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深圳检方批捕贴二维码罚单骗钱嫌疑人:好几个人转了一分钱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2016-11-01 19:21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据深圳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号11月1日消息,10月31日,深圳检方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批捕了伪造“微信扫一扫支付”违停罚单骗钱的陈某。

10月中旬,一条新闻在微信朋友圈中刷屏:深圳出现了假的违停罚单,罚单上加盖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红色印章,还注有执勤民警的警号、二维码和“扫一扫、交罚款”的字样。

上述消息称,办理该案的郭检察官介绍了该案的情况。

据陈某供述,他因为囊中羞涩,正好在新闻上看到其他地方有贴伪造的违章停车罚单来赚钱的方式,于是萌生了模仿的想法。

据介绍,陈某之前曾做过模具工作,他在网上搜索深圳交警违法停车单的样式,开始了一系列模仿设计:自行制作底版,替换二维码,并把深圳交警支队违停单上的印章抠下来,将“交警支队”改成“交警总队”,然后找到一个淘宝商家,以帮协警朋友制作的名义,订做了1000份假违停罚单。

上述消息称,随后,陈某半夜行动,看到违停车辆就贴伪造的违停单,贴了大概有10多辆车。根据陈某的供述,其伪造违停单的二维码账户里,只收到了一笔200元,另外收到好几个人扫码支付的1分钱。

郭检察官介绍说,虽然陈某的主观故意是想诈骗他人钱财,但由于陈某所诈骗所得的数额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其诈骗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陈某在伪造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上变造交警支队公章为“交警总队”公章的行为,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章罪,而伪造1000份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文“违法停车告知单”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