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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砸运钞车被击毙男子家属称至今未看到视频,受伤部位在胸口

中国江西网
2016-11-05 08: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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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事发现场拉起警戒线。

中国江西网消息,11月4日晚,江西青年被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枪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晚,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信息称,开枪押运员已被刑拘。同时,东莞市公安局还表示,已找到运钞车后方行驶汽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等相关证据。不过,东莞市公安局暂未对外出示这段关键性视频证据。

25岁的黄武林被涉事押运员枪杀已过去足足8天。尽管当地警方已对涉事押运员定性为刑案,但事件仍没有突破性进展。黄武林的父母也因悲伤过度再加上心力交瘁,在当地身体抱恙,一同前往东莞的家属还派专人陪同照料。

东莞警方发布信息称开枪押运员被刑拘

11月4日晚,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开枪押运员已被刑拘。

通报称10月27日,东莞市长安镇发生一起“运钞车押运员开枪打死一砸车男子”案件,东莞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调查。

连日来,东莞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认真勘查,调取运钞车及死者生前途经路线的监控视频,走访目击群众等,并找到了运钞车后方行驶汽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等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已对涉案押运员梁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还表示,目前,东莞公安机关正进一步加大侦查力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查办案件。查清事实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不过,记者注意到东莞市公安局暂未对外出示这段关键性视频证据。当天,记者试图联系东莞市公安局采访外界聚焦的“运钞车后方行驶汽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据”一事,却一直未果。 另外,记者还从死者家属处获悉,尽管当地相关部门已对黄武林遗体做了尸检,但他们目前尚未拿到检验报告,他们也期待相关部门给予一个最真实、最完整的检验报告。

家属也暂未看到涉事行车记录仪视频

对于东莞警方的通报,死者黄武林的家属显得特别淡定。“涉事押运员不早就被当地警方立案调查了吗?”

早在10月29日,广东当地主流媒体就报道称,10月28日晚,东莞长安镇政府发来警情通报,称10月27日中午,长安镇一名男子因用石块等物追砸行驶中的押款车,被车内押运员开枪击中,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押运人员梁某明(男,30岁,云浮人)立案调查,相关情况查实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死者黄武林的叔叔黄先生告诉记者,侄子被涉事押运员当街枪杀,他们一家感到特别震惊。对于外界一些不明智的评论,他们也感觉特别气愤。在他们看来,沉默寡言而不失善良的黄武林,一定不会主动攻击他人,更何况是武装押运车。“在冲突发生前,肯定有什么剐蹭发生,押运车未道歉扬长而去,才导致爱较真的黄武林冲上去。”

黄先生说,通过中国江西网等媒体不失公信力的报道,事件引起了央视等中央媒体跟进。“黄武林的受伤部位在胸口,并不是网络传言的颈部。”黄先生说,这足以证明,涉事押运员扣动扳机,对准的是人体要害部位,他们家属认为这存在有恶意行凶的嫌疑。

再结合多位目击者说法,黄先生认为,在黄武林追砸的600米过程中,涉事押运车速度很慢,这不排除里面有挑衅的可能。 对于如上的种种说法,黄先生等人也希望通过警方拿到的“运钞车后方行驶汽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据,一睹事发过程的所有细节。不过,黄先生表示,迄今,他们死者家属也没有看到这段视频。

涉事押运公司主动承担死者家属吃住开支

或迫于压力,自10月30日起,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已承担起死者家属在东莞的吃住费用,但迄今未拿出其他的相关处理办法。

死者黄武林的一位表嫂告诉记者,离黄武林死亡事件已足足过去了8天,但事件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让黄武林的父母特别绝望,他们迫切期待有关部门能从快从重从严处理,以告慰死者。“由于整个事件还处于一个调查过程中,再加上东莞当地也没有明确表态,一生未经历大风大浪的黄武林父母心力交瘁。因此,两人在东莞等待调查结果过程中还生起病来。”死者黄武林的一位表嫂告诉记者,如今,她与另外一位家属还在医院照顾黄武林的妈妈。

虽然,黄武林父母抱恙的所有费用也是由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支付,但黄先生等人并不认为因此要向对方说感谢。“涉事押运公司至今也没有向我们家属说一声对不起。”

家属要求涉事押运公司收回不负责任书面邮件

同时,黄先生等家人对涉事的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不负责任的书面回复特别气愤。

记者发现,该公司曾以邮件形式书面回复北青报记者称:2016年10月27日12时许,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的一辆押运车在执行押运任务时,行驶至长安镇乌沙工业区路段,遭遇一名男子对车辆右侧玻璃猛烈敲打。见此情形,司机立即把押运车辆驶往前方一警务室,但该男子一直紧贴押运车辆并拿着砖头一路追赶,连续砸车,司机无法安全迅速驶离。很快,车辆右侧玻璃被严重砸裂,车上护卫人员只得打开射击窗口大声警告该男子,要求其停止袭击车辆。另一护卫人员立即报警。但是,该男子一直不予理睬,继续疯狂砸击车窗,押运人员人身及押运财产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

“在多次警告无效、情况十分危急下,护卫人员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经120救护车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公司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进行各项善后工作的处理。” 黄先生说,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这一说法极不负责,存在严重的开脱、混淆视听嫌疑。如果对方不收回不负责任的书面邮件,他们一并保留追究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力。

东莞已有法界人士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黄武林追砸押运车遭枪杀,经中国江西网系列报道后,引发了外界热议。同时,法界人士也从专业角度进行探讨。

新余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吴平芳说,押运员有权或无权开枪不能简单一概而论,法律对有权或无权开枪的定性均是根据整个事情来龙去脉的事后认定。如果仅仅是运钞车被追砸,且只是一人用砖块追砸,而押运车上至少有二人以上,不管追砸人出于何种目的,押运车的钱财和押运人员的人身受到的危险均达不到“紧迫危险”的情形,所以押运人员无权开枪。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华也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运钞车押运员只是普通的企业从业人员,没有执法权,这也决定了其配备、使用枪支的行为,必须严守押运用途及自我防卫目的和界限。退一步讲,押运员即便有权开枪,也不能超出合理限度。最重要的一点是,运钞车当时完全可以通过加速开车的方式摆脱被害人。退一步说,即便押运员需要进行紧急防卫,对受害人开枪射击也应只限于使其失去侵害能力,而非打击致命部位;并且,除特别紧迫情况外,应先口头或鸣枪警告。一枪毙命,很可能违反了程序,也超越了制止被害人继续行凶的合理限度。

连日来,已有多名东莞的法界人士致电中国江西网,他们愿意免费替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对此,黄先生表示,他们家属还将商量此事,届时再对外表态。

(原题为《江西青年被枪杀续:押运员被刑拘,家属称至今未看到事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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