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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篮协通报批评周琦王哲林,警告“如若再犯,当场停赛”

澎湃新闻综合报道
2016-11-02 17:31
来源:澎湃新闻
运动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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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微博。

这几日,中国篮球的焦点全在球员的脚上。

在周琦、王哲林先后在微博表达不满,“炮轰”CBA联赛的球鞋装备规定后,篮协的一纸处罚决议在11月2日下午迅速下达:

周琦、王哲林被给予通报批评,如若再犯予以当场停赛,而未穿着联赛指定袜子的李根、可兰白克,也被通报批评。

王哲林微博。

以下为中国篮协通知:

各参赛俱乐部:

2016-2017赛季CBA联赛目前已战罢一轮,在中国篮协已下发了(2016)822号文件并于赛前联席会上强调了相关规定后,第一轮比赛中仍然出现个别球员装备违规情况。具体违规情况如下:

一、福建浔兴俱乐部31号球员王哲林在比赛中穿着联赛指定比赛用鞋,但对鞋上标识进行覆盖、遮掩;

二、新疆广汇俱乐部9号球员周琦在赛前热身中穿着竞品鞋(贴标),后在比赛第二节快结束时换上联赛指定比赛用鞋,但在比赛第四节对联赛指定比赛用鞋上标识进行覆盖、遮掩;

三、新疆广汇俱乐部1号球员李根、9号球员周琦、13号球员可兰白克在比赛中未穿着联赛指定袜子。

王哲林、周琦对联赛指定比赛用鞋标识进行覆盖、遮掩的行为违反了《2016-2017CBA职业联赛商务推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五点(球员在穿着、使用联赛装备商提供的产品或装备时,不得有任何故意覆盖、遮掩、摘除、修改、改变联赛指定装备上的赞助商标志的行为)。

同时,此行为也严重侵害了联赛装备赞助商的权益,对装备赞助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扰乱了正常的联赛商务秩序。

为严肃联赛纪律,保护赞助商权益,根据《2016-2017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十章第四条的规定,对以上4名球员(周琦、王哲林、李根、可兰白克)给予通报批评。

如再出现此种情况,将根据《2016-2017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给予违规球员当场停赛处罚。

希望各俱乐部和球员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联赛规定穿着联赛指定装备参赛,维护联赛赞助商权益。

而在此前,CBA联赛相关负责人已经做出回应,“中国篮协早在今年7月,就要求所有参加CBA联赛的国内球员必须穿着联赛赞助商李宁品牌篮球鞋参赛,在首轮比赛日当天上午的赛前联席会上,各场比赛的技术代表还向参赛球队再次强调了这一规定,绝不存在开赛前临时通知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强调,如有球员在公开社交平台故意贬损、指责联赛和赞助商的行为,将按照联赛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2016-17赛季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球员若有借助个人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故意指责、贬损赞助商并且给联赛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被给予通报批评、停赛1-5场的判罚,并核减该运动员所在俱乐部联赛经费2-5万元人民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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