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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盐城女孩吃螃蟹和柿子后身亡,家长否认:只吃了春卷

范木晓子/扬子晚报全媒体
2016-10-15 11:2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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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10月15日消息,10月14日上午,多个网络论坛都推送了一则令人痛心的新闻:盐城一对小姐妹吃了螃蟹和柿子致一死一伤。记者调查发现,这个消息来源于盐城市盐都公安的一份信息快报。但小女孩死因的说法却一波三折,从警方信息快报中的“食用螃蟹和柿子”,到医院病例记录的“不洁食物”,再到家长认为的“医疗事故”,究竟哪个是“真凶”未有定论。家长已经提请对女孩尸体进行医学鉴定。

“死因”一波三折

一份警方信息快报

“食用螃蟹和柿子”,女孩非正常死亡

最初的消息来自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编发的一条信息,经媒体报道后,这两天被网络转载,一时间,螃蟹和柿子混吃致死的新闻占据各论坛头条。

这份发布时间为10月13日的盐城市盐都公安局信息快报(第156期)称,“10月11日晚,大冈镇勤嫁村二组赵某,3岁的小女儿和9岁的大女儿在食用螃蟹和柿子之后身体感到不适,因赵某在上海打工,两小孩被孩子的爷爷送至大冈医院输液治疗,当天回家。12日,两个女儿病情加重,3岁女儿死亡并于13日凌晨被赵家人埋葬,9岁女儿被孩子爷爷直接送至盐城北三院抢救,目前9岁女儿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留院观察。”

对于警方上述信息快报中提到的“食用螃蟹和柿子”的说法,孩子的父亲赵先生予以否认。10月14日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10月8日那天,孩子爷爷从酒店的确带了些螃蟹回家,但是当天就被孩子吃完了,“柿子在事后也吃了,并不是同一时间段。即便发生反应,也不应该是三四天后啊。”

孩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大冈派出所的一位负责人就此表示,不能随便答复。而大冈镇政府的一位知情人透露,孩子死因可能和食物有关,家长准备尸检。目前,公安已经介入。对于盐都公安局的信息快报,对方称,公安发布信息时太着急了。

孩子爷爷的讲述

当天家里就做了两道菜:春卷和烧肉

孩子的爷爷昨天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1日事发当天,老伴只做了两道菜,分别是芋头烧肉和春卷。有传言称春卷可能是变质的。但孩子爷爷告诉记者,当晚的春卷是今年开春时自己亲手包的荠菜馅,剩下6个一直放在冰箱里冷冻。当晚小孙女只吃了半个春卷,大孙女吃了两个半,剩下的被他和老伴吃了。

老人说,11日夜里12点多,已睡觉的大孙女突然出现呕吐症状,一个小时后,小孙女也出现同样症状,还伴有腹痛,由于家中没有药物,就倒了白开水给两个孙女喝下就又休息了。夜里四点多钟,两孙女的呕吐症状更加明显,他就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老伴和两个孩子前往盐都区大冈中心卫生院就诊。途经光华村村卫生室,接诊的医生得知情况后,给两个孩子各打了一针,奶奶未出现呕吐但也打了一针预防。

12日上午7点多,到达大冈中心卫生院,医生给两个孩子都开了药方。“打针又挂水,10点多钟结束。”爷爷回忆称,当天下午两个孩子总是发困,她们一直睡到五点多,“我叫她们起来吃了两口粥后,又睡觉了。”

夜里9点多,两个孩子再次哭闹不断,11点多,爷爷奶奶又带着两孙女前往大冈中心卫生院。遗憾的是,小孙女最终不治身亡,而大孙女被送往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孩子父亲的质疑

孩子死亡可能是医疗事故,请求尸检

昨天晚些时候,赵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表示,他认为孩子的死可能是医疗事故。

赵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10月12日晚上11点半左右,他接到大女儿的电话,让他和妈妈赶紧回家。接上正在上夜班的妻子,赵先生马不停蹄地从常州(并非网传的上海)赶回盐城。刚出发不久,家里再次来电,称小女儿已经走了。

13日凌晨两点钟左右,当赵先生赶到大冈中心卫生院时,大女儿被转院至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小女儿的尸体已经被爷爷运回了家中,“考虑到风俗,小孩在当地就掩埋了。”

