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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强侦查监督报告亮点:防止冤假错案,惩治电信诈骗

丁小溪、陈菲/新华网
2016-11-05 19:1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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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5日消息, “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中国建设,深入分析社会治安状况,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48058人,不批准逮捕819098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5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时这样说。

这份报告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近四年来的工作重点,具有五大亮点。

严把事实关 防止冤假错案

“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曹建明表示,最高检深刻总结冤错案件教训,强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既审查有罪和罪重证据,又审查无罪和罪轻证据。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嫌疑的,不作为逮捕依据。

2013年以来,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53318人。河北省保定市和顺平县两级检察院审查“王玉雷故意杀人案”时,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承认故意杀人的情况下,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最终将真凶绳之以法。

遏制职务犯罪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

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2013年以来,共决定逮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67188人,决定不逮捕7077人。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妨碍律师会见、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70件次。

据介绍,检察机关严把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关,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捕率由2012年的6.9%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9.2%,并实施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从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出发

近年来,检察机关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大力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重大案件。坚决惩治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同时,最高检连续四年与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惩处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有关意见,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检察机关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湖南邵东杨海垒、河北衡水李刚、山东莱芜陈建利等暴力伤医案。

严打危害环境等民生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也是检察机关的重点打击对象。数据显示,检察机关目前已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53561人。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

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上海垃圾非法倾倒案发生后,最高检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挂牌督办,内蒙古、甘肃、宁夏和江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案件调查,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今年3月,在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被曝光后,最高检立即挂牌督办,山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强化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衔接,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截至目前,已批准逮捕324人,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100人。

惩治电信诈骗 越境追捕逃犯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动用各种技术手段行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鉴于此,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

2015年11月部署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至今年9月,共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3247人。此外,最高检与最高法共同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山东徐玉玉被诈骗案”等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共同督导重点整治地区和突出地区打击治理工作,派员与公安部工作组共同赴境外开展执法合作。北京、广东检察机关及时批准逮捕张智维等116人、侯德敏等108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原题为《惩治犯罪,维护公正——盘点2016最高检加强侦查监督报告五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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