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卷入下水道11岁温州女孩在59公里外找到,两涉事者被刑拘

程勇、施梦澎/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6-10-12 12:06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温州网10月12日消息,瑞安警方10月11日透露,前天下午的DNA鉴定,确认本月9日在瑞安东山一采石场滩涂发现的遗体,就是9月28日失足掉入窨井的文成11岁女孩小林。专业人员从地图上测算,女孩遗体发现地点,距离坠落窨井地点大约59公里。

失足掉入窨井的文成11岁女孩小林

文成小林上月28日出事,此后下落不明

9月28日晚6时30许,受台风“鲇鱼”影响,文成大峃镇不少居民家中出现积水。11岁女孩小林因家中积水严重,和姐姐一起随同父亲去亲戚家躲避台风。因积水无法看清路面情况,在蹚水经过大峃镇华侨新村8幢附近时,小林被打开盖子的排水窨井吸进了下水道。

事件发生后,文成县公安局全力搜救,并在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引发全城关注。

虽然是在国庆期间,但搜救工作继续。文成县警方、当地政府组织的机关工作人员、小女孩的亲戚及志愿者,从事发点追寻到文成和瑞安交界处——瑞安平阳坑镇,而其他救援人员在沿路的飞云江上持续寻找,但一直没有小女孩的下落。

9日在59公里外瑞安境内发现遗体

搜救队寻找女孩下落

10月8日11时许,警犬搜救队和文成县本地“雷霆”搜救队相关人员,分析从落水的窨井处到排水管道出口及相关河段的地形,对重点河段再一次进行地毯式搜寻。搜救队员与警犬相互配合,沿着河岸两边由上往下搜寻。

当警犬在某处疑似地点徘徊时,搜救队员便拿着柴刀斩断覆盖上面的毛竹、杂草,并用锄头、铲子,小心刨开洪水带来的泥土,但均无果。

10月9日早上7时许,瑞安警方在东山街道某码头采石场滩涂上发现一具遗体,据描述,身形与文成失足掉入窨井的小女孩相似。负责该案件的警官吴陈平迅速组织家属前往瑞安。家属初步确认该遗体是他们的小女儿。10日下午4时,经法医DNA比对,确定了该遗体就是失足溺水的林家小女孩。

专业人士从地图上测算,遗体发现地点距离小女孩坠落地点距离大约有59公里。

为疏导积水,两名男子打开了窨井盖

经过多方调查,警方最终确认家住窨井附近的郑某(男,48岁,大峃镇人)有重大嫌疑。10月2日中午,警方成功将郑某抓获,并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刑事拘留;10月8日上午8时40分,警方掌握到确切信息后,确定了9月28日与郑某一起打开窨井盖的邻居郑某某的行踪,文成县警方迅速组织力量抓捕归案。

经过审讯及对案发地周边居民的走访,事件水落石出:9月28日,“鲇鱼”带来强降雨,积水漫进文成华侨新村的民房,在周边邻居的呼吁下,该两名嫌疑人把门前的窨井盖打开,以加快积水疏导。打开窨井盖后,两名嫌疑人也在窨井盖边上做了提醒的标记,后被积水冲走,最后导致惨剧的发生。

【延伸阅读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过失,该罪属于结果犯,不同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能以该罪论处。因此,刑法规定,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题为《坠入下水道的女孩终于找到了,两名男子被刑拘》)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