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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住家保姆坠亡家属索赔百万,案情难还原法院判赔11万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马超
2016-10-21 20:5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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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中一声闷响,上海徐汇某小区内,一名住家保姆坠楼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不满雇主的处理态度,将其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然而,由于案件事实无法还原,徐汇法院根据衡平原则判决雇主赔偿损失共计11万元。

事故现场。  本文图片均为看看新闻网 图

住家保姆坠楼,雇主称不知情

据徐汇区法院透露,2015年12月20日一个早晨,徐汇区某小区的保安王师傅照常值班,一名业主神色慌张地找到他,说小区主干道上有一个人躺着,天黑看不太清,让王师傅陪同一起过去看看。走近了细看,原来躺在地上的是一名女性。王师傅立刻拨打了110、120电话。随后救护人员和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位妇女已经过世。

事发小区

经过警方现场调查,死者为该小区八楼一住户的住家保姆吴某。吴某1971年生,来沪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多年,当天从雇主家八楼阳台坠落,身着冬季睡衣和一双棉拖鞋,坠楼后当场死亡。

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并调取监控后得出结论:排除他杀的可能性,认定吴某为意外坠楼。因为坠落时间是在深夜,而且监控画面只拍摄到三楼以下的画面所以对当时楼上的信息获取并不充分。虽然业主李某也在家,但李某表示一直在主卧室照顾待产的妻子,客厅外面发生什么他也不知道。

死者家属放在事发地点的花束。

家属认为雇主无情,不满赔偿金

案发后,同在上海务工的吴某姐姐第一个得知噩耗,并通知了吴某在新疆打工的丈夫和老家的儿子。死者亲属急忙赶到上海来处理吴某的后事,他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伤心的吴某一家来到上海后,对于雇主的行为很不满意。吴某丈夫称,自己妻子很可能是由于过度劳累才会意外坠楼的,他多次听到妻子吴某抱怨房东林家的工作量太大很累,既要照顾李某一家老小的日常生活,又要负责家务。但是妻子表示房东李某的待产妻子是老乡,再忍一忍就好了。所以吴某丈夫认为,李某应该负责任。

事发后,吴某家属给李某打电话他不接,也不主动联系过任何家属,好像这件事和他没关系一样。这让吴某家人很生气,表示要为了死者讨个说法。但是,李某认为死者在职期间从事的家政的事务并没有超负荷,都是正常的工作量。事发当天再过一天李某就要搬家了,吴某也是清楚的,所以她没必要去收拾阳台擦窗户。李某表示,吴某工作勤快,双方关系一直都很好,吴某发生意外他也很难受,而且家中妻子处于待产期,发生这种事自己感觉也很倒霉,要他负全责,他表示也没办法接受。通过种种交涉,李某同意承担一部分安葬费(5万元),赔偿后不要再来妨碍李某一家正常生活。

吴某家属对于雇主的态度和赔偿金额不满,感觉是在打发他们,遂将吴某的原雇主李某告上徐汇法院。

案件事实难以还原

法院审理后,法官曾到事发小区实地查看并向小区保安了解情况。法院认为,综合全案来看原告劳务过程和高坠的因果关系无法得到确切证实,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在案发过程中有过错,也无法证实原告在坠楼前有重大过错。最终,法院出于衡平考虑,判处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吴某家属11万元人民币。

法官表示,近年来,徐汇法院审理过多起住家保姆意外伤亡引发的诉讼。这些案件中既有劳动中意外猝死的,也有洗澡摔伤的。雇主应该承担何种责任?法官解释,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过程中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家政人员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如家政服务人员或其家属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必须举证证明雇主对于家政服务人员受伤或死亡存在过错,而非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死亡,雇主就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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