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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县委书记受贿超六百万,妻女侄儿堂弟成贪腐“亲友团”

周瑞平/人民法院报
2016-10-24 09: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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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寿县县委原书记张绪鹏收受他人款物价值共计600余万元,他的堂弟张绪刚、女儿、妻子、侄儿都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成为台前幕后的贪腐“亲友团”。近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绪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10万元;其堂弟张绪刚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75万元。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绪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兄弟合吃霸王餐

安徽寿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安徽省重要旅游城市。寿县古城墙为全国七大古城墙中唯一保存较完好的一座宋代城墙。在只有3.65平方公里的老城区内,居住了近12万人口,人口密度罕见。

2008年5月,六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皖西日报》总编辑张绪鹏被派去担任寿县县委副书记,以及县长候选人,两个月后成为县长。45岁的张绪鹏摩拳擦掌,欲在寿县干番事业,提出了“建设新城、保护古城、提升名城”的发展设想,停止了古城区商品房开发项目,引导居民出城。他亲任寿县城市建设总指挥部总指挥,开始轰轰烈烈的征地拆迁,建设新城区。

随着一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规划的出炉,各路开发商闻风而来。张绪鹏的堂弟张绪刚,从单位辞职做生意,一直不景气,看到大哥当上寿县县长,也跑来寿县发展,成立了寿县久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准备傍着大哥的权势发财。

2010年初,张绪刚结识了淮南市人胡某和中景润公司董事长王某。他们看中了寿县寿蔡路南侧旧城改造项目。这个地方距离寿县古城南大门仅300米,是新老城区交界之处,黄金地段的商业价值不言而喻。

年方35岁的张绪刚口气很大:只要我哥说句话,拿下那块地没问题。那时,张绪鹏已成为寿县县委书记。

王某带着公司相关资料来到寿县面见张绪鹏,提出要投资2.5亿元开发寿蔡路南侧旧城改造项目。

“只要你们有足够的实力,县里就欢迎你们参与。”张绪鹏说了一番套话后,对王某说,“张绪刚人不错,有一定文化程度,但做生意不行,也没有经济实力,你们要带好张绪刚,可能时给予关照。”

王某听得懂张绪鹏所说“关照”的意思,表示一定会给张绪刚股份,但未明确数额。结果,他和政府谈判了几次,毫无进展。

到了下半年,经测算,该工程纯利润大约三四亿元。王某清楚“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道理,和胡某商量,决定送给张绪刚10%股份(利润分成),不然,张绪鹏是不会尽力帮忙的。

次日,胡某打电话告诉张绪刚,承诺只要拿到项目,就给他10%利润分成。

张绪刚一盘算,10%干股大约有3000万元,便赶紧把送股之事告诉张绪鹏。

张绪鹏对这个数字颇为满意,对张绪刚说:“无论是从个人角度还是从工作角度,我都会促成此事。你让王某有困难找我,今后你负责处理王某所送的股份。”

王某很快接到寿县政府领导打来的电话,县政府同意其公司的一级开发协议,需要进一步详谈。

经多次谈判,2011年7月,中景润寿县分公司与寿县政府签订开发寿蔡路旧城改造项目投资协议。为确保中景润寿县分公司中标,张绪鹏授意王某增加注册资金至3亿元,设置了一些投标附加条件,排斥其他企业竞标。结果,只有中景润公司一家参与竞标。

2011年9月,张绪鹏的养父去世,王某、胡某赶去张的老家吊唁,送上10万元现金。但张绪刚在孝簿上给王某和胡某每人只记上1000元礼金,余款被他全部用于支付张绪鹏在老家新房的家具款。这10万元相当于“投名状”,促使张绪鹏为开发商效力。

在张绪鹏安排下,寿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寿蔡路南侧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规划调整以及施工环境的保障等方面的具体实施。

期间,因另一个股东加入该项目,胡某与张绪刚商定,将之前答应的10%股份调整为8%。张绪刚觉得利润差别不大,就未将调整股份数额之事告诉张绪鹏。

“张绪刚没投资一分钱,也没有参与经营,我们名义上给张绪刚8%干股,实际上是给张绪鹏和张绪刚的。之

所以送股就是看重张绪鹏的权力。”胡某说,“张绪鹏是寿县一把手,开发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他都有办法解决,特别是拆迁。”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张绪鹏提供了很多帮助,协调将项目容积率由1.55调整到1.8多;修改规划红线,把开发的小区房子离公路的距离由25米调整为20米,项目使用面积便增加约2500平方米。相关政府官员提出,容积率提高了,就得提高土地起拍价,经张绪鹏从中协调,价格未提高。

