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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求“富豪包养”被骗财骗色,涉卖淫嫖娼在宁波遭治安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王娇芬 实习生 吴雪涵
2016-10-12 20: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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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日从宁波鄞州区警方获悉,当地警方日前侦破1起因所谓的“富豪包养”骗局引发的诈骗案件。20岁的贵州到浙江务工的女子小苗(化名)在求职过程中,禁不住行骗者的花言巧语,为早日能被“富豪包养”不仅遭遇诈骗,还同意为他人提供有偿性服务。

10月7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首南派出所接到小苗报警,称自己遭遇诈骗。她向警方陈述,今年夏天,她从贵州老家到宁波务工,由于学历不高,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9月初,求职心切的小苗通过“陌陌”认识了一个名叫菲菲的女孩,菲菲称可以给小苗介绍工作,并把一个在KTV工作外号叫“阿男”的男子介绍给她。

起先小苗只是想找一份KTV职员的工作。但阿男向小苗透露,许多来KTV的“熟客”都喜欢包养年轻美貌的女子,只要被包养上,完全可以衣食无忧。小苗由此心动。

但阿男告诉小苗,要获得“被包养”的工作,必须经过培训,得先交400元培训费和400元服装费。交了800元费用后,小苗被安排去阿男上班的KTV参加培训。

数日后,阿男告诉小苗,有客户看上了她,但要她通过几个考验,首先是去1家个人经营的手机店以自己名义分期购买两部iphone6s手机,交给客户保管。其次是去酒店为客户提供一次“有偿特殊服务”。小苗依然应允。在为客户提供“特殊服务”后,小苗拿到了对方给予的1000元小费。其间,阿男又以手机分期付款等名义向小苗支取了1300元费用。

但阿男从此失去踪影。小苗这才感觉上当受骗。

10月9日,警方抓获阿男。经查明,阿男姓孟,25岁,江苏人。小苗通过网络认识的女孩“菲菲”也是他假扮的,他先后骗取小苗2100元和2部iphone6s手机,拿到手机后,他分别以2000元和3800元转卖。

目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孟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而小苗虽是诈骗案中的受害人,但明知违法依然为他人提供有偿性交易服务,也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警方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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