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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捐款,不捐就是麻木不仁?互联网+慈善模式在透支啥?

陈辉
2016-10-13 15:2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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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或转发“轻松筹”等类型的捐款倡议,捐还是不捐?这是个问题。

起初,看到此类信息时,我都会表示一下。他人有难,理应相助。何况又是熟人转发,必须给个面子。再者说,几十元、一两百元,并不算多,聊表心意,举手之劳,善莫大焉。

渐渐地,此类事情多了起来,依旧是熟人转发,每周好几条,我开始有点为难了。自己不是富翁,只是靠工资过日子,长期捐下去,还真是吃不消。但是,想到一两百元可能救一条命、可能救一个家,我的恻隐之心又被唤起。鉴于财力有限,只能酌情捐助。凭借有限信息,选定捐助对象,努力在经济实力与慈善之心之间找到平衡点。

后来,听到一些有关“轻松筹”的负面新闻,不爽之余,反而感觉有点释然。我似乎找到了说服自己不再纠结于朋友圈捐款的一个正当理由:没准又是假的呢!

从此,我开始变得麻木,任凭此类信息在指尖上划过,不去看,不转发。从恻隐之心变成麻木不仁,问题出在哪里呢?

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亦不是我一个人的纠结。任何一个社会,公众如何理解和表达慈善,都是一个重要的伦理命题。近几年兴起的朋友圈捐款现象,从技术层面看,是慈善事业基于“互联网+”的成功运作,从社会层面看,则表现了转型期中国慈善事业的独特样态,特别是人们关于“捐还是不捐”的困惑,展现了中国式慈善遭遇朋友圈捐款之后的种种文化不适应。

“轻松筹”捐款现象之所以能够迅速占领朋友圈且形成规模效益,是因为该模式与基金会捐款模式相比,施善方式更直接、便捷,且通过朋友关系连带,完成了各种间接社会关系的高效动员。

具体说来,朋友圈捐款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受助人确定,困难具体。捐款项目大多是某人重病或意外伤害,缺少医疗费用,亟需帮助。也许案例情结相似,但这些困难十分具体,感同身受。捐款人可以获得捐助人信息,在某种情境中理解和实施自己的善举。相反,那些捐钱给基金会的人通常抱怨或嘀咕:我捐了钱,但不知钱给了谁、解决了谁的困难。

其次,方便快捷,举手之劳。微信快捷支付功能极大方便了捐款行为,这是“轻松筹”等项目快速发展的技术保障。可以想象,如果人们在微信上看到捐款信息,还需要到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的话,筹资效率一定大大降低。短暂的情感共鸣,迅捷的支付方式,使绝大多数捐款行为60秒内完成。

再次,信息扩散快。朋友圈信息传播模式不是点对点,而是环扣环。点对点模式传播捐款信息,扩散速度慢。将捐款信息转发到朋友圈,“圈子”都看得到,好友再转发,就会快速形成倍增效应。一个人微信中有不同类型好友,同学、同事、同乡,等等,这些异质性关系,能够避免信息在一个圈子里打转,而是在更大范围、更多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流动,增强信息传播效应。

最后,关系连带强。看到朋友圈捐款信息后慷慨解囊的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与受捐助者是直接关系。多年未见的朋友、同乡、同学、战友,亦包括虽然不熟悉,但是有一面或几面之缘的人,尽管关系有远近、感情有厚薄,但总算是知道这个人。捐!

(2)与受捐助者虽然没有直接关系,但有共同的团体或身份属性,例如从未谋面的校友,哪怕隔了好几届;例如从未谋面的同乡,哪怕隔了几条街。共同的身份属性,能够调动和激发人们置身事内的情感,自己不再是旁观者,而是局内人。捐吧!

(3)与受捐助者毫无关系,既没见过面,也没有共同身份属性,仅仅是因为好友的关注和转发,自己才施以援手。捐款后,通常会在朋友圈评论或留言,告诉好友:已捐!

