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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批复新疆大石峡工程:杜绝超额引水确保向塔里木河供水
10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关于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保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环保部同时要求该水利枢纽工程在建设中,针对农业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现象突出、生态环境对流量下泄的需求、下泄低温水影响、水生和陆生生态保护等问题,应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河支流库玛拉克河中下游大石峡峡谷出口处。
《批复》称,工程开发任务是在保证向塔里木河干流生态供水目标实现的前提下,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要强化流域水资源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前,区内农业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现象突出,造成库玛拉克河协合拉枢纽以下河段10月至翌年5月断流,阿克苏河尚未实现向塔里木河多年平均供水34.20亿立方米的目标。
对此,可通过强化协合拉枢纽引水管理和农业高效节水,适当压减供水区灌溉面积并对灌区各引水口实行引水总量控制,杜绝超额引水,确保实现阿克苏河向塔里木河的供水目标。
而生态环境对流量下泄也有其需求。对此,环保部要求该项目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加强大石峡及下游小石峡电站的联合调度,制定工程蓄水和运行期下泄生态流量调度方案,流量下泄过程应满足生态环境需求。
环保部要求大石峡坝址断面、小石峡坝址断面、协合拉枢纽断面5月至10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46.35立方米/秒,11月至翌年4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5.45立方米/秒。水库蓄水期间通过小石峡电站调节、生态放水孔、底孔冲沙洞、机组发电等下泄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机组发电结合中孔和放空洞下泄生态流量。
对于水利枢纽带来的下泄低温水影响,该《批复》中要求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落实分层取水措施,减缓低温水影响。由于水库2月至8月存在下泄低温水影响,下阶段需深入开展叠梁门分层取水专项设计研究,优化门高和叠梁门层数,分层取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运行期对库区、坝前及坝下水温开展全面系统的监测工作。
而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也不容忽视。该《批复》要求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在截流前完成鱼类栖息地、鱼类增殖站等补救措施,蓄水前建成过鱼设施。在小石峡坝下布设集运鱼系统,一并解决小石峡与大石峡两座大坝对鱼类的阻隔影响。
此外,该项目还被要求在业主营地内建设鱼类增殖站,蓄水之前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放流对象为斑重唇鱼、塔里木裂腹鱼、重唇裂腹鱼、叶尔羌高原鳅,开展增殖放流标志跟踪监测和评估。
对于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环保部要求该项目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临时施工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枢纽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收集施工区表土,单独堆放,后续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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