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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为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定规:自助餐每人每天不超百元

“河北发布”微信公众号
2016-09-15 12:0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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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上的腐败、饭桌上的奢侈……今后,这些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在河北省国企将行不通了。

记者从河北省国资委获悉,河北省出台《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进行规范管理。按照规定,企业负责人年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监督。

根据《暂行办法》,省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将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等监督检查体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将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有关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

用车

在公务用车方面,企业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选择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方式,包括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发放公务用车补贴或提供差异化用车保障。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超标配车,不得以企业接待为由购置超标准用车。

在企业发生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严禁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宴请

在商务和外事活动中,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标准宴请和赠送纪念品等。原则上安排自助餐,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00元。

确因工作需要安排桌餐的,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人数。

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赠礼

按照《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在商务活动中赠送纪念品,按每人次不超过300元控制;开展外事活动赠送纪念品,按每人次不超过400元控制。

纪念品应有利于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

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品,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其他

根据规定,企业不得向所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培训费用、差旅费用、业务招待费用等。

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负责人,省国资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及在年度薪酬兑现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新闻多一点

石家庄市纪委重申“八条禁令” 杜绝节日腐败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日前,石家庄市纪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

通知重申“八条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加强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税务、审计、财政、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要完善线索登记、跟踪督办、抽查复查等制度,从严查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市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四风”问题开展不间断、大规模明察暗访,对问题反复发生的重点区域和监督薄弱点,组织精干力量驻点检查。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工作不力、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将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问责。(石家庄市纪委)

承德: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中秋国庆过“廉”节

承德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打好“两节”监督检查攻防战,确保过好风清气正的“廉”节。

专门研究部署。市纪委常委会专门进行研究,及时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严明“八个坚决禁止”。之后,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市纪委书记面对面给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直各单位纪检组长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任务、强调要求,节后上班第一天,将专门听取检查情况汇报。

开展全面检查。协调市直派驻机构成立检查组,深入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开展专项检查;安排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交叉互查。协调市国税、地税部门调取超市、饭店涉及公款消费发票信息,从中筛选有价值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协调市公安交警部门监控国省道卡口,比对公务用车信息。同时,通过实地督导、电话督促等方式,及时与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沟通情况,督促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专项检查有声势、有效果。

宣传营造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廉政短信、主流微信等,向全市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做提醒,切实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承德市纪委)

唐山:对“双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快处严肃追责

“双节”来临之际,唐山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唐山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提高发现问题尤其是隐形“四风”问题的能力,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快查快处;要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节前、节中、节后三个节点,针对重点区域(商场、超市、酒店、景区等)和易发问题深入开展明察暗访;要进一步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对两节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自己不能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查处问题,对责任人处理不到位,本级查否而被上级纪委复查后查实,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市纪委将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唐山市纪委)

张家口:强化监督检查 严纠隐形“四风”

日前,张家口市纪委监察局紧抓中秋、国庆重要节点,重点针对隐形“四风”的突出问题,下发通知,强调重申“八条禁令”,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监督渠道,集中力量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节日期间,该市纪委将成立多个明察暗访组,重点针对“四风”新动向、新形式,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条禁令”, 深查细纠隐形“四风”问题,重点查处公款旅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查实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监督手段,对问题反复发生的重点领域和监督的薄弱点进行重点检查,力促“两个责任”落实;对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究问责;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全面营造“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张家口市纪委)

秦皇岛: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组开展“八条禁令”专项检查

为了让全市党员干部过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中秋节,近日,秦皇岛市纪委会同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组成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组,深入到景区、公共停车场、机关食堂以及部分大型超市和酒店,对是否存在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据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以往经验看,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常常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巩固作风改进成果是社会关切的热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腐败”,每逢重点时段,该市都会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切实把好节日“廉政关”。(秦皇岛市纪委)

衡水: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监督检查 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

中秋国庆来临之际,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衡水市纪委就加强双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出通知,重申“九个严禁”,畅通监督渠道,严格纠正“四风”。

衡水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好纠正“四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侧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突出高档饭店、娱乐场所、私人会所、“农家乐”、培训中心、内部接待场所,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严格追责,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为方便群众监督,该市纪委公布了“双节”期间“四风”问题举报受理电话。(衡水市纪委)

邢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持续加压“纠四风”

为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从严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巩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成果,邢台市将于近期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深入纠正“四风”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自9月上旬开始,持续到10月上旬。监督检查重点包括:“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自查自纠不彻底或瞒报、漏报问题,是否出现涉及“一问责八清理”内容的新问题;各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节假日停驶封存规定、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公款购买节礼、购物卡、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问题,是否存在开具发票与购买实物不相符问题;是否存在公款旅游,公款招待上级领导、亲属、朋友旅游,公款购买门票或通过打招呼、开介绍信进入景区,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旅游纪念品等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用公款组织同学会、老乡会及招待上级领导、亲戚、朋友,公款在单位内部及单位与单位之间相互宴请等问题。

该市将联合交警、治安、税务、审计等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逐一检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一问责八清理”整改情况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短期内频发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检查结束后,将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邢台市纪委)

(原题为:《河北为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定规矩,大手大脚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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