以上三类捐款行为,第一种类型的动员能力不强,毕竟每个人直接的社会关系数量有限;第二种类型的动员能力稍大一些,但同样局限在一定的团体或身份圈中;第三种类型的动员能力最大,是决定朋友圈捐款能否获得几何倍增效应的关键。

在中国人日常观念中,朋友的朋友,除非现实中遇见或交往,否则并不会产生情感和责任关系,但是在朋友圈捐款过程中,发生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直接的朋友关系产生连带效应。自己之所以选择资助,不仅是为了表达对当事人的同情,还是为了给朋友“面子”。虽然现实中这两个因素很难截然分开,但“面子”因素其实更加重要。往往是那些有“面子”的人转发捐款信息,才有更大的号召力和动员能力,产生更强的传播效应和更多的捐款数额。

一些“轻松筹”项目进行一段时间后,会提高目标额,因为发起人根本无法评估朋友圈中强关系连带效应背后的能量系数,所以往往低估筹款目标。殊不知,许多捐款信息经朋友圈扩散,特别是被某些知名人士、权威人士转发或群@后,就会按照强关系连接两个弱关系的模式不断自我复制,捐款马达开动起来,账户上的数字飙涨,制造一个又一个筹款奇迹。

朋友圈捐款项目,一定程度上为那些重病或意外伤害的家庭筹集了救命钱,也为一部分想表达慈善之举的人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和方式。表面上看,“互联网+”慈善模式高效连接了慈善事业中的供需关系,但实际上,这种捐款模式并不可持续,因为他不符合中国人的慈善心理和慈善行为逻辑。

传统中国的慈善思想特别强调国家责任,认为仁政就是最大的慈善,希望君主施仁政,体察民情,轻徭薄赋。在论及大众慈善行为时,孟子的观点颇具影响力。孟子既批判道家杨朱学派“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极端利己主义,亦反对墨家“兼爱”式的普遍利他主义。在孟子看来,尽管人人有恻隐同情之心,要鼓励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帮扶,但应该有先后次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孝敬好自己老人的前提下,再去帮助其他老人;在抚育好自己孩子的前提下,再去帮助其他孩子。

关于施善条件,孟子的另一个代表性观点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意味着,独善其身与兼济天下之间并无优劣之分,关键要看一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如果他发达了,自然心怀天下,救民济贫,助人之事必然多些。如果生活清苦,自然忙碌着过日子,助人之事必然少些。

概括地说,儒家慈善思想的基本原则不是普遍主义,不是抽象的仁慈之心,而是强调慈善对象和慈善义务的差别性。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炼的“差序格局”和“熟人社会”两个概念,可以形象地描述中国式慈善的特征。

(1)要在具体社会关系中确定人的慈善义务和帮扶责任。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向外“愈推愈远、愈推愈薄”的差序格局,规范着中国人对于仁爱之心的理解和表达。这个亲密关系网络通常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接济帮扶之需求。(除非天灾战乱,社会动荡失序,其帮扶功能会弱化,此时各种倡导平等主义、无差别仁爱的宗教团体才会兴起。待王朝更替,差序格局又会生成并发挥作用。)正是基于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中国在更长历史时期内,超出亲密关系网络的慈善思想和行为难以成为主流。

(2)中国式慈善,与西方人所奉行的超越自身亲密关系圈、普遍主义的慈善思想有本质区别。不能因为这种区别就自我批判说中国慈善文化不发达,这真是妄自菲薄。其实,传统中国和现代中国一直都不缺少慈善理念和慈善行为。中国人更多的同情之心和助人之举投入到了自己的亲密关系网络之中。这种基于血缘、地缘所形成的责任伦理,具有极其巨大的动员能力,亲朋好友之间围绕着建房、买房、婚姻、重病、意外事故等重大人生事件而进行的资金帮扶、拆借行为的频率和数额,会令许多外国人感到吃惊和不解。

