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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网站:想到纪委“捞人”抹案子?后果很严重

微信公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09-29 16: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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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到纪委挖消息、说情打招呼、“捞人”抹案子?长点心吧,当心“偷鸡不成蚀把米”!最近以来,四川、甘肃、海南、山西、福建等地纷纷出台规定,要求纪委工作人员对违规打听过问监督执纪问责的行为说“不”。

面对“高压”怎么办?

有的人妄图摆平纪检监察机关

“没有保得住的密、没有不敢说的情、没有做不出的事……”对于跑风漏气、请托说情等现象,一些人早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甚至把招呼打到了纪委。

在高压反腐推进过程中,有的人一有“风吹草动”,就四处打听消息,利用各种手段“围猎”,甚至妄图摆平纪检监察机关。国家安监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其违纪情形中有一条就是“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

纪检干部中,因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被“拉下水”、由“调查者”变为“被调查者”的,也不乏其人。2015年7月,中央纪委发布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的纪律处分通报,就直指其“违反保密纪律,向被审查人泄露案情”。2015年12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被“双开”的通报,则涉及“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等细节。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原常委覃玮在参与纪律审查时,甚至违反纪律单独与证人谈话,向证人透露案情……

保密是纪律审查的生命线,能否做好保密工作,关系到每一次纪律审查的成败。要杜绝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纪委工作人员首先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与此同时,出台专门规定严防违规干预监督执纪问责的行为,“屏蔽”不必要的人情干扰,净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内外部环境,也迫在眉睫。

说情打招呼?

“登记留痕”,上报到领导案前

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执纪活动,这在今年起正式实施的《党纪处分条例》中就是明令禁止的。开年以来,四川、福建、山西、海南、甘肃、四川等地省纪委纷纷出台规定,提出了更加具体和细化的要求,给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划出“红线”。

按照上述地区的规定,再想打听案件进展、为被审查对象说说情;私下约见负责执纪审查的纪检干部,或是打个电话、发封邮件沟通沟通情况;绕过规定程序过问过问;托托关系找找人,讨点特殊照顾,减轻、开脱责任;摆出一副威胁恐吓、公关利诱的架势……纪委工作人员都要明确说“不”。而且,谁来打听、打听了什么,也都要悉数记录在案、全程留痕、逐级上报、严格处置。

这些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个别地方还专门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出台了办法。广东肇庆市纪委印发的《肇庆市纪检监察干部插手干预执纪监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非因本人履行工作职责或非经规定程序,纪检监察干部不得过问、打探正在办理的执纪审查、执纪审理、执纪巡察工作,由此可见要求之严。

有的读者还关心,怎么个上报法?对此,甘肃省纪委明确:按季度上报。对违规打听过问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先汇总好,然后报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在一定范围通报相关情况。福建省纪委则要求:48小时之内报备。也就是说,遇到这类情况后,应填写报告表,48小时内上报至纪委主要领导;对涉及上级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管理的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7个工作日之内转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门处置。四川省纪委则提出,一次一报告,谁涉及、谁报告。

匿情不报怎么办?各地纪委也都考虑周全了:凡是不按有关规定执行的人员,都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为保护报告人合法权益,各地还在规定中明确,对如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存在辱骂、殴打、诬告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纪委内部如何防止“跑风漏气”?

中央纪委规定处长未经授权不准与联系地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

纪律审查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纪检监察队伍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高度重视审查纪律。王岐山同志明确提出“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并强调“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

为确保纪检干部依规依纪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纪检系统采取了一些严格的内控措施。比如,中央纪委就规定,纪检监察室的主任、处长,未经授权不准与联系地区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讨论研究纪律审查工作要有专门记录本,由专人负责管理,对电脑和存储介质也要逐一核对、登记在册。对于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决不允许私自留存、处理涉案资料……

《党纪处分条例》还以党内立法方式明确,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可见,纪检监察干部帮他人转材料、打招呼、干预案件、“摆平”事情,看似有“温情脉脉”的人情外衣打掩护,实则是明目张胆触犯纪律底线的行为。

由于传统人情观念作祟,求人者自以为“讲交情”“够义气”,有时甚至摆出一副“理直气壮”的口吻,似乎“说不”就意味着“不够意思”。知道了这一层,要求照顾的“朋友”,您还开得了这个口吗?(原标题为《到纪委挖消息、打招呼?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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