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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险企的责任

2016-11-05 19:28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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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梅雁吉祥公告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恒大人寿,截至10月31日,已经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减持。这同时意味着,在过去一个多月时间内,恒大人寿成功完成了波段式的套利操作。对此,监管层颇为关注,恒大人寿逢高清仓梅雁吉祥已被上交所问询。

作为保险业新军的恒大人寿,在资本市场上动作频频,但是作为追求稳定收益、强调超低风险偏好的保险资本,对A股频繁的波段式套利操作,这从险企的公司治理角度看,是值得讨论的。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方,有很多的限制。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提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有权参与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或能够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的,纳入股权投资管理,遵循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有关规定。”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规定,则是保监会同一年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其第14条明确规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运用资本金。而反观现今很多保险公司也动用万能险的账户资金,已经涉及违规。

与社会其他资金渠道不一样,保险资金对权益类资产配置,其核心诉求依然应是风险控制——在风险控制的大前提下,适度地追求投资回报。险企的这一首要投资逻辑,本身就注定了其对A股市场的资产配置,一是要适量(较低的资本占比),二是要适度(以价值投资为核心导向)。

在部分险企急功好利介入A股市场之当下,首先,险企自身有必要进行反思。险企作为众多投保人资金的受托机构,其所运营配置的资金,相当一部分牵涉到无数人的“养命金”,所以,对此持有必要的谨慎态度。

其次,险企作为资本市场必不可少的参与方,其本应成为价值投资的典范和榜样,继而影响和教育中小投资者。作为对比,成熟资本市场的保险资金,则几乎都是以价值作为投资考量,并引导社会主流投资价值观。

还有,对当前险企明显偏弱的风控环节,相关监管部门不仅应及时问责涉嫌投机违规的险企,而且应从严解释保险公司投资控股“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重申保险资金不得直接投资房地产以及非金融类企业的制度。

资本市场是中国经济转型和升级的关键一环,在我国资本市场亟需向价值投资切换之当下,及时引导险企的投资逻辑、并强化险企风控层面的核心内部治理,理应引起市场各方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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