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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回应“法院执行员异地查封账户遭群殴”:三人被行拘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2016-09-15 09: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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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山东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工作人员9月8日去曹县农商行查封账户,遭30余人群殴。  本文图片均为  @法官爱民 图

网传山东潍坊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工作人员9月8日到菏泽市曹县农村商业银行查封被执行人账户时,两人遭冲进银行的30余人群殴。曹县县委宣传部9月15日凌晨针对此事通报称,阻碍寿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查封的是被执行公司员工及民工,目前三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月14日报道,有网友发帖称,9月8日9时许,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执行人员李某某和宋某某到菏泽市曹县农村商业银行查封被执行人账户,办理过程中,30余人冲进银行对李、宋二人围攻殴打。警察到达现场后,两名执行员提出让警察护送就医遭拒,警察坚持要求两名执行员去“指挥部”,向县领导汇报情况,两名执行员拒绝后又遭殴打。

寿光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法院确实有两名工作人员在曹县农村商业银行查封账户时遭人群殴,两名执行员身体无大碍,打人者具体身份不清楚,目前事件正在协商处理中,还没有结果。

9月15日凌晨,曹县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曹县发布”发布通报称,9月12日晚,网友在微信、微博反映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法官在曹县执行查封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账户时受到阻碍,曹县县委、县政府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9月8日上午9点45分许,寿光市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李某某、宋某某与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一起到曹县农商银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账户时,受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及民工阻碍。

上述通报称,曹县公安局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进行驱离,并将两名法院执行人员和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安全护送离开曹县,同时对该案件展开调查。目前,已将三名涉案人员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2年8月7日,注册资本是7200万元,企业法人为刘伟,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澎湃新闻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5年,寿光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7起与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相关案件,多与民间借贷纠纷有关。其中《李风华与付乐亮、山东曹县牡丹家纺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7月15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付乐亮返还原告李风华借款4997000元,被告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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