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暗访|河南周口被曝无牌执法车满街跑,公安整治仍现顶风作案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发自河南周口
2016-10-30 17:32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治理执法车无牌上路并不难,难的是树立起敬畏法律的意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律师说。
10月23日,《法制日报》曝光称,河南周口多地无牌执法车“满街跑”。10月27日、28日,澎湃新闻( www.thepaper.cn)记者在周口市区、西华县、沈丘县等地暗访发现,绝大多数无牌执法车都停在单位院内。

然而,也有顶风作案者:西华县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开着两辆无牌面包车、小货车执法,拆除并拉走沿街商铺的违规招牌;沈丘县水利局、住建局各有一辆无牌执法车驶走,解释称是开去封存……

10月28日,周口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媒体曝光后,市里非常重视,市公安局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立新表示,将对澎湃新闻记者暗访发现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支队班子成员将赴各县区,督查整治行动。

10月27日上午9点,西华县城建监察大队院内,停着8辆无牌“城建监察”面包车、小货车。本文图片均来自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2013年就曾开展过集中整治

10月23日,《法制日报》社区版头版刊登文章《无牌执法车满街跑,何以服众》,质疑开违法车辆执法“是对手中执法权力的亵渎”。

文章称,今年5月6日沈丘县电视台播出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强拆违建”新闻画面中,公安、城建、城管部门的现场执法车辆均未挂牌。7月14日,记者走访周口市、商水县、太康县等地,一天之内发现公安、环保、城建、交通、城管等部门无牌执法车共12辆。

接受采访时,沈丘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毛帅说:“单位经费不够用,有几辆车没挂牌,这也正常,哪家单位都有这样的情况。”

该文章引发关注。此外,当时正值周口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的关键时期——早在今年3月11日,周口市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吹响了该市中心城区创建大冲刺、形象大提升的号角。

10月28日,周口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媒体曝光后,市里非常重视,市公安局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澎湃新闻记者从周口市公安局获悉,当天是星期日,该局紧急召开视频调度会,局领导强调,交警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严格执法,“该查处的查处,该追责的追责”。

其实,早在3年前,周口市就开展过一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据《大河报》2013年8月报道,记者兵分多路调查,发现省内无牌执法车上路的,不止一家。不过,也有一些地方采取了积极措施,有效杜绝了执法车无牌上路的现象。

报道提到:“周口市淮阳县城管监察大队,多年来执法车辆一直不上牌照,此事曾被多家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然而,记者暗访,依然看到两辆该大队的无牌城管车辆上路,工作人员却称“不清楚”。

官方消息显示,当月,针对无牌执法车上路行为,周口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相关电视电话会强调,“对无牌执法车见一辆扣一辆,并追究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查扣车辆不上牌一律不准放行”。

在整治行动中,周口市抽调纠风、公安等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分赴各县市区对执法车辆及违法违规车辆进行集中查处。

据《大河报》2013年9月报道,周口交警一天查扣4辆涉证涉牌执法车。

10月27日上午9点多,西华县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开着无牌车沿街执法。

正创文明城市,城管开无牌车执法

《法制日报》曝光后,澎湃新闻记者赴周口市及其下辖属县区暗访。

10月27日,西华县街头细雨蒙蒙。城区主要的十字路口,都有身穿警服或志愿者红马甲的工作人员值守,制止、劝导各种不良行为。

8天前的10月19日,西华县召开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迎检大会。县主要领导强调,全县上下必须坚定志在必得的信念……确保创建成功。

“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倾全县之力,以最大的决心,全力以赴打好创建攻坚战”。该主要领导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城区内要坚决清除店外经营现象。”

10月27日上午9点多,澎湃新闻暗访时看到,西华县城建监察大队院内,停着8辆无牌“城建监察”面包车、小货车。

在奉母路,西华县城管监察大队五六名工作人员,正开着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小货车沿街执法。两车均无牌,小货车装满店铺招牌。只见工作人员用铁剪捣毁一家饺子馆的招牌,并将招牌抬上小货车。

西华县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正在拆毁商店灯箱招牌。

对城建、城管部门开着无牌车执法,有群众直言“这很平常”。

西华县汽车站附近路口停着一辆无牌面包车。值守的西华县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队里有五六辆无牌车,他也不清楚没上牌的原因。