(3)中国人通常喜欢在熟人社会中表达自己的慈善之心。一方面,在熟人社会中,对被帮助者了解得多些。此时,同情心是具体的。既知道别人苦在哪里,亦看得见帮助之效果,更能与帮助对象建立情谊,形成“恩”和“报”的关系。另一方面,在熟人社会中,自己的帮扶行为会产生社区性影响,增加自己在社区中的地位和声望。用慈善之举赢得荣誉,绝非中国独有,任何国家都会用社会性收益来激励人们的慈善行为。不同的是,中国人更期待社区内的存在感,其慈善行为的社会性收益具有更强的熟人社会属性。富商在基金会捐款几百万所获得成就感,可能赶不上花几十万给家乡修条路。

(4)在中国式慈善文化作用下,西方式的基金会模式在中国运行起来并不顺利。公众之所以不乐于直接捐钱给基金会,并非单纯因为基金会的各种体制弊病和“丑闻”,其根本原因可能在于,基金会模式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建构捐助者和受捐者之间的现实关系。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市民偏爱那种一对一的帮扶模式,帮助偏远山区的孩子完成学业,和他们通电话、通信,甚至假期邀到家中住一段时间。通过和受捐者建立现实关系,捐助者直接主导着施善过程,具体表达了自己的仁爱之心。此时,他付出的,就不只是物质,还包括情感。真实的互动过程,使他的慈善行为更有能动性,更有人情味,更容易收获满足感和成就感。

只有深刻认识中国式慈善“差序格局”和“熟人社会”之性质,才能更好地理解朋友圈捐款模式难以良性发展的原因。

首先,通过环环相扣的信息扩散效应和强关系的连带效应,朋友圈捐款正在把捐款变成一个跨越地域、职业、阶层的普遍主义的慈善模式。如前文所述,中国人多数情况下在差序格局中确定自己的帮扶责任。超越亲缘关系的慈善行为,偶然为之尚可,一旦变成日常,就会让老百姓为难。(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中国人缺少超越地缘、血缘的慈善情感和行为,当国家陷入危急之时,当因为地震、洪灾而陷入公共性灾难之时,中国人就会全面行动起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其次,当朋友圈捐款行为不是完全基于慈善本意做出,而是囿于自己和发布者或转发者的关系,特别是当自己和受助者没有丝毫关系,主要是为了证明或加强“朋友关系”时才进行捐助,此时这种行为就超出了慈善的范畴,变了形,走了样,充斥着各种功利主义的私心或虚情假意,自然难以持久。

再次,朋友圈中确实有许多“熟人”,但本质上不是“熟人社会”。基于多次转发后的捐款信息,下游受众很难辨别信息真伪。这正是为什么许多人捐款前,先向好友确认信息真伪。缺少了权威机构鉴定和担保,脱离了熟人社会的捐款信息,就会让越来越多的人产生质疑,进而危及社会信任。而社会信任,恰恰是慈善事业之基石。

最后,朋友圈转发捐款信息后,一定程度上变成了“见者有责”,从而把平民百姓过度卷入到慈善事业中,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绝不是好事。毕竟,“有爱心”和“有能力献爱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穷”与“达”之间,精英和大众应该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慈善义务。企业家的慈善模式另当别论,单就大众的慈善心理和行为方式而言,任何以绝对、普遍、抽象的慈善主义为基础的慈善模式都难以长久。

此外,伴随着朋友圈捐款信息的增多,阅读者的关注度就会递减,甚至产生一种麻木感。特别是当这种捐款需求已经超过捐助者能力的时候,人们就会选择性过滤或全面屏蔽此类信息的干扰,要么眼不见心不烦,要么装作没看见。可怕的,不是频发捐款信息让朋友圈变了味,而是当捐款信息泛滥之时,人们逐渐变得犹豫、迟疑和麻木。

总之,我们不能对朋友圈捐款寄予厚望。当前的兴盛,绝不意味着这种慈善模式的成功。从根本上说,之所以这种以慈善名义发起的社会关系动员难以持续,是因为它以过度透支朋友圈的社会资本为前提。其虚假繁荣,源于朋友圈社会资本的过度提取。我们提取的越多,它就衰败得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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