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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湘潭发布20条招工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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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产业园正式开园!由湘潭高新区和湘钢合作共建- 全文8509字 阅读约22分钟 -
今天(11月12日)
“湘潭招工新政二十条”新闻发布会
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
公开发布了
《湘潭市强化企业招工服务
二十条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这是湘潭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
发布实施招工就业政策
在全省也属首次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曦梓 摄)
企业的招工用工,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
为有效缓解企业“用工荒”“招工难”等问题,近日,湘潭市委市政府推出《湘潭市强化企业招工服务二十条措施》(简称《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整合全社会各部门力量,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用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壮大实体经济、助推产业发展。
背景
近年来,国内大部分地区企业都遭遇招工难题,“招工难”“用工荒”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企业用工“招不到”“留不住”“不好用”,已成为当前企业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湘潭是典型的工业城市,制造业企业众多。与国内其他城市一样,我市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面临招工困难。在人社部门多次调研中,不少企业反映,本地农村劳动力更倾向于流往沿海发达城市;年轻员工流动性大、留不住;疫情反复导致员工流失;企业外出招聘由于缺乏知名度收效甚微......企业急切盼望能出台服务企业招工用工的举措和政策,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及时保障企业投产和正常生产。
企业的呼声,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人社部门立即响应,将《措施》出台作为重要工作排上日程。
在起草过程中,为切实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社局按照“对标上级、借鉴外地、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细化可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前后开展多次调研,广泛听取一些有代表性企业、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意见建议,对我市人力资源供需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反复思考后提出有关建议对策。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湘潭市强化企业招工服务二十条措施》。
内容
《措施》主要内容共五方面二十条,分别从加强招工宣传、拓展招工渠道、创新招工方式、优化招工服务、强化招工保障入手,通过形成部门合力,抓住重点来源,创新服务方式,做到全方位发力,以缓解我市重点企业“招工难”问题。《措施》不仅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和协作方式,还创造性提出了“招聘夜市”“招工大使”等服务企业招工的新招实招,各项政策有特色重实效、有力度重温度,体现了湘潭市委市政府为企业出主意、解难题、搭平台、优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魄力。
全覆盖式推介,营造宣传声势
《措施》提出,要开展全媒体、多层次、常态化的宣传,不仅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还要充分利用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广播等载体,让招聘企业简况、招聘招工信息等常态化推送。同时,加强求职人员信息推送,将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信息定期汇总整理,及时推送给园区和重点用工企业,让双方信息及时有效互通,提升就业成功率。此外,《措施》还特别提到,各级党委、政府应重视城市和重点企业宣传,加大城市品牌、城市形象和知名企业的推介力度。每年春秋两季,开展“书记市长进高校”“园区书记主任高校行”活动等,加强城市宣传、企业推介、就业引导。
聚焦重点人群,破解招工困局
《措施》就如何吸引和留住本地劳动力、赴外务工人员、外地劳动力、当地大学毕业生四类就业群体留潭来潭就业,逐一提出了具体办法措施。
《措施》提出,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潭就业创业。充分把握传统节假日返乡潮、乡村赶集日等重要时机,组织用工企业到各乡镇和村人群集中处开展小分队招工招聘,帮助农民工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为提高在潭大学生和外出求学人员留用率,《措施》专门推出了“引凤回巢”“湘潭学子家乡名企行”“返乡学子茶话会”“百家名企高校行”“高校学子名企行”等系列活动,为企业招聘和大学生就业搭建优质平台。同时还提出,采取“订单式”培训、大师劳模进课堂等方式,促推企业与高校促交流对接,加强产教融合。针对云南、贵州、湘西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措施》提出,帮助企业与当地建立长期劳务协作关系,建立劳务输入基地,组织赴外招工小分队开展“点对点”劳务协作对接等,积极引入外地劳动力。
线上线下发力,创新招聘方式
《措施》提出,线下招聘要多元化,结合“三送”系列活动,利用节假日农民工返乡时机,深化“春风行动”,发动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深入乡镇街道每年分类别策划举办100场次以上企业用工招聘会,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要创新性地开展夜市招聘、选聘招聘大使、实现共享用工等方式。如举办“莲城招聘夜市”专项活动,集中1-2个月在我市人口密集和人流量大的场所,开设招聘夜市,利用百姓夜间散步的习惯,将招聘岗位送到当地人群聚集的区域。
“云就业”要跑出加速度,实现常态化。《措施》提出,充分利用各级就业公众号,优化完善“湘潭人力资源服务”等线上招聘平台,积极开设公共招聘抖音号,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准、有效推送,保持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实时在线,做到天天有招聘、时时可求职、随时有服务。
建机制明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措施》提出,各级责任部门把努力解决企业招工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作为头等大事,形成合力。尤其是各园区要落实好服务企业招工主阵地责任,及时收集招聘信息、企业缺工情况,第一时间与县(市)区、异地劳务协作地对接联络,定期组织园区企业赴外开展招工招聘活动。
此外,《措施》明确,设立全市招工专项保障资金,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专款用于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同时强化考核调度,把解决“招工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把手工程”,将各地各部门服务招工情况统筹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将各园区服务用工情况纳入“五好园区”建设考核评价指标。
《措施》着眼于稳定全市就业大局,千方百计服务于企业招工用工。真正做到了宣传有力度、渠道有宽度、方式有创新、服务有温度、资金有保障,是一项惠民生、助发展、强根本的好工程,也是全面落实湘潭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闯新路、破险阻,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重要举措。
以下为《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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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强化企业招工服务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湘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强园区兴实体,更好服务全市主特产业发展,根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缓解当前企业“招工难”问题,在闯新路、破险阻中实现政府与企业同心同向同行,结合湘潭实际,现就强化企业招工服务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招工宣传
