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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东亚(二八)︱喧嚣的口岸

宋念申
2016-10-26 18: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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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4年,清朝平定台湾的第二年,康熙皇帝全面解除了实施28年的海禁。同年,清廷在云台山、宁波、厦门和广州分设江、浙、闽、粤四海关(江海关后来移至上海),隶属户部,替代过去的市舶司,掌管海外贸易事宜。中国近代海关体系,自此建置。

如果海禁并非自我封闭的标志,那么清代统治者对待海洋贸易的真实态度和政策方向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传统的“闭关锁国”论肯定是不应再坚持了。但是,若为了指出过去观点的谬误,说清代中国全然拥抱自由贸易,又过于简单,是把反对的观点推导到极致。评价一项历史政策,最好回到当时的情境中去理解,而不是套用今天的意识形态断章取义,或者为了当代的焦虑去摘寻历史佐证。

开海前,康熙曾和大臣讨论。他问:“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然后又批评边臣为私利而阻民生:“边疆大臣,当以国计民生为念。向虽严海禁,其私自贸易者,何尝断绝?凡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其中透露出清帝的两点认知:第一,是否禁海,与边疆安全极为相关。若海氛不靖,则理应限制海上往来。第二,海洋贸易关涉国计民生,而且私商从来没有真正停止过,在边患消除的情况下,应尽快还利于民。正是这两重考虑,勾勒出有清一代海政之大概。

实际上,鸦片战争前,清廷对海洋的态度,始终是在安全和利益之间调整。而且不独中国,德川幕府以长崎为唯一对欧贸易口岸,也是在安全和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清代的对外贸易管理,比明朝要更为开放灵活。明朝虽曾断续设立几处市舶司,但大体还是将海外贸易纳入朝贡制度之下。到了明后期,更只有月港一处允许商民出海交易。而康熙的做法,则是东南沿海全面开放:亚洲和欧洲商船可以停泊在上海、宁波、定海、温州、泉州、潮州、广州或厦门。在制度方面,无论是对私人贸易的鼓励,还是对洋商的管理上,都进一步超越了既有的朝贡体制,给对外交往加入新的内容。

也许因为满人重农轻商的色彩相对不那么浓厚,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开始,后金/清政权就不拒斥贸易。建州在女真各部中由弱而强,很大程度上是利用“敇书”特许制度强化对明的贸易特权。康熙本人对外界的开放心态,常常被当作清代皇帝中的一个特例。但是开海并非只是康熙个人意志的体现。他晚年曾下令禁南洋贸易,但雍正即位仅4年后,就改弦更张,力行解禁。到了乾隆时代,又出现禁止南洋贸易的议论,乾隆亦坚持开海不变。除皇帝外,康雍乾时代一大批满汉官员,如姚启圣、慕天颜、靳辅、李卫、高其倬、陈宏谋、庆复、蓝鼎元等等,都强调海上贸易对国家及民生的积极作用、上书建言开海之重要。可见,当时政治意识的潮流,有很大一部分是倾向于鼓励贸易的

因此清廷开辟海关制度,是因应新的形势。开关并非拥抱自由市场,而是强化国家对海上商事之管理。积极介入的结果,是海洋贸易全面振兴:赴日本的船只在4年之内增长7倍,对南洋的贸易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潮。西欧各国竞相加入东海、南海贸易网络的角逐,与之相比,中国民间的帆船贸易在数量和种类上也毫不逊色。中国东南海岸线成为早期全球化最为喧嚣热闹的场域。

而且不要忘了,海路之外,还有围绕中国的陆路贸易网络:传统的边市、贡使、商队贸易继续连通着从朝鲜半岛、中原、中亚、西南到东南亚的广大地域。拜1727年中俄《恰克图界约》所赐,恰克图/买卖城开通互市,刺激了华北经蒙古至俄罗斯的商道,张家口——库仑(今乌兰巴托)——买卖城一线商贾川流、市镇勃兴。18世纪初苏格兰医生约翰•贝尔随俄罗斯使团访华,在他看来,中国对外贸易的开放程度,完全不亚于英国或者荷兰。

说到这里,有几个容易误读的地方需要澄清。首先,康熙设立江浙闽粤四个海关,并不等于对外通商口岸只有四个。清代税关除海关之外还有河关和路关,所谓“四口通商”仅是针对海上贸易,并不代表全部对外通商。四大海关又只是四省之内大大小小所有海关关口的总称,每个总关下面,都另有十几到几十个口岸。所以西洋贸易的口岸绝不止是四个,只是所有口岸的征税等事宜统归四大海关管理。