想到大女儿还在市区医院,赵先生连夜又赶往盐城市区。

13日中午11点多,赵先生突然觉得3岁的小女儿走得太突然,处理得过于草率,便选择报警。“我越想越不明白,刚开始只是呕吐,怎么会发展到这么严重的结果,我实在接受不了。”赵先生称。

13日下午,赵先生被当地派出所电话通知回去处理相关事宜,在派出所从晚上6点多待到11点左右,赵先生做了相关笔录,并要求做医学鉴定。在赵先生的允许下,村里安排人员将已经掩埋的小女孩尸体给挖了出来,送往殡仪馆作冷冻处理。

女孩的最后时刻

建议转上级医院后5分钟,小女孩走了

扬子晚报记者看到大冈中心卫生院的就诊病历上记录了小女孩最后的治疗过程。10月12日晚11:45,病历上写道:“呕吐一天,哭闹不止二小时。T35.6度(体温),唇发绀,神清,烦躁不安,心率130分/次,律齐,无病理性杂音,双下肢不肿。转上级医院。”

五分钟后,也就是11:50,病历显示,患儿神志不清,呼之不应,昏迷,唇发绀,心跳、呼吸停止,立即予以心脏按压,在吸氧的同时予心电图监护,并予肾上腺素0.5ml皮下注射,抢救30分钟后患儿心脏复苏失败,告知家长患儿已逝。

食物是不是真凶?

急诊专家: 柿子+螃蟹、变质食物通常不致命

但严重腹泻时务必及时就医

3岁小女孩离世,真正的死因还需要进一步检验,而这个事件当中先后传出的“祸首”,“柿子+螃蟹”以及可能变质的春卷等,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一点可能会致死呢?扬子晚报记者就此请教了急诊科专家得知,这两类食物一般都不会危及生命,但如果导致严重腹泻又没有及时就医的话,也确实有致死的可能。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刘克琴主任医师告诉记者,柿子和螃蟹是广为流传的不能一起吃的食物,但是从食物本身来看,这两种食物并不会直接产生反应。如果说有什么危害的话,这两种食物都是大寒的食物,肠胃功能弱的话可能不能耐受,产生腹泻。另外螃蟹还要注意有没有污染,烹饪上有没有煮透,如果不干净的话,也容易发展成细菌感染,引起腹泻。

“我们通常认为腹泻是个小问题,但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致命的。”刘克琴主任医师表示,严重腹泻的患者会丢失很多消化液,体液是缺失的,而感染本身又会导致血管扩张,这种情况下血压下降,血液无法正常灌注到大脑、肾脏等其他器官,引发其他功能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生命危险了。但一般来说,如果腹泻能够及时补液,同时控制住感染的话,并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发生。

吃了发霉变质的食物,一般也不会直接危及到生命。“发霉变质的食物对人体的影响,是会带来一些霉菌类的感染。” 刘克琴主任医师告诉记者,但是这些霉菌要经过我们的消化道,胃酸能够清除一部分霉菌,如果霉菌的量比较大,或是消化液较少的话,一次性也会有大量的霉菌进入肠道,造成霉菌性的腹泻,情况严重加上救治不及时的话,同样可能危及生命。

提醒

这个季节,要注意凉性瓜果不能多食

刘克琴主任医师提醒,秋季除了螃蟹之外,许多凉性的瓜果也不能多食。民谚说“秋瓜坏肚”,就是指立秋以后再继续生食大量瓜类,容易引发胃肠道疾病,特别是儿童和胃肠道功能不好的人更要注意忌口。秋天水果的糖分含量较高,而且性凉,秋天本身属于燥热的气候,过分清凉会对胃肠道产生负担,所以不适宜多吃,尤其小孩子特别不适宜,因为他们的胃肠道功能本身还没完全发育好。即使脾胃功能正常的人,食用瓜果也应当掌握新鲜、干净、适量的原则。

专家介绍,立秋后可以吃一些温热的水果,如橘子等,以调理脾胃,这样才无损身体阳气,到了冬天比较不容易感冒、腹泻或者手脚冰冷等。对于其他冰冷食品也一样,在食用前最好能看一下保质期,而且只能适量。此外就是要注意做菜要烧熟烧透,以免细菌作祟。

(原题为《盐城小女孩吃了螃蟹加柿子中毒身亡? 孩子家长提请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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