1.进行全媒体宣传发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各种途径和各种载体加强湘潭城市形象、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宜居宜业环境等方面的宣传推介。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策划定期摄制湘潭城市形象推介宣传片,利用抖音、微信等传播力强的媒介大力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相关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园区和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公众号、视频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广播等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企业简况、招工信息、线下线上招聘会信息,加强重点企业形象宣传,在春节、中秋等农民工返乡高峰期进行全面推介,积极营造招工宣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等]市属新闻宣传单位全年定期免费刊播企业招聘信息,湘潭日报每周开设一个专版,在新媒体、电视频道和电台开设专栏。通过户外电子屏、公交车站、公交车身、的士顶灯媒介半价发布重点企业招工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市广电台、湘潭日报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实行常态化人岗信息推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城乡各类车站、商场、集市、居民小区、村口等人员集中地区设立招工宣传栏、张贴岗位信息,组织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发放招工手册,让群众及时了解企业最新招工信息,引导本地劳动力就近就业。强化岗位发布的针对性,每周在各类劳动者微信群、网格员群、业主群、村(居)民群中发布招聘信息,将岗位信息直接推送至劳动者手中。加强求职人员信息推送,每月将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信息汇总整理,及时推送给园区和重点用工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3.开展多层面领导推介。各级党委、政府应重视城市和重点企业宣传,加大城市品牌、城市形象和知名企业的推介力度。每年春秋两季,适时开展“书记市长进高校”“园区书记主任高校行”活动,以上率下,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大学毕业生代表等走进高校,通过座谈交流、政策宣讲、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城市宣传、企业推介、就业引导。(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各类招商、招聘、引才和商会联谊等活动中大力推介湘潭人文环境、区位优势、发展前景、产业基础、宜居乐业环境等地方优势,吸引更多劳动者来潭留潭就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
二、拓展招工渠道
4.充分挖掘本地劳动力资源。结合充分就业村(社区)建设和失业率调查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返乡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就业需求、就业意向和职业培训意愿等情况,积极宣传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引导失业人员主动进行求职需求登记,不断更新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多渠道搭建平台促推本地人岗对接匹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在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强就业观念、市情及产业发展情况和职业技能等方面教育引导,引导推动更多本地富余劳动力在市内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5.积极回引外出务工人员。各县市区(园区)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在家乡发展前景、宜居宜业环境、名企优岗情况等方面的定向宣传推介力度,激发乡情乡愁,积极引导全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照顾家小,共建家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商务局、市工商联]每年在春节、清明、端午和中秋等传统节假日前后,组织湘潭县、湘乡市等劳务输出大县返乡农民工代表、劳务经纪人和村组干部到工业园区、产业项目示范点等进行现场参观考察,实地感受家乡发展变化和企业发展状况,引导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回潭就业。(责任单位:各园区、湘潭县、湘乡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编印优质岗位信息和就业政策,由县市区(园区)安排村组干部和劳务经纪人发放给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属。各县市区(园区)要结合全市统一安排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按“不同对象、不同对待,不同需求、不同服务”的要求,压实乡镇和村组责任,在传统节日前后和农村赶集日,组织重点用工企业分批轮流到各乡镇和村组集中开展小分队招工招聘,送岗上门,引导返乡农民工在市内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用工企业要采取远程视频、微信和电话交流等便民方式开展面试甄选,最大程度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各县市区(园区)]
6.大力招聘外地劳动力。加强与云南、贵州、四川、湘西等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的劳务协作,建立劳务输入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继续组织赴外招工小分队开展“点对点”劳务协作对接,积极帮助企业与当地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不定期组织企业参加跨地区劳务交流活动,组织专场招聘会和入校招聘活动,积极引入外地劳动力。同时,委托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推荐城乡劳动力来潭就业。(责任单位:各园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积极留住在潭大学生和引回外出求学人员。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驻潭高校根据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办学专业设置,增强办学市场导向。加强校企合作,全覆盖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院校精准对接,鼓励各职业院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不断扩大订单式培养的规模与范围,将课堂搬到生产一线,发挥劳动模范和工匠大师作用,拓展技术工人招工来源,园区和用工企业根据效果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各驻潭高校]压实市属职业院校责任,大力引导毕业生优先在潭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市属职业院校)推动实施“引凤回巢”行动,教育系统要发动各高中学校以各种形式加强联谊沟通,在每年寒暑假组织“湘潭学子家乡名企行”“返乡学子茶话会”等活动,积极引导在外求学的湘潭籍大学生回潭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园区)]积极开展“百家名企高校行”“高校学子名企行”和其他有利于在潭大学生留潭的各类专项活动,搭建校企招聘交流平台,落实好大学生来潭留潭就业补贴、见习补贴、求职补贴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园区、各驻潭高校)
三、创新招工方式
8.密集组织线下招聘。抓住春节、中秋等关键节点,深入实施“春风行动”,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发动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以大型节假日、农村赶集为契机,策划举办 100 场次以上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 1000 家次以上重点缺工企业开展现场招聘活动,解决 10000 名以上用工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各县市区(园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宣传组织,开展不少于 10 场次招聘活动,对接服务缺工企业 300-500 家次以上,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常态开展线上招聘。以新引进企业和园区重点企业为重点,分县市区(园区)、行业产业链、务工人群等,实行市县联动,充分利用各级就业公众号,积极开设公共招聘抖音号,优化完善“湘潭人力资源服务”等线上招聘平台,精准推送,保持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实时在线,做到天天有招聘、时时可求职、随时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园区)]