其二,开关之后的政策曾有变化,但这和重回海禁不同。1717年,康熙下令禁止中国商船前往南洋贸易,以防沿海居民往来由荷兰人占领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和西班牙占领的吕宋。有学者认为,其中的考量,主要是怕内地与海外反清势力结合,在清廷北边用兵准噶尔部之时,滋扰南方。此令只针对南洋贸易,不涉其他;只禁华商出海,不阻洋商来船。且因实在影响地方经济,禁令在几年后就成了一纸空文。到1723年,实际前往巴达维亚的中国商船数量已经超过禁前的规模。雍正便在1727年下令解禁。

其三,也是最常见的误读,就是认为乾隆1757年改“四口通商”为“一口通商”,体现清朝彻底闭关。所谓“一口通商”,并非裁撤其他三个海关、只留广州一处,而是把江浙闽三关的西洋业务,全部划归粤海关。本国进出口船只,仍可出入于江浙闽。与日本、朝鲜、琉球、安南、南洋、俄罗斯等国的公私贸易也不受影响。所以“一口通商”的说法是有误导性的。此项政令的最主要目的,是为统一对西洋贸易的管理,职能更加集中,也避免粤、浙两关相互掣肘。

须知广州一向是对欧贸易的最大口岸,其他三个海关本来就少有洋船往来,业务机制远不如粤关完备。1755年后,有英国商人前往浙江,一为方便收购茶叶、生丝,二为浙关征税较少、手续简单。但乾隆担心洋船出入人口密集的宁波,致洋人、民人杂处,滋生事端,搞出另一个澳门来,这才有“将来止许在广东收泊交易”的谕令。需要说明的是,归并一处后,西洋贸易不降反升。从1757年到鸦片战争前的约80年里,粤关年平均税收由42.6万余两增长至136.5万余两,提高3.2倍多。其他三关本多从国内商船抽税,也没有因此项政策变化而受影响。

但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位船长洪仁辉(James Flint)不服,竟不顾官员劝阻,驾船直抵天津,要进京请开宁波贸易,其中很重要的理由,是粤关官员索贿太甚。乾隆把索贿官员革职之后,以洪仁辉违抗禁令、勾结奸民,判监禁澳门三年。为防止类似事件重演,乾隆批准《防范外夷条规》,对前来广州贸易的洋商实施诸多人身限制。

“十三行”时代的广州

应该承认,粤海关滋生贪腐确是真实情况。主要因广州实行“十三行”制度,国家指定一定数量的行商垄断外贸,但各种税费繁多、对商人管理严苛。行商虽靠着特许经营权富甲一方,但承担极大的经济、政治和管理风险,也必须听命于朝廷。粤海关名义上属户部,而监督一职在改制后全由内务府官员充任,海关收入一部分直送内务府,号称“天子南库”。

历史地看,特许经营在当时是通行的外贸制度,对全球贸易网络的形成有很大推动作用。在广州交易的大主顾,比如荷兰和英国东印度公司,也都是国家特许垄断,其在全球的运营并不靠市场原则,而是类国家行为,包括战争、殖民、镇压、谈判和妥协合作。它们没有、也无意带来新的一套“自由市场机制”。反倒是清廷对十三行的严格管制,让洋商规避了大量风险,得益甚多。行商制度还启发过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对金融扩张的干预。1829年美国通过“安全基金法案”(Safety Fund Act),要求纽约银行共同出资成立基金,以防因个别银行倒闭带来债务纠纷。这个做法正是源于广州行商的连坐互保机制。

以今天“自由贸易”的意识形态来看,国家对广州贸易的干预和垄断似乎问题很大。但从当时政治角度讲,东亚世界的内外关系是由“天下体制”这个大框架限定的,清朝皇帝居于这个礼法制度的中心,周边国家也从这套制度中获得利益。西洋贸易附属于这个框架,自然要在既有的结构内运行,不存在独立于或者超越该框架的可能。同理,19世纪中期之前的西欧,无论荷兰还是英国,也都以国家主导贸易,并没有奉抽象的“自由开放市场”为圭臬。也就是说,在具体商业理念上,欧亚在19世纪前差别不大

开放贸易本身,并非独立的价值评判标准,它只是一项治国理民的政策。既然是政策,就会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海外贸易既是重要的惠民措施、国家利源,也会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对外贸易,就不断在安全与利益的摇摆下时放时收。不错,清代曾禁海迁界、限制南洋贸易、以广州总管西洋商船……但所有这些看似限制性的措施,都只是中国对外贸易大发展中的插曲,并没有将中国排斥在全球化之外。广州作为重要的区域贸易节点,和澳门、长崎、巴达维亚、马尼拉、釜山、琉球、恰克图……一起,共同构筑起东亚早期现代的繁忙图景。

既然如此,所谓“中国闭关”的形象又是怎么流行起来的?它如何和“日本锁国”一道,变成对东亚的一个刻板认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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