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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P国际经贸评论|中国-北美自贸区畅想

李春顶/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2016-09-13 14:0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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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杭州峰会硕果累累,已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会议充分展现了中国的大国风范和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会议之余,中国和美国的领导人会晤达成了一系列成果,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和加拿大领导人会谈同样取得了实质性成就,中加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已蓄势待发。

中美和中加自由贸易区的图景已经清晰可见,而中国与墨西哥的自贸区谈判自2012年就已经启动研究并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如果中美、中加以及中墨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都能够谈判达成,那么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就不会遥远。或许,是时候提出中国-北美自贸区构想了。

可行性和合作基础

中美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倡议并不陌生,美国是中国最主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之一,建设自贸区对于双边经贸发展的意义显而易见。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将为双边自贸区发展建立良好的基础并形成健康的合作机制,未来可以在双边投资协定的基础上扩展谈判自贸区。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磋商始于上世纪80年代,此后一直陷于停滞,直到2008年第4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双方才正式宣布启动BIT谈判。在此之后,双方不止一次地表态要积极致力于推动谈判,但始终没有取得实质突破。直到2013年7月,在华盛顿举行的第5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中美宣布双边BIT谈判引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进入实质谈判阶段。2013年10月,双方在华盛顿举行了第10轮中美BIT谈判,对如何制定负面清单等具体细节进行了讨论。之后的谈判中,双方在负面清单上一直相持不下,直到2016年8月底的第28轮谈判,双方通过团长会议、小范围会谈等方式举行了一系列密集磋商,推动谈判取得重大进展。中美双方交换了第三次负面清单改进出价,并就文本遗留问题进行了深入谈判,在重要议题上达成了共识。如果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达成,将会大大推动双边的经贸开放,自贸区协定也会为时不远。

中国和加拿大在2012年就已经完成了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研究,但一直没有启动谈判。加拿大新总理特鲁多2015年上任后,有消息指出打算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协定,但尚无实质进展。此次特鲁多G20杭州峰会的来访,进一步推动了中加双边的合作。峰会前夕,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申请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为中加金融合作的新举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虽然还没有正式启动,但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正式谈判已经近在咫尺。

中国和加拿大双边贸易和投资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中国是加拿大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近年来的经贸往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5年仅中国香港一地就是加拿大第八大商品出口市场;2015年中加双边商品贸易总额接近858亿加元,占加拿大商品贸易总额的8.1%;截至2015年底,中加双向外国直接投资总额达330亿加元,加拿大与香港之间的双向投资达到237亿加元。

中国和墨西哥的双边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发起于2012年,之后一直处于积极磋商中,但并没有启动卓有成效的谈判。中国目前是墨西哥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在农业、矿业、制造业等领域的合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中墨双边投资和工程承包合作也呈现快速发展。可见,中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也具有较好的基础。

从中国大陆的自由贸易协定建设现状看,目前已经与14个贸易伙伴(以及35个单独经济体贸易伙伴)签署了13份贸易协议。这14个贸易伙伴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澳大利亚以及韩国。整体上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家以及发展中经济体,仅有澳大利亚和韩国属于经济规模较大的发达经济体。从区域分布看,与北美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尚无进展。无论从中国的自贸区建设战略和现实的经贸关系看,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于中国的意义都是重大的。

实现路径

G20杭州峰会的领导人会晤在一定程度上依稀勾勒了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图景,中美谈判达成双边投资协定进而谈判自由贸易协定,中加启动双边自贸区谈判,一旦达成协定则中国和美国以及加拿大将分别建设有双边自贸协定。如果这样,可以考虑直接启动谈判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国家可以包括中国、美国和加拿大,以及可能的墨西哥。

谈判的实现路径之一是中国和美国以及加拿大直接谈判区域贸易协定。既然中美和中加都有构建自贸区的意向,并且美国和加拿大已经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则可以考虑启动中国、美国和加拿大的三方区域贸易协定谈判,墨西哥根据谈判意向考虑加入。这一谈判思路的难度是需要协调不同国家的诉求,但好处是一步到位谈判自贸区,一定程度上会提高效率。

谈判的实现路径之二是分步谈判,双边达成协定之后再谈整体。在目前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基础上,达成协定并扩展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同时谈判达成中加自贸协定,以及可能的中墨自贸协定;再以这些为基础谈判整体的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一谈判思路的效率略低,需要重复谈判,但好处是总能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协定,避免毫无进展的结果。

谈判的实现路径之三是直接和现有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谈判,加入并建设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区(China-NAFTA)。这一谈判思路的好处是有利于建设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但谈判的难度很大,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开放程度较高且具有区域毗邻的优势,中国加入不仅很难而且标准较高。

事实上,以上的每一条实现路径都会困难重重,纵使单个的中美投资协定抑或中加自贸区,都需要各方付出不懈的努力才可能达成一致。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区在当前阶段,可能仅仅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但前瞻性地提出概念和构想,并在政策层面进行分析和研究,是制度安排落实的必需步骤;纵使是一个美好的幻想,在研究层面讨论一番也是有益的。

中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G20杭州峰会的“万里晴空”照耀下,矗立在远方朦胧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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