2012年下半年,张绪刚听传闻说张绪鹏要调离寿县,因担心大哥调走后,王某许诺的利润分成之事不能兑现,便找张绪鹏协商欲将股份变现。张绪鹏提议先要一部分钱来。张绪刚找到胡某,以张绪鹏在老家盖房子、在上海购房缺钱为由,要求先支付500万元。

胡某愿意购买张绪刚的8%股份,先给付500万元,股份变现后再给付2000万元。

2013年9月,胡某代张绪刚偿还140万元欠款,并将350万元汇入张绪刚实际使用的户名为“赵勇”“孙淑如”的账户。张绪鹏安排张绪刚用此款先偿还两人在霍山老家盖房子的欠款,余款由张绪刚保管。除了交给张绪鹏女儿20万元外,余款被张绪刚用于偿还借款、支付货款、赌博等个人消费。

不遗余力帮女儿炒期货

张绪鹏有个女儿叫小钰(化名),张对其宠爱有加。大学毕业后,她想到上海发展。远翔油脂公司董事长王董某和张绪鹏认识多年,很希望自己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张绪鹏的支持和帮助,便于2009年6月热情介绍小钰到上海一家期货公司工作。

小钰入职后,先用朋友林某的名义和妈妈的名义各开了一个期货账户和关联的银行卡账户炒起期货,但资金太小。期货公司对员工进行业绩考核,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个人收入。为提高个人业绩和收入,小钰想拉些老板在期货公司开户,扩大客户群,还能得到手续费。她自己认不得几个老板,只有找当县长的老爸。张绪鹏一听,满口答应由他来找老板支持女儿的事业。

张绪鹏先是要求王董某多帮助小钰,为小钰提供资金做期货,让她尽快作出业绩。

同年12月,王董某按小钰的要求,用他司机的身份证开立期货账户和关联的银行账户。几天后,小钰打电话给王董某说期货户开通了。王董某汇入账户60万元。

王董某将期货账户和银行卡、密码交给小钰,让她炒期货也未签合同,仅口头对她说,“只能炒短线,不能亏老本,挣到钱你可以自己花,买买衣服。”

他在张绪鹏面前则说,我把卡交给小钰炒期货,如炒亏了,就当是小钰练练手,炒赢了我们两人分成。王董某心里很清楚,如果她炒亏了,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不可能向她要回钱。

没过多久,他打电话问情况,小钰说期货已经亏了10多万元。

从2010年至2013年期间,小钰从该期货账户及关联银行卡中支取18.4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0年1月,王董某的公司在办理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土地证,需要张绪鹏帮忙,为了讨好张绪鹏,他又往期货账户上转了14万元,等于送给小钰,其中7万元被小钰花掉了。张绪鹏因担心被调查,安排妻子退还7万元给王董某妻子。

当年6、7月份,王董某以经营期货赚钱为由,要送给小钰20万元劳务费,算作小钰在其公司的集资款并支付利息。张绪鹏得知此事后予以默认。

后来,小钰因违规操作需赔偿客户损失,张绪鹏让王董某将这20万元交给她,用于赔偿客户。

张绪鹏前前后后收受王董某送的47.98万元。

在商人那里是没有免费午餐的,王董某支出这么多的钱财,就希望赚回更多。2011年,远翔油脂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面临倒闭,在张绪鹏的安排下,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违规返还远翔油脂公司土地出让金奖励款403.88万元,并违规将该公司19.6302亩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26.9万余元。此外,张绪鹏安排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免去永发公司项目土地出让金违约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46万余元。为此,张绪鹏犯下滥用职权罪。

为了帮女儿做业绩,张绪鹏让老板赵某出钱给小钰炒期货。赵某先后汇给她20万元,都被她消费掉。法院认定张绪鹏非法收受赵某42万元。张绪鹏则帮忙将赵某的亲戚从乡镇调入县城机关工作,还安排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在项目招标过程中给予赵某之妻参股的公司特殊照顾,使该公司产品顺利进入寿县市场。

侄儿收钱收房又收车

张绪鹏有个亲侄儿叫小旺(化名),父亲去世早,一直都由他帮衬管教。张绪鹏对小旺就像对亲生儿子一样。

2008年5月,张绪鹏到寿县当县长后,和小旺一个镇的建筑商郭某也跑来寿县做土地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

郭某看中小旺和张绪鹏之间的特殊关系,就让小旺到他的公司帮忙,口头委任他为项目经理,主要帮着跑各种关系,办理项目的相关证件。郭某心想,寿县各部门都知道小旺是张绪鹏的亲侄儿,小旺出马容易办事。