27日上午11点多,扶沟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院内,停着5辆无牌面包车、小货车,到中午12点半,无牌车变为6辆,证明至少1辆出去过。

27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在太康县街头看到几辆市容执法车,均有牌照。随后,记者赶到太康县城建监察一大队、二大队,院内停着七八辆无牌“城建监察”皮卡、小货车和大翻斗车。有工作人员开着执法车进出,不过,这些车均有牌照。

在太康县西环路,一辆车身印有“环境监察”、无牌且未悬挂临时牌照的执法车,与澎湃新闻记者搭乘的出租,擦肩而过。

10月27日下午,在太康县西环路,一辆无牌“环境监察”执法车呼啸而过。

“是把车开去封存”

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还有沈丘县。10月27日,沈丘县召开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动员会。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10月30日至11月1日期间,考评组将到沈丘县对文明城市创建进行验收。

10月28日上午9点,澎湃新闻记者在沈丘县御景国际院内,看到约10辆无牌执法车,涉及城建、水政、路政。一辆车身印有“城建监察”的无牌皮卡,在记者面前开了出去。1个多小时后,原本停在院里的一辆无牌“水政执法”小汽车,也不见了。

对此,沈丘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上述无牌“城建监察”车并未开出去执法,而是开到停车场封存。沈丘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称,上述无牌“水政执法”车也是开往县城一停车场封存。

沈丘县网管办提供给澎湃新闻记者的一份整改情况说明显示,沈丘县要求无牌执法车“立刻封停”。这份说明的日期是10月26日。

对此,沈丘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人称,因为工作人员和司机都被抽调到“两违办”很忙,没来得及将车封存,10月29日上午,他带着司机分两批将该大队的无牌执法车开到一停车场封存。而沈丘县水利局解释说,10月26日下午接到县里通知要求统一封存无牌执法车,因司机有事请假,28日上午司机上班后,将车开往县城一停车场封存。

不过,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整改情况说明提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行驶无牌照车辆”。此外,与沈丘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人的说法相矛盾,该整改情况说明称:“县住建局有8辆执法车辆,属2011年政府采购车辆,由于手续不全始终没有使用,全部封存”。

澎湃新闻第二次去暗访时,图中这辆沈丘县水利局的无牌“水政执法”车,被开走了。水利局解释说,是开去封存。

周口交警将督查整治行动

10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在周口市街头,看到多辆市容执法车,均有牌照。多名的士司机说,之前在街头常见到无牌市容执法车。

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立新告诉澎湃新闻,《法制日报》曝光当天,支队研究制定了《周口市行政执法车辆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为实施方案》,并挂在公安内网上。

该方案显示,要以媒体曝光为切入点,坚持整治行政执法车辆与该市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方针。整治范围包括:上路行驶的无牌、套牌、假牌、报废等行政执法车辆;私自安装“专用”、“督察”、“巡逻”等字样的车辆;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车辆。

方案要求,对无牌行政执法车辆,“发现一辆扣一辆,查扣车辆不上牌一律不准放行”。集中查处阶段为“10月27日至12月20日”。

对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前上路的,一经查实,处2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相关单位下发告知单,依法入户;对使用达到报废年限机动车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同时送交回收企业强制解体;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公开消息显示,今年河南省将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11月1日起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得在省内销售,更无法上牌。王立新说,届时许多无牌执法车将无法上牌。

10月28日晚上,周口交警拿到澎湃新闻记者的暗访资料,连夜安排各县区展开调查。王立新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支队班子成员将到各县区督查整治行动。

周口某县一公职人员说,公安局和城建局、城管局等部门都是兄弟单位,不好管理,“你要是管了,他去给县领导告状,你还得挨骂”。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律师说,执法者应该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没钱”、“没公车编制”等理由都是搪塞,其实质是执法者不上牌可以照常使用,监督失效。“治理执法车无牌上路并不难,难的是树立起敬畏法律的意识。否则,今天处理并纠正了执法车无牌的问题,明天还会发生更多的执法者违法问题。”


周口警方的整治方案要求,对无牌执法车上路”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