人信息从哪里泄露的以前没人跟我们说。

记者:你们有没有想过要申请赔偿?

徐母:没有怎么想要赔偿,因为这个案子还没处理完,还没有想。还是要按照法律来办,政府也还没有通知。赔偿的事,赔偿有的话就有,但人都不在了。

记者:你们有没有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徐母:相关责任要追究,但我们也不知道找谁去追究责任。

玉玉走后每天都变得很慢

记者:从嫌疑人被抓到后到现在这段时间里,你们平时在家都做些什么?

徐母:这几天都在家里待着,有时候有事也出去,没事就在家。感觉时间过得可慢了,基本上待在家里,偶尔我还出去转一下,要不然在家里坐沙发上老是想这些事。

记者:您和玉玉爸爸在家的时候,都会说些什么?

徐母:没有说什么,他也很想小孩。跟他爸聊天的时候会提到玉玉,我们都很想她。

记者:玉玉的姐姐回去了吗?

徐母:她姐姐回去了,在家里待了10多天然后回去的,因为要上班,在上周末回的新加坡。

记者:姐姐回去前,有没有跟你们说过什么?

徐母:她说她没办法还要工作,就安慰我要我们好好吃饭,跟我和她爸说要互相照顾。

记者:姐姐走之后,会觉得有些孤独?

徐母:在家里感觉特别孤单,玉玉一走家里感觉少了好多人一样。

对于今后生活还没有打算

记者:会梦到玉玉吗?

徐母:有啊,经常有。现在每天脑子嗡嗡的全是孩子的影子,晚上也睡不着觉。就是感觉太突然了,人突然就没了。

记者:玉玉的衣服等物品你们有处理吗?

徐母:衣服有一天看着难受就都卖了,床和箱子还留着,留着可以装些东西。

记者:玉玉被骗的9600元钱,有没有追回?

徐母:那个人是被抓了,但是钱还没有给我们。

记者:对于今后的生活,你们有什么打算?

徐母:现在是夏天也不好说,先在家待着,今后怎么打算还没考虑好。

记者:之前玉玉爸爸一直在外打工,之后还会出去吗?

徐母:还没想好出去挣钱,现在也没有心情打工挣钱。

宋振宁母亲:以后想要领养一个孩子

终于给我还了个公道

记者:您知道案子告破的消息了吗?

宋母:知道了,中午大概11点多的时候接到的电话,警察跟我说他们抓了14个嫌疑人,其他没说什么。

记者:听到案子告破后的心情是怎样的?

宋母:我就觉得终于给我还了个公道,虽然觉得欣慰,高兴是高兴,但是孩子没了,还是接受不了孩子已经过世这件事。我就这一个小孩,现在小孩没了。

记者:学校有没有跟家属沟通过?

宋母:学校来过,老师和领导来看过。他们说他太优秀了,太可惜了,平时都是前五名的学生,真是没想到。

总是梦到振宁

记者:之前宋振宁出事之后,您在医院住了几天,现在身体好些了吗?

宋母:还没有,我这几天在家,过几天还要回医院。现在头总是晕,走路都走不稳。

记者:这几天你们在家都会做些什么?

宋母:在家有时候也看看电视,在医院也没人开导我,我就回家了,在家里亲戚都在开导我,说让我想开点,不要乱想,想了也没用。

记者:那您现在心情和之前相比,会觉得稍微好些了吗?

宋母:现在是稍微好点了。

记者:您最近就在自己家住?

宋母:在我姐姐家住的,没回自己家,不敢回,回了看到家里,满眼都是小孩子的影子。

记者:家里东西也没有收拾?

宋母:就把小孩的衣服收拾收拾,都扔到垃圾桶了,其他有些东西也都卖了。

记者:会梦到振宁吗?

宋母:总是梦到他,就梦到他站在我旁边。

以后想要领养孩子

记者:宋振宁平时性格怎样?

宋母:他属于内向小孩,话不多说,心很细很细,被骗了以后可能一下子就想不开。从一年级到高考毕业,老师开家长会的时候,都是点名表扬。老师们都说你的孩子很听话,很乖。他在家的时候就学习,天天学习,他还想考研,他还说过一定要考上研究生。

记者:今后有什么样的打算?

宋母:我想领养一个小孩,我和他爸现在46岁了,我们想要再养一个,要不然以后养老也不知道怎么办。

记者:想要领养一个什么样的孩子?

宋母: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男孩女孩都行,想要一个没有病的孩子,以后也想要靠他们。

记者:你们现在了解过相关的领养手续了吗?

宋母:还没有,我还要去医院,等到我恢复得差不离了再去想这件事。

记者:有没有什么话想要对犯罪嫌疑人说?

宋母:就想说,他们真是不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

记者:有没有觉得生气,这些人实施诈骗?

宋母:就是伤心痛苦。

记者:你们有打算申请赔偿吗?

宋母:现在还没有,以后可能有这个打算,想要申请,但是得等我身体好了之后。我就是想小孩,现在一看见别的小孩就受不了。

观点

电信诈骗嫌犯应承担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9月9日,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涉及到的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韩骁律师给出了相应意见。

攻击存漏洞的招考网站

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部官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高考报名网站,盗取大量考生信息。针对这一行为导致的后果,韩律师认为,对于非法侵入网站的行为,应由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而不应由其他部门或管理者就此非法入侵网站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招考网站本身存在重大漏洞,导致考生信息泄露的情况,招考网站的管理者应在其过错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触犯两项罪名

对于犯罪嫌疑人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韩律师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其次会依据《刑法》处以刑事处罚。“在徐玉玉一案中,嫌疑人通过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行为,同时涉嫌招摇撞骗罪及诈骗罪的竞合,应当从一重。”

嫌疑人出卖个人信息应负民事和刑事责任

针对嫌疑人出卖学生个人信息这一做法,韩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违反了侵权责任法,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嫌疑人通过入侵招考网站的方式获取考生信息,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对于犯罪嫌疑人最终量刑,韩律师认为,针对不同诈骗金额有不同法律规定,如何处罚还要依据警方调查取证。

(原文标题:《徐玉玉案:嫌犯攻击高考报名系统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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