小旺告诉叔叔张绪鹏,郭某答应只要接到工程,就给他分些红利。

张绪鹏对郭某说,你好好带带小旺,可以在寿县好好发展。

郭某的公司很快中标寿县通淝小区安置房工程。工程结束后,帮小旺偿还了10余万元贷款。

第二年10月,郭某成立尚泰建筑公司,中标了寿县滨阳小区安置房工程。工程结束后,给了小旺2万元。

2010年6月,郭某以尚泰建筑公司的名义竞标成功尚泰城市广场项目。

项目开发期间,小旺提出,无论工程是否盈利,都要给他300万元。郭某同意。

郭某说,从严格意义上,小旺不是我们公司员工,没有正式职位和工作分工,工资表上也没有他的名字,他主要是去各个政府部门办相关手续,公司有人负责具体办事,小旺就是去露个面。

凭借着是张绪鹏的侄儿,小旺轻松地为尚泰广场项目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准建证等手续。

由于尚泰城市广场项目第一期工程销售情况不理想,投入的资金都是高利贷,造成二期项目施工缓慢,资金链断裂,导致崩盘,债权人和没拿到房子的回迁户去政府上访。

张绪鹏亲自为郭某出面担保,向中景润公司董事长王某借款1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此款至今未还。张绪鹏又授意县里相关领导和部门,由政府出面,让寿县城投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000余万元,按评估价购买尚泰城市广场项目的65间门面房,其中1000多万元从典当行赎回郭某抵押的尚泰一期住宅楼的土地证,解决了回迁户的住房问题;余款用于前期工程欠款和后期开发,避免出现烂尾楼。

“张绪鹏这样安排肯定有风险,更不符合相关法规,政府把钱借给尚泰广场项目,如果郭某还不了钱,就成为普通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一位参与处理这个项目的人说。

张绪鹏及其侄子小旺从郭某那里得到多少好处呢?

小旺说:“我跟郭老板干了好几年,帮他做了一些事情,没有固定工资,先后从公司会计处支取了10万元,从一个欠郭某款的老板那里支取18万元。”

郭某先后送给小旺合肥滨湖世纪城一套价值160多万元住房,一辆价值38万元现代汽车。这套房产被郭某用于抵押借款,后来被法院查封。

2011年,张绪鹏的妻子屠某买了一辆14.99万元的别克英朗轿车,当时是一个王姓老板刷卡付款。张绪鹏让屠某把钱退还王老板。屠某对小旺说,她的定期存款未到期,现在支取不划算。小旺说,正好有个挂靠在郭某建筑公司的包工头有一笔20万元工程款打入他的个人账户,就支取了14.99万元现金给屠某归还车款。郭某知晓后表示不用还了。

张绪鹏知道后说,既然不要王老板的钱,怎么能要郭老板的钱呢?但最终他并没有督促屠某将此款退还,成为他收受郭某贿赂的罪行。

自律不严悔恨交加

法院认定张绪鹏收受他人款物价值共计6448993.1元,其中单独受贿1448993.1元,伙同张绪刚共同受贿500万元。仔细分析张绪鹏的犯罪事实,真正送到他手中的是永顺公司胡老板的现金20万元、价值18180元的服装和价值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及烟酒等物品,其余款物都是由堂弟、女儿、妻子、侄儿曲线收取。

2013年底,风闻纪委要调查,张绪鹏很害怕,在春节期间便安排妻子把常某夫妇之前送的价值121113.1元的4根金条、4枚如意金钱,都退还回去。连常某过年送来的茅台酒和西服提货单,也安排县委办主任退了回去。

2014年3月24日,张绪鹏焦急地打电话给司机赵某,让他连夜送“救命钱”20万元到上海,交到张绪刚的妹妹手中。其实是张绪鹏得知纪委已经在查他,他向赵某要20万元,再让亲戚退回给远翔油脂公司董事长王董某,逃避追查。

过了几天,张绪鹏被纪委双规。

案发后,办案机关依法扣押了张绪鹏妻子屠某的那辆别克英朗轿车,查封了合肥市一处产权人为屠某的房产。张绪刚主动退缴赃款408万元。

2015年4月,张绪鹏一案在淮北中院开始审理。庭审时他说:“是我自律不严犯下了错误,对此,我有无尽的忏悔、愧疚。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寿县工作期间,我对寿县的保护和发展也作出了贡献,请法庭能对我从轻作出处理。”

不久前,淮北中院一审判决张绪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10万元;张绪刚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75万元。

宣判后,张绪鹏表示服从判决。

案后余思

今年1月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增加多项条款,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张绪鹏这个反面典型再次警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廉洁自律,更要管好自己的家人和亲属。

(原题为《一个县委书记的贪腐“亲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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