10.创新开设夜市招聘。夏秋时节,通过市县联动,在属地人口密集和人群流动大的场所,集中 1-2 个月开设“招聘夜市”,将招聘岗位送到当地年轻人聚集区。市本级每年在华隆步步高、莲城步行街、万达广场和白石公园等地集中组织开展 10-15 场“莲城招聘夜市”专项活动,各县市区(园区)每年至少集中 1 个月的时间在当地合适场所开展 3-5 场“招聘夜市”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11.精心选聘大使招聘。在全市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共选聘 100 名威望较高、沟通能力强的人担任重点企业招工招聘大使,帮助企业招工,受益企业视成效给予劳务补助。各重点企业培养选拔 100 名招聘专员,积极开展企业形象、政策、薪资、文化等方面的宣传和招聘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培训、加强指导,对招工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12.支持市场力量招聘。鼓励各园区组建劳务公司、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成立农村劳务合作社,及时收集企业岗位信息和本地劳动力信息,搭建平台、加强对接,促进劳动力资源本土化配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本级每年组织全市 10 家以上有影响有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 100 家次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用工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各县市区(园区)至少组织 3 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 10 家次以上重点用工企业,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对接平台,引导企业主动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工用工,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13.探索促推共享用工。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同类企业、相近工种之间用工余缺调剂合作,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积极搭建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组织各类专场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四、优化招工服务
14.深化“三送”活动。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持续深入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三送进企业”系列活动,帮助重点企业(项目)享受各项惠企政策,提供用工、引才、培训、维权等服务,指导企业(项目)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促进企业(项目)良性发展,为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15.优化用工环境。引导企业通过优化招工条件,提高薪酬待遇,形成同类地区有比较优势的薪酬增长机制,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同时,丰富人文关怀,提高企业形象品牌,增强企业招聘吸引力,努力做到“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增强员工归属感,吸引和留住员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园区)要加大用工重点企业周边“衣、食、住、行、玩”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安居落户等方面的机制保障,为企业招工、用工、留工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
1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治欠薪顽疾。督促落实劳动者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权益,及时解决劳资、福利、工伤等员企纠纷,营造和谐劳资关系,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务监管,常态化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及时预警,做到早介入、早调解,指导企业依法用工,敦促企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及时解决好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五、强化招工保障
17.压实招工责任。压实企业招工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履行招工主体责任,加强人、财、物保障,建立健全招工奖补机制,主动以各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开展参与各类招工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自主招工优势,实现以工招工、以工带工、以工引工和市场化用工。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及时调度落实,努力解决服务企业招工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想方设法服务企业招工,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留人。压实园区服务主责。各园区要落实好服务企业招工主阵地责任。及时收集招聘信息、企业缺工情况,加强监测调度,及时与各县市区、异地劳务协作地对接联络,定期组织园区企业赴外开展招工招聘活动。压实县市区劳务就近输出责任。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意识,千方百计支持重点园区特别是市级园区企业招工工作。常态化开展本地劳动力资源监测调度,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引导本地劳动力在潭就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8.配强园区招工力量。各园区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组建重点企业招工用工服务专班,强化专项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招工用工。定期组织专题调度,研究解决企业用工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市外和下乡招聘工作。(责任单位:各园区)
19.强化招工经费保障。设立全市招工专项保障资金,规模不少于 1000 万元,其中市本级每年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不少于 500 万元,湘潭县、湘乡市、湘潭高新区和湘潭经开区各安排不少于 100 万元专项资金,其他园区、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给予适当安排,专项用于保障全市各类重点招工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补贴奖励,专项解决重点企业“招工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园区)]
20.强化考核调度。把解决“招工难”问题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把手”工程,将各地各部门服务招工情况统筹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将各园区服务用工情况纳入“五好”园区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措施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压实各县市区(园区)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能责任,强化考核调度,促推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掌握有关情况,推动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来源:湘潭在线客户端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郑镱慧子
原标题:《重磅!湘潭发布20条招工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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