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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少人一度紧张的“12万算高收入”,是怎么闹乌龙的?

微信公号“政知道 ”
2016-10-24 22:18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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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个完美的个税方案?既于国无伤,也于民无碍?

如果要寻找这么个方案,委实得花点力气。

近期个税改革再度成为热点,有说法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一时间,网络上围绕“12万算不算高收入”的讨论就此展开,大家纷纷晒出生活成本的账本儿,委屈叫冤。

政知道注意到,新华视点微博10月24日辟谣了。
没过多久,这条微博的转发、评论和点赞均上千,比其他新闻火爆多了。

政知君记得,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目前看来,12万是假,但个税改革酝酿是真。

怎么炒起来的?

相信各位一定好奇,这12万的说法到底从何而来?

事情源于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那么,谁才是国务院文中所指的高收入者呢?

在以往与个税有关的规章制度中,12万是个“高频数字”。2006年,国税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其中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那一年,人们称年收入12万以上人群为“高收入人群”。

由于此后并没有关于“高收入人群”的明确的、统一概念,所以,尽管国务院文中并没有提到“高收入人群”指的是哪类人群,但错位的连结就这样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中发生了。

出了哪些政策?

事实上,一般大家比较关心的是个税当中的一个税种——“工资薪金所得税”,这类税收收入占所有个税收入约七成。

顺便科普下其他个税种类,后文还会提及。

中国现行个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制,具体被分为11类:

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尽管个税征收占国家税收体系比重并不算高,但是,涉及老百姓的钱袋子,财政与税务部门当然慎之又慎。

政知道了解到,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是1994年在合并原有三个对个人征收的税种后建立起来的,从而使我国有一个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指出,为了缩小收入差距,要“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不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贾康曾刊文表述,历数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框架确定以来的历次改革,除了利息所得税开征又暂停征收之外,其他改革均是围绕“起征点”提高而展开,未在“综合”方面迈进。

这些年围绕个税进行的相应的改革和完善,主要是三次提高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和实行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自2006年由800元提至1600元之后,2008年再被提至2000元,2011年则提至3500元。

2016年3月7日上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回答了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他透露,目前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该如何计个税?

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那么,到底要如何“综合”起来?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举几个例子,您就明白这事儿挺麻烦。

有房贷按揭的是不是要扣除一部分?抚养费和赡养费怎么算?二孩儿怎么办?是不是该以家庭为单位计征?还有人说,那是不是大城市和小城市应该有不一样的标准?

家家户户,算下来也是千百种情况与可能性。

不止如此,贾康还在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个人收入所得形式非上述11类所能涵盖。比如,厂主型的富豪,不给自己开工资或仅象征性地开工资,就可以全部或大部规避超额累进税率的调节机制。

又如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城市周边居民获得大量房产和补偿收入,从补偿其失地损失的角度看,房产所得合理合法,但既然有收入(货币和非货币)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真正的公平还不只体现在一个合理的起征点与一套完备的制度设计上,还有“应收尽收”,让老实纳税的工薪阶层应该感受到公平。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来自工薪阶层。工薪阶层个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容易,而很多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来自资本所得、转让不动产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收入比较分散、隐蔽,征管难度大。”

好消息是,我国正在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有望在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个人税收征管系统。这一系统能够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经济参考报》的报道指出,在具体的税收管理上,正在建立的针对个人的税收征管体系将更多关注高收入人群。

一起,等方案来。

(原标题为《姿势 | 让你紧张的“12万算高收入”,是怎么闹乌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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