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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品牌火锅加盟店涉用“口水油”,老板夫妇已被警方刑拘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2016-10-13 17: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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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龙燚”火锅大南门店涉嫌使用“口水油”。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0月13日从温州警方获悉,温州“大龙燚”火锅大南门店涉嫌使用“口水油”,老板余某、老板娘南某夫妻二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们已责令温州‘大龙燚’火锅新城店、大南门店停业,目前还没收到警方的反馈信息,接下来只能根据警方的调查进度,做好衔接,如果查实,我们将依法对该店进行处罚。”13日下午,温州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

据上述人士介绍,“口水油”就是把客人吃剩下的油过滤加工后重新使用,会含有大量细菌和病毒,这种油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致癌物质,长期食用或将致癌。

9月29日,一则关于“大龙燚火锅使用地沟油”的微信朋友圈截图在网上热传,截图内容称:“喜欢吃火锅的亲们注意啦,大龙炎(燚)火锅使用地沟油已经被公安立案。”

当日,一个名为“大龙燚火锅—温州店”的新浪微博账号回应:“今日在朋友圈的一条虚假造谣诽谤的图文消息,对我们大龙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本人在此证明大龙燚使用的调料油均来自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一次性无渣形牛油锅底,朋友们不要误信谣言,我们会保留对造谣者追究的权利。”

在该微博声明中,还附有一份火锅底料的检测报告图片,显示相关指标均合格。

据温州都市报9月30日报道,辟谣微博系温州大龙燚火锅大南门店发出。此事被曝出,是因为有人拍到了大龙燚火锅店门口收取泔水油的视频,但该火锅店是否使用“口水油”尚无法证明。

在媒体介入报道此事后,10月1日,温州“大龙燚”火锅大南门店老板娘南某特地到温州一家报社,声称自己火锅店绝不会使用“地沟油”。

澎湃新闻了解到,“大龙燚”火锅品牌隶属于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成都,是经营地道四川老火锅的大型全国性餐饮企业,在全国多个城市拥有近70家火锅连锁餐厅,温州“大龙燚”火锅店是其加盟店。

9月30日,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新浪微博“@大龙燚火锅”发出“公开声明”:“网传的大龙燚火锅温州大南店卷入口水油事件,当地警方和食药局介入调查。为保证消费者权益和食客知情权,总公司已经组织多名高层飞赴温州配合并协助调查,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调查结果。”

该“公开声明”还称,如果加盟店确实违规使用“口水油”,总公司有权依据《大龙燚火锅特许授权合作协议》和《加盟店油脂使用处理责任告知书》的相关规定,中止违规加盟店特许经营合同,并收回大龙燚商标使用权,对大龙燚品牌造成